关于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1-08-16 15:55    浏览量:


建议内容:关于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一、案由: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工业的血液,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而完善的农田水利设施又是保障农业用水的基本前提。近年来,党和政府对“三农”的重视和关切,向水利基础设施有了较大倾斜,各级政府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投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规划下,我市的农田水利建设得到了稳步推进,通过新建或修复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塘坝、中小型泵站等水利设施解决耕地灌溉,改善灌区水利条件,使之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促进农业的稳产高产,为加快乡村振兴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案据:

1.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我市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于20世纪5070年代兴建,工程建设标准低,一些渠道工程老化失修、漏水积淤情况严重,实际灌溉面积远低于设计的灌溉面积,排涝能力弱,农田积水无法排除,提灌能力差,不能满足灌溉、排涝需要。

2、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投入不足是当前水利设施建设的突出制约因素,特别是这两年由于机构职能划转,小农水项目建设基本没有安排专门的建设资金。近年来各县区在财力十分紧张情况下,挤出资金加强水利建设,但对星罗棋布的大小水利工程而言,仍然是杯水车薪,根本还不能满足建设需要,严重影响了农田水利建设顺利推进。

3、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意识依然不强。农田水利工程末级渠系分布广泛,在土地承包责任制实施前,每个村屯均有管水员负责支渠、毛渠的日常疏通维护,因此末级渠系使用率和完好率较高。土地承包责任制实施后,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村管水员全部取消,加上产业结构调整,部分农田改种其他经济作物,公共使用的支渠、毛渠基本无人管护,渠道淤积堵塞和人为损坏、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末级渠道建设及维修运行几年后又无法正常运行。受益群众日常不维修不管护,渠道不通水就找政府的现象还是很普遍。

4、运行维护资金投入不足。农田水利工程能长久有效的运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等资源,自从农业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灌溉用水的水费长期无法收取,导致农田水利的维修养护经费只能依靠地方财政支持。而地方财力有限,虽每年都安排有维修养护资金,但仍不能满足全县农田水利维修需求。

方案:

1.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形成多元化水利投入机制。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解决由于机构职能化转,导致小农水项目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通过整合各项资金,拓宽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投资办水利的投入机制,切实解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问题。通过整合各涉农专项资金,搞好部门协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旱改水等可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资金结合实际整合使用,提高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整体效益。

2.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问题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可持续水利的科学发展观,围绕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立足搞好现有水利设施的更新改造和配套挖潜,明确水库灌区渠道维修改造、山塘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等重点。根据我市的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状况和实际情况,逐步完成山塘、重点灌区的主干渠、支渠等各类渠道的维修改造。加强项目建后运行维护和管理,集中力量把我市农田水利设施真正建设成“洪能防、涝能排、旱能灌”的水利工程,为实现农业生产丰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新的保障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韦江波等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建议》(第164号)已收悉。针对代表们所反映的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建设投入资金严重不足、管护意识依然不强、运行维护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并提出要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等建议,经商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农田水利建设职责分工

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建设运行管护职能大部分集中到农业农村部门,形成了主要以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三个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上各尽其责的局面。其中:大中型灌区工程,灌区干渠、支渠等骨干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建设,田间的斗渠、毛渠等末梢渠系工程由农业农村部门建设。对不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般性农田水利,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设。对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建设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实施。“旱改水”工程在自然资源部门指导下,利用社会力量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护由业主负责,水利部门负责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参与。

二、我局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举措

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我局对农田水利工作非常重视,党组会上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县区开展调研,同时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协调筹措资金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一)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积极组织55.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开展7.7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累计投入资金883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781.2万元,自治区资金37427.8万元,市级资金3120万元。截至20217月底,2019年度项目已全部进行市级竣工验收阶段,2020年度项目工程进度87%2021年度项目进入施工招投环节。通过集中统一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试点开展非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修复

202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240万元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亩均投入800元的标准,支持0.3万亩农田开展建设修复工作,点建设小农户急需的通田到地末级灌溉渠道、机耕生产道路等设施。目前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批复,项目正在有序进行。

(三)探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2020年我局着手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为规范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和资金管理,我局制定印发小型农田水利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及定额补助标准,以“民办公助”的方式扶持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引导村委组织村民自建自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区分模式项目和非模式项目,将常用的“现浇砼矩形渠道衬砌”列入模式项目,统一补助标准。两年来,我局共组织78个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累计下达项目资金1368万元,项目区受益面积约1.6万亩。

四、其他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情况

市水利局积极组织柳城县沙埔河灌区、融安县石门灌区申报2021-2022年度中央投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项目,两个项目设计灌溉面积11.46万亩,计划总投资9168万元。目前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资金3790万元已下达到位,相关工作都在有序开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旱改水项目作为耕地提质改造重点项目,2020年来以组织实施旱改水项目132个,面积3.75万亩,计划投资141758万元,其中县级投入资金28554万元、社会资本投入资金113203万元。

市自财政局聚集农田水利建后管护工作,从2020年起每年安排800万元用于小型农水利设施建设管护,并在融水县、三江县开展建后管护试点工作。目前在日常管护方面探索出了两套可行的管护机制。一是融水县的农民用(供)水协会模式,通过构建村屯水利管理协调服务组织、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签订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协议,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长效运行。二是三江县的农田水利管护理事会模式,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本村屯农田水利管护“村规民约”,成立村屯农田水利管护理事会,由村党支书或村干担任理事长,明确村民小组长对本辖区内的水利设施负监督巡查责任,每月巡查2次以上,村规民约中约定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划拨资金作为农田水利维修基金,用于水利修补材料费支出,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村屯农田水利管护“村规民约”的实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 会同水利、自然资源、财政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厘清农田水利建设的职责分工,探索整合水利部门的大中型灌区项目和河道整治项目、自然资源部门的旱改水项目、财政部门的小型农田水利建后管护项目,加强部门间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衔接。科学统筹安排各类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时序,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大中型灌区工程紧密衔接、优先安排;一般性农田水利工程与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建设配套;旱改水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步,切实提高农田水利项目的整体效益。

2.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编制全市一般性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摸排全市一般性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在了解掌握各县区田间末端渠系、排水与节水设施等建设需求的基础上,详细测算资金需求,统筹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建设资金,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分渠道推进一般性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要求的统一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的,纳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范畴,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农田水利建设需求。

3.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健全管护机制。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不区分财政投资或集体投资性质,农田水利工程由业主负责维护,相关监管工作由水利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部门参与”有关要求,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除灌区骨干工程由水利部门建设管理外,对建成的其他各类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要组织加快资产移交、下放,明确工程业主,落实业主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管护责任。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柳州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好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资金。

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方面积极申请中央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另一方面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在现有投入的基础上,推进市级农田水利建设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5.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以工代赈方式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和管护,加大宣传,引导项目区群众、村集体组织及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投身农田水利建设,解决群众就近就业。

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感谢你们对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以后继续对农业农村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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