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关于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有机结合的建议
一、事由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环境卫生问题已成为农村地区的短板,农村环境卫生差,一方面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快速实现“村容整洁”、“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另一方面也会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指数。尤为突出的是农村污水治理问题,一是由于基础薄弱,化肥农药及农业废弃物导致的面源污染;二是农村污水治理的卫生、环保、城建等多重目标缺乏整合,缺乏相对成熟的产业支持体系。三是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筹资困难,投融资机制尚不健全。由于历史、经济、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原因,当前部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仍跟现实需要有很大差距,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不容乐观,这给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和目标实现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必要性或依据
(一)村民行为不规范
1.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受传统生活方式和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农民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相当薄弱,甚至不知道如何保护。通常对环境卫生的保护治理抱着“不管、不干、不问”的三不态度。
2.农民生活随意性强。农村居民长期生活的习惯难以改变,在生活习惯上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往往为了方便,就随意乱丢垃圾、乱排污水,而且对于垃圾,没有进行有效的分类。
(二)环境卫生治理的基础设施薄弱。
1.缺少基础设施。近几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我县农村地区配备了垃圾桶、垃圾清洁车、垃圾处理站点等,但手财政资金不足的影响,垃圾桶以及垃圾清运车的数量相比于农村地区的众多人口来说,很难满足实际的需要。
2.缺少环境卫生清洁人员。大部分农村地区缺少环境卫生清洁人员,在垃圾桶数量少和清理不及时的情况下,造成垃圾溢出,堆放到道路两旁,严重影响生活环境质量。
(三)环境卫生治理主体单一
1.村委会负责环境卫生治理的筹划、宣传、治理、保护等全部工作,往往存在宣传工作不到位,或者很难使宣传内容深入人心。环境卫生治理问题往往是根据上级政府的行政命令安排工作,未能充分听取农民意见。且往往把环境卫生治理当做短期性、突击式的形象工程,缺乏长效化治理的认识。
2.环境卫生治理监管机制不健全。农村在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及其他监督性的工作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往往助长了破坏环境的行为。
三、具体的要求、建议或办法措施
(一)构建多元卫生治理格局,调动村民参与环境卫生治理的积极性。
1.明确政府部门治理主导地位,在卫生环境治理过程中,基层政府应牢牢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需求的层面出发,多多听取村民关于卫生环境治理的诉求和意见。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参与治理的内在动力,让环境卫生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广播、宣传栏、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村民的认知程度,站在村民的角度分析利害,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保护意识,主动配合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3.完善环境卫生治理的参与机制。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村民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按照自己的诉求进行管理,实现村民的自治共建共享。
4.建立激励机制。针对村民要以激励为主,通过正向激励使其在环境卫生之中朝着向好发展,可定期开展环境卫生评比考察,对于治理工作开展好的给与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不断提升村民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外在动力。
(二)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 科学布局农村污水治理设施
1.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将农村饮用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提高农村污水的处理率和达标率。
2.科学规划设计农房和管网,将村庄保洁、饮水安全、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内容一并纳入,作为“健康乡村”“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3.针对排放标准加严及部分设施老化严重、处理工艺存在局限性等问题,编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行动计划,分批次进行提档升级。
(三)强化农村污水治理全产业链顶层设计,建立全产业链的技术支撑能力
1.以区域城乡一体化、统一规划为原则,以经济比较作为依据,重视分散排水技术的应用,优化区域乡村污水治理的投入绩效。
2.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技术形式,严控设计与安装质量,重点发展先进的标准化装备制造技术和基于资源化应用的下一代污水治理技术。
3.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行业部门及规划设计部门的技术指导,包括制定技术指南、规程、规范等。
4.以行业龙头为引领,以示范工程为突破口,带动全国农村污水处理市场全面发展。
(四)建立政府统筹、多渠道融资的筹资机制,探索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
1.设立乡村污水治理基金,综合运用转移支付和贴息贷款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农村污水治理。
2.市级政府设立污水治理专项资金账户,统筹用于县域污水治理。城乡居民享受相同的供水服务,按相同标准缴纳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
3.建立由行业部门牵头组织、环保等部门监督配合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政府投资、组织实施和监管的绩效,加强土地、供电、税费等政策性资源配置,降低农村污水治理的成本。
4.推广应用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技术,做到“全过程掌控、动态化监管”,保障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谢瑶等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机结合的建议》(人大建议第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2022年我市继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卫生环境整治的主观能动性。我市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累计发放《柳州市农村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建造技术要点》《农村厕所革命政策与知识问答》《农村改厕实用技术》相关改厕材料15.7万份到各县区。持续抓好宣传发动、教育促动、示范带动,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发动农民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督查,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在农村推行网格化管理、门前三包、“积分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截至6月底,我市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行政村935个,自然屯7357个,累计参与行动的村民有406303人次,落实村屯保洁员7315人,发放宣传资料264949张,悬挂宣传标语4277幅,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655次,财政资金投入4028.0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15.7万元,共清理生活垃圾16万吨,清理沟渠1621公里,清理水塘1041口,清理畜禽粪污、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028吨。我市鹿寨县、柳城县分别获得2020年、2021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鹿寨县、柳城县和柳江区分别获得2019-2021年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
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一是继续推进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1年下达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12个,还有柳城县1个在施工中。二是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十四五”方案编制,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2021年9月起,组织全市所有县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工作调研,重点调研了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垃圾治理项目规划。截至目前,我市“十四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初稿已完成编制。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安排,修订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项目库,分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推动转运处理设施设备有序更新改造。三是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督促各县加快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避免“垃圾围城”。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一是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我市目前已完成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治理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近期目标计划于2025年完成,远期规划(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于2035年完成。二是组织开展并完成“柳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评估及“十四五”规划研究”、“柳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及治理模式研究”等课题研究,推动“十四五”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实施。三是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多渠道筹措资金。三是持续完善我市农整项目库储备,确保上级资金下达后能立即启动项目实施,截至目前,三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自治区资金农整项目完成项目初定选址及实施内容确定,正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融安县2021年自治区资金农整项目完工率达到30%;鹿寨县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已完成,按照调研情况设计了三种处理模式,正在收集村民意见;鹿寨县中央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完成60%;已完成柳江2021年自治区资金农整项目验收。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情况
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促进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2022年,积极组织申报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获得上级资金3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93.87万元,制定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实施方案》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2022年计划户厕改造1150户,截至目前已完成876户,完成率为75.39%。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获得自治区党委改革办、自治区党委农办列为2020年广西改革典型经验在全区进行复制推广。柳城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多效合一》获评2021年全国公共服务典型案例。2022年,我市完成“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柳州模式”试点项目23个,累计推广试点项目70个。我市厕所革命项目工作获得自治区红榜表扬。
三、强化研学抓创新,为农村污水治理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2021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并完成“柳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评估及“十四五”规划研究”、“柳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及治理模式研究”等课题研究,推动“十四五”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实施。举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保论坛,深入探索农村环境整治模式、治理技术,分享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及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经验,有效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实现农村污染得到全面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还组织各县区派出机构到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学习交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通过交流学习,开拓大家的工作思路,增强完成治理任务的工作信心。
四、探索建立政府统筹、多渠道融资的筹资机制
目前我市农村环境整治财政经费,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行业部门预算资金为主。根据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可用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进村入户道路、公共基础照明、供水保障、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2021年各级财政安排全市衔接资金达20.58亿元;2022年截止到5月底,已落实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6.43亿元,全部切块下达到各县区,同时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按照“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由各县区具体分配落实项目。同时,市本级还在每年的预算中编制了乡村振兴(“美丽柳州”乡村建设)专项经费1.7亿元,以及新农村建设、重点村镇建设等相关经费,均可用于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乡村振兴。在贷款贴息支持方面,2022年落实“桂惠贷”财政贴息市本级预算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扩大农村污水治理等领域的投资。
每年,市财政局会联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行业部门向上级申请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项目,建立项目库,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项目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同时利用经营性项目与公益性项目打包的理念,通过经营性项目对公益性项目的反哺性作用促进资金平衡和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的运用。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探索由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项目管理和运营机制,让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现新突破,农村卫生环境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