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无人机飞防作业管理、保护蚕区桑园的建议
案由:近几年,随着农业装备的不断升级,以无人机防治技术为代表的现代农业防治技术在广大农村得到逐步的普及,许多新型广谱高效的农药得到推广应用,给农业的发展带来好处的同时也给桑蚕业的发展埋下许多安全隐患。因为蚕对农药的极端敏感性,如果在桑园附近开展飞防或者喷洒农药作业,农药成份随风雨转移污染到桑园的土壤或者桑叶都会造成蚕的中毒,轻则减产,重则绝收。因此,对防止桑园受到农药污染工作十分迫切。
案据:
(一)我市农业产业结构复杂多样给作物农药防治带来新挑战。我市各个养蚕重点乡镇农产业结构复杂多样,种植业分布相互穿插交织,在养蚕季节,桑园周边的农作物喷洒农药极易污染到桑叶。如是个体农户自行喷药或是施放带有农药成份的肥料,不及时通知周边桑园的养蚕户停止采桑叶就很容易发生小规模的农药中毒事件。近几年来,现代农业机械的不断普及应用无人机飞防服务已经逐步形成产业化,很多种甘蔗、桉树、水稻、水果等的农户聘请无人机开展大面积的飞防作业,如遇到刮风天气就容易发生农药大范围的扩散漂移,污染沿途桑园。根据农药品种的不同,严重的采桑喂蚕后直接导致蚕中毒死亡,轻微的也会导致蚕发生后期的不吐丝和死亡。
(二)对桑园农药污染的危害认识不够。一些新成立的飞防公司对飞防造成的药液扩散污染经验认识不足,在处理蚕中毒事件中发现有些飞防公司技术人员不会综合考虑飞防高度和天气的影响,片面的认为按照飞防操作标准喷洒的农药污染扩散范围不超过50米。在实际的调查中发现,地形、大风、蒸腾和沉降效应结合下药物的漂移范围甚至能够达到几十公里远。
(三)对无人机飞防的备案管控不严格。无人机开展飞防作业本应做好登记备案,实际工作中,对飞防公司的无人机作业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有时候发生问题再去追责时,找不到责任主体和相关效证据。
(四)大规模的桑园污染和家蚕中毒事件处置难度大。如果大片桑园受污染后发生大规模的家蚕农药事件,一方面是查因难度大,对桑园污染源的调查抽样要及时,但是检测费用高和检测机构少,据了解目前区内只有1家检测机构针对桑叶农药残留成份的分析较为精准。二方面是群众起诉难,因为我区还没有任何一家机构能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查报告,群众就算能够查出原因到了打官司环节还是较为吃亏,一般都需要地方政府部门进行调解处理。三方面是经济损失大,即使后期能够告赢喷药方,但是面对巨额的赔偿喷药公司往往也是难以承担赔偿。
建议:市人民政府出台加强养蚕区使用无人机飞防作业的管理规定。
1.规范飞防操作人员在养蚕区的操作规程。飞防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参加管理部门规范培训,提高他们对桑园农药污染危害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2.制定无人机在养蚕区开展飞防的监管措施。规定喷药公司在作业前应对当地的桑园和养蚕分布情况调查,并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提前与村委沟通并广泛告知农户作业时间、作业区域等,做好宣传防范工作。
3.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县乡政府要提高服务意识,结合群众各方的利益组织制定有效的管理和防范措施。在处置突发大面积蚕中毒事件中要主动作为,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抽样检测,找准原因并做好群众解释和安抚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刘忠诚等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无人机飞防作业管理、保护蚕区桑园的建议》(第2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4年全市桑园面积达48.97万亩,同比增长0.15%,蚕茧产量达6.92万吨,同比增长5.96%,全市蚕茧产值41.51亿元,同比增长7.66%。2014年开始,我市农机部门率先引进植保无人机装备,并开展试验示范推广。截止目前,我市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购买植保无人机394台,补贴资金519.44万元。2024年我市共开展无人机飞防作业34835.4亩,主要针对水稻、蔬菜等作物。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办理无人机购置补贴时,对农用无人机作业服务组织及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逐一认真查验无人机操作证,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求县域内的无人机经销商对购置无人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飞防专业知识培训,重点讲解桑园禁用农药种类,切实提升其对桑园农药污染危害性的认知,增强防范意识,避免桑园污染和家蚕中毒事件发生。
二、压实飞防机构责任,加强作业人员技术培训。
要求开展飞防工作的机构或公司务必对无人机作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养蚕区飞防作业特殊性和风险,掌握规范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合理调整飞行高度、速度、喷洒量和航线,选择合适农药和助剂等,避免农药漂移污染桑叶。同时,推广应用先进飞防技术和设备,如采用精准施药技术,利用传感器和智能控制系统,根据作物病虫害情况和地形环境精准施药,减少农药使用量和漂移风险;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对蚕安全的农药品种,从源头上降低对蚕桑产业危害。
三、加强信息沟通,做好飞防作业规划。
构建起多部门协同、多方参与工作机制。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沟通,避免在高温、低温、降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及时掌握养蚕区分布、桑园规模和养蚕时间等信息,并向无人机飞防作业主体通报,以便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同时,搭建飞防作业主体与养蚕户沟通平台,作业前飞防主体主动与养蚕户联系,告知作业时间、范围、农药种类等信息,养蚕户做好防范准备;作业过程中,双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四、开展桑蚕技术培训,加强宣传引导。
2025年4月29日,自治区蚕业技术指导总站罗坚研究员、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蚕业研究室相关同志在浮石镇六寮村举办桑蚕技术培训班。培训课程重点围绕《加强防范蚕桑生产农药中毒》展开,来自浮石镇六寮村、东江村及泗顶镇的51名蚕农参加培训。参训蚕农普遍反映,通过培训系统掌握了防范蚕桑生产农药中毒的实用技术,培训成效显著。同时,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科技下乡活动发放《蚕区植保无人机操作指南》、在公众号开设专栏发布农药飘移防范动画视频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飞防作业主体和养蚕户宣传养蚕区无人机飞防作业规范和重要性,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监管执法,联合生态、执法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养蚕区无人机飞防作业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作业行为;压实县区责任,要求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