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03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5-06-06 18:00   



建议内容:关于加大对柳江区设施蔬菜基地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议

一、案由

柳江区是柳州市的“菜篮子”工程基地,担负着柳州市蔬菜供应的重任,其中叶菜类蔬菜占全市供应量的60%以上。柳江区也是蔬菜生产大县(区),但不是设施蔬菜生产强县(区),全区设施蔬菜生产建设面积约3133.5亩,仅占蔬菜种植面积的0.52%,产量11864吨,仅占蔬菜生产总量的0.99%。  全区设施蔬菜生产建设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二)资金投入有限,设施农业基础薄弱

一是设施蔬菜整体生产水平不高。设施简陋,不利于机械化作业,低于自然灾害能力差。没有规模化育种基地。

二是设施蔬菜发展速度较缓慢。主要原因是设施蔬菜的基础设施一次性投入成本比较大,设施蔬菜价格优势不明显,回本慢。一般农户难有足够资金对设施蔬菜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入,同时近年来柳江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对发展设施蔬菜没有相关扶持政策,严重制约我区设施蔬菜产业的发展。

三是设施农业人才水平有待提高。设施农业对于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系统的操作使用有较高的要求,人员技能欠缺就很难充分发挥农业设施的生产作用。

(二)土地流转难。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涉及农户多,牵扯面广,关系到多方利益,具体实施中存在诸多困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三大困难:集中连片流转难,基础设施用地及建设难,矛盾纠纷协调难。

二、案据

(一)柳江区设施蔬菜基本情况。柳江区设施蔬菜种植主要分布在成团、进德、三都、土博和拉堡镇,全区设施蔬菜面积约3133.5亩。种植品种主要以辣椒、番茄、黄瓜、食用菌等品种为主,种植模式有立体种植模式(食用菌)及四季轮作种模式。

(二)政策扶持依据。2023-2024年印发了自治区《攻坚三季度末和四季度经济工作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4〕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 惠民生“六个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及系列子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 56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 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80 号)等文件支持设施蔬菜发展。支持方向:对当年新建(或扩建)集中连片10亩以上设施蔬菜基地(含露地水肥一体化)的经营主体,给予棚架设施建设和购置水肥一体化系统、环境调控系统、育苗、播种、移栽、采运等设施设备不超过总投资30%的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优先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豇豆种植、集约化育苗和新建设施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主体。

    (三)发展设施蔬菜的优势。

    1.提早种植:设施种植由于能够提供更稳定的环境条件,可以在更早的时间播种,错开露地种植提早上市,具有价格优势。

    2.易于管理:露地种植的蔬菜直接暴露在自然环境中,受到天气变化的影响较大。而设施种植提供了保护,可以更好地控制温度、湿度和光照,从而优化辣椒的生长条件。

    3.产量和品质提升:设施种植由于能够提供更佳的生长条件和更稳定的环境,同意管理水平下,通常能够实现更高的产量和更好的品质。

    4.利于成果转化。设施种植由于能够提供更稳定的环境条件,易于管理,更利于成果的转化,一些比较名贵的蔬菜,露地栽培是比较难的,有了设施种植,就能丰富我们的蔬菜品种。

    5.效益优势。设施蔬菜利用控温大棚种植反季节蔬菜促增收。以辣椒为例:设施大棚种植辣椒可以早上市,提高产量,设施大棚辣椒产量辣椒达8000斤,单价4元/斤,露地种植4000斤/亩,价格3.5元/斤,比露地种植产值多1.8万元。  

      三、方案

在原有设施蔬菜基础上,市级层面能在项目资金加大扶持发展柳江设施蔬菜,提高柳江蔬菜的市场占有率,促进柳州蔬菜大发展:

(一)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柳江设施蔬菜基础建设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上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发展设施蔬菜种植的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不断提高农民发展设施农业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投资建设柳江区育种基地,从而有效促进大柳州设施蔬菜快速和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投入,优化升级设施农业技术装备。对低档设施农业进行改造、提档升级。推动设施农业技术进一步优化升级,实现集约化、商品化、产业化,进而有力地推动柳江区和柳州市蔬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增加培训经费,加强设施农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把发展设施农业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型人才、复合型设施农业经营人才队伍,破解人才缺乏问题。

四是拓展设施农业融资渠道。创造优惠政策环境,积极引进资金,特别是充分利用好上级相关政策,争取社会资金融入,促进发展设施蔬菜产业。

五是拓展农业贷款业务范围。推广涉农小额贷款模式,对蔬菜种植和加工该企业和合作社应该缩短贷款工作周期,及时放贷,保障设施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是搭建交流平台。搭建农民工与农业大学、科研院所交流平台,安排专人,配置专项资金,专门解决设施蔬菜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成立科研公关团队,根据生产需求,建立设施蔬菜试验示范,开展设施蔬菜应用技术研究。

七是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努力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逐渐健全设施蔬菜产业风险保障体系。

(二)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土地流转规划协调机制。根据蔬菜产业整体规划和具体布局的需要,做好土地流转宣传工作,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解决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推进,使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与设施蔬菜发展要求相适应,做到以土地流转推动产业发展,以产业的规模发展带动土地流转,使农村土地流转效益提升,推动设施蔬菜生产。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韦现爵等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柳江区设施蔬菜基地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市财政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4年全市设施蔬菜面积约3.91万亩,其中柳江区设施蔬菜面积1.89万亩,占比48.34%。

一、加强政策扶持

2023年12月,我市印发《柳州市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柳政办〔2023〕65号),要求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以发展设施蔬菜为重点促进蔬菜产业扩面增产,形成以柳江区为核心区,鹿寨县、柳城县、柳南区、鱼峰区为集聚区,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为辐射区的产业布局。制定《柳州市“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柳农政发〔2023〕2号),鼓励县区统筹整合包括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内的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对其给予全方位的政策扶持,市级财政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粮食安全及菜篮子工程资金等扶持设施农业产业发展。截止2025年4月底,已落实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5.33亿元,蔬菜种植作为柳江区优势农业产业,可在财政统筹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中给予重点支持。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农业、水利专项资金5000万元,粮食安全及菜篮子工程资金500万元,该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包括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可统筹用于设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加工水平、打造公共品牌和龙头企业等方面,以提升蔬菜种植产业综合竞争力,带动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4月,我局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柳农政发〔2025〕9号),统筹安排2025年市级衔接资金2622万元支持25个设施蔬菜(食用菌)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棚架设施建设(包括棚内水肥一体化系统及环境调控系统设施设备的购置),水肥一体化建设,育苗、播种、移栽、采运、处理、冷库等设施设备购置,以及产业路建设等。其中,柳江区获得资金770万元用于开展9个设施蔬菜项目建设。

三、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设施蔬菜建设项目

2024年12月,我市组织各县区积极申报2024年攻坚四季度种植业方面储备项目,获得攻坚四季度农业稳增长资金417万元支持柳城、柳江、柳南10个设施蔬菜项目建设。其中,柳江区获得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支持柳江区穿山镇竹山村三台村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40亩温控大棚和160亩露天水肥一体化蔬菜基地。目前项目已建成并通过验收,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

四、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一)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

2018年10月,由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从政策层面肯定和促进土地流转,促进我市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更好的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

(二)稳定农户承包权。

我市于2018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48.7万本,颁证率97%。2023年开始,我市开展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鹿寨县整县,柳城县冲脉镇、融安县东起乡、三江县和平乡、柳南区南环街道、鱼峰区白沙镇、柳江区三都镇整乡镇试点,试点地区延包合同签订率达95.7%。

(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流转。

2016年2月,由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大力推进我市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提升现代农业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经多年发展,我市已累计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256家,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总数达68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1家、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2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56家、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54家。全市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7470家,其中,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3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9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26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有效促进了我市农村土地的流转。截止2024年第三季度(四季度正在统计),全市土地流转112.4万亩,涉及农户12.7万户,其中承包地流转101.8万亩,占承包地总面积的31%,涉及农户11.7万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建设,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推动《2025年金融惠企政策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落地实施;搭建交流平台,帮助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解决设施蔬菜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开展设施蔬菜应用技术研究,推动成果转化。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