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3-06-13 17:04    浏览量: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建议

在我市农业生产中,为了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农药的使用已成为生产上一项必不可少的技术措施。但是在一些地方,农户在使用农药过程中往往将大量的包装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到处可见。农药包装废弃物内的残留农药一方面造成水质和土壤污染,另一方面塑料包装瓶(袋)等在自然环境下不易降解,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威胁人畜生命安全,给乡村振兴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现状

柳州市使用农药的包装主要是瓶装和袋装为主,分别占比约62%和38%,据统计2021年全市农药使用总量(制剂量)1632.19吨,产生废弃瓶包装物126.07吨,废弃袋包装物47.06吨,回收总量138.66吨,处理总量93.48吨,未处理数量45.18吨。每年仍有相当数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未得到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户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方式不科学,存在安全隐患。一是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二是将包装废弃物集中起来填埋、焚烧;三是还有农户将包装废弃物收集起来卖给废品收购站,由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存在一定的农药残留,未经无害化处理其再生品会带有一定的有害风险。

2、回收处理主体各方责任未能得到真正落实。为了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定颁布了《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明确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广西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回收处理主体是农药生产者(含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经营者和使用者。但实际情况是农药生产者和经营者基本很少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没有主动去回收自己销售出去的产品包装,使用者也很少交回包装废弃物。

3、回收后难于处理。虽然大多数农业生产基地都设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场所,但一些地区负责垃圾处理的环卫部门认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属有毒物质,拒绝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清理,导致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弃置而无人处理的状态。

4、缺少农药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企业。虽然柳州是广西的主要工业城市,但目前仍然没发现有企业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在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

为此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农药经营者和农民的宣传,增强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探索建立与农村生活垃圾并列分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由村级保洁员、管理员等兼任回收员的基层回收体系,进一步方便农民就近投放、就近处理,有效减少农药面源污染和安全生产隐患,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2、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涉及农业农村、环卫、生态环境等部门,不是单一部门就能完成,只有各部门间共同协作努力才能将这项工作做好。

3、变废为宝,引导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农药废弃物无害化及再生资源化利用工作。

4、加大财政补贴及推广力度,建立健全回收处置体系。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比如来宾市以政府主导,农药生产企业、制糖企业共同出资的方式,每年投入大量资金有偿回收农药废包装,鼓励蔗区农户、企业专业队伍清理田间地头的农药废包装袋,治理甘蔗生产环境;河池市推广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项目,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现金补贴,每个农药包装废弃物补贴0.05-0.1元/个,引导生产者自觉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廖宪成委员:

你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建议》(第08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构建柳州市农药溯源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

充分利用柳州市农药溯源监管平台,实现农药经营台账电子化。截至目前,全市已在平台上录入1383家农药经营门店进、销、存信息。我市农药经营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配备率达到100%。市县农业执法部门结合农资打假行动的开展,加大对农药经营门店规范经营检查力度。

二、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宣传、科普力度,提高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回收意识和认知水平。

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宣传工作,在各县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在日常的农药综合执法检查中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宣传力度,并在日常发布的农作物病虫情报测报末尾提醒各县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2022年,全市共悬挂宣传横幅50条,开展安全用药培训86期、培训377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841份。

三、探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建设

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每季度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情况调查,在鱼峰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项目实施,依托2个试点村(白沙镇王眉村、里雍镇龙江村),以点带面铺开鱼峰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一是依托2个试点村及农资经销店、蔬菜种植基地等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宣传栏、回收桶等,共设置2个宣传栏(含分类回收宣传画、回收责任人及职责、回收流程及分类说明、3种分类回收桶等)、10个回收点(每个点各放置2种分类回收桶)、202个临时回收点(每个点各放置2种分类回收桶)。二是打造“镇-村-保洁员”模式,聘请3名专/兼职回收员开展试点村回收处置工作,在试点村集中配药的水源地放置分类回收桶,由回收员负责指导农户开展回收,合理利用农闲时段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三是开展宣传培训,增强农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意识,共计开展培训4期、培训114人次。

四、推进2022年自治区下达的47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成投产

项目总投资4850万元,涉及新建改造14个乡镇垃圾中转站、8个压缩设备更新改造和25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将有力提升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效力。截至目前,47个项目已全部动工,已完工15个,完工率达到31.91%。

2022年,我市农业生产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共计199.73吨,其中已回收153吨、已处置135.53吨,回收率76.6%、处置率88.58%。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农资经销商、农户的回收处置意识,加强与城管、生态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将农药包装废弃物纳入农村生活垃圾范畴。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