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6-04 18:00   


提案内容:关于加快规范柳州活畜屠宰行业秩序,推动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柳州市城区有6家活畜定点屠宰场所,分别为:柳州中食食品公司柳南机械化屠宰厂、柳州中食食品公司柳北机械化屠宰厂、广西桂味联食品公司(肉联厂)、柳州云鼎屠宰加工公司、柳州兴全肉食品公司、柳江区二基地屠宰厂,由于6家屠宰厂都是在十几年前建设投产,随着柳州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定点屠宰企业普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产能过剩、设备设施老化、交易模式落后、产品结构单一等系列制约柳州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已经不适应城市化发展和肉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急需重新改造提升。

对于城区各屠宰企业存在的问题,柳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从2016年开始,相继制定规划并出台《柳州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合搬迁提升工作方案》(柳政办(2020)74号)等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加速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部分屠宰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通过与政府平台公司联合投资,严格国家生猪屠宰示范厂建设标准,打造了1家广西目前生产设备最先进、配套设施最完善的屠宰加工基地,生猪屠宰从生猪代宰模式转向生猪营业屠宰模式,配套建设3.5万吨的冷库是柳州唯一建设冷链物流配套设施齐全的屠宰企业,污水日处理量达1800吨,解决了屠宰厂分散,污水处理能力参差不齐的的问题,为保护柳州一江好水展现企业责任担当。

通过调研发现,部分城区旧屠宰厂未完成整顿提升但依旧在生产运营,私人屠宰作坊依然猖獗,造成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加重污染、严重扰乱屠宰加工经营市场,降低了群众的生活质量,群众对此有较大意见。

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旨在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柳州应及时把握上级利好政策,加快规范柳州活畜屠宰行业秩序,推进柳州活畜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此,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科学制定活畜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有序压减落后产能,推广用好标准示范屠宰厂,稳步提高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优化企业布局,引导畜禽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加强执法力度,规范行业生产经营秩序。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对不符合条件的活畜屠宰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于依法设立的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方可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活畜屠宰专项整治,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三、加强政策帮扶,促进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促进活畜屠宰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在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中,优先将屠宰标准化示范单位纳入“点对点”调运接收企业范围。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主动关心支持优质屠宰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柳南区政府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韦寒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规范柳州活畜屠宰行业秩序,推动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108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柳南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等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稳步推进活畜屠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市活畜屠宰主要是生猪定点屠宰,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管理。2023年9月,农业农村部制定并颁布了《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10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2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14号),明确要求2024年1月1日前已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均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至2026年1月1日仍未达到《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含原址重建、迁址新建)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应当满足《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对于厂房、设施设备、工艺、人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投产后应当全面达到《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为了积极稳妥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我们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自治区、市、城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等人员的培训,多次组织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培训,同时督促企业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培训和考核,确保企业人员了解掌握《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内容以及实施要求。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多次邀请自治区级专家到我市进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培训,并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现场指导。四是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工作,企业逐条逐项对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项目表》的要求进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明确整改目标。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市、城区农业农村部门将统筹指导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技术改造和生猪产品供应工作,同时严防实施技术改造期间出现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问题。   

二、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和辖区市场的肉品流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切实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确保群众餐桌上的猪肉肉品安全。2023年2月,我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公安、市场监督部门对一处私宰点进行查处,现场查获生猪产品147.3千克,生猪16头(2488.5千克)及屠宰工具一批。2023年,我局对畜禽屠宰行业开展364次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1285人次,联合执法组在检查市场过程中,没有发现私宰肉上市销售的情况。

三、全力推进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都对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划,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积极推动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101号),坚持“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畜禽屠宰企业准入,推动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方便群众、降低成本、集中屠宰、标准生产、质量追溯、品牌经营、供应可控、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总体思路,构建布局合理、高效安全、产销对接的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新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肉类消费安全,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