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22-2025年农膜管理工作指导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2-07-15 17:30   


一、制定依据

根据《广西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2025年广西农膜管理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51)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有关农膜管理工作要求,聚焦主要农膜使用地区,以科学、合理使用农用薄膜和推广应用环境友好全生物降解地膜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塑料农膜回收网络体系为抓手,因地制宜控制塑料农膜使用面积,积极探索塑料农膜替代技术,落实塑料农膜回收责任,严格执法监督,开展塑料农膜回收情况调查监测与评估,减少塑料农膜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三、主要目标

2022-2025年,各县区每年应建立农膜回收示范点不少于2个,规范建立农膜回收台账,回收率完成指标不低于80%2025年底,农膜回收率要达到85%及以上,基本形成多元共治体系,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全市废旧塑料农膜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产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用薄膜市场监管。将农用薄膜列入农资打假清单,积极开展农膜打假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农膜产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塑料农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二)严控塑料农用薄膜用量。开展农膜使用统计,摸清辖区农膜使用底数,开展农用薄膜适宜性覆盖评价,推进农膜合理使用。

(三)落实塑料农膜回收主体责任。按照“谁生产谁处理、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捡拾”原则,推动落实废旧塑料农膜捡拾及回收责任,促进废膜回收工作开展。

(四)构建塑料农膜回收体系。利用已经建立的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体系,利用使用者、销售商与生产商建立的捡拾与回收体系。

(五)强化回收废膜处置工作。指导回收网点按照废旧塑料农膜的功能、材质和再利用价值等,分别采取适宜的处置模式,规范处置废旧农膜。

(六)加强农膜监督指导工作。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广西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废旧塑料农膜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日常执法监督检查。

(七)创新技术示范与回收机制。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加厚塑料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进地膜产品科学规范使用,从源头上控制废旧塑料地膜产生、降低农田残膜捡拾归集难度。

(八)加强农膜台账建立指导与管理。做好农膜相关台账建立指导与日常监督管理,以促进农膜规范使用及回收。指导废旧塑料农膜回收体系各网点依法建立回收台账。

(九)加强农膜回收监测调查与评估。按《广西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组织建立纳入广西农用薄膜残留监测体系的本级农用薄膜残留监测网,监测调查方案待自治区印发后,参照执行。

(十)做好自评工作。及时总结年度农膜管理工作,撰写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为推动方案的顺利实施,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市农膜管理工作,保障方案目标和任务的完成,从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职责分工、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宣传培训四个方面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具体措施意见。

  六、解读机关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2-2867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