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4-03 10:28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发展特色产业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为用好资金政策大力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和初加工产业,带动农户增收,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林业和园林局、财政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解读

《指导意见》包括重点支持方向、财政支持政策、保障措施三个方面。

重点支持方向:以打造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为抓手,支持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和腐竹等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支持种苗基地建设。

财政支持政策:一是资金来源。奖补资金由县级从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倾斜支持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二是奖补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是奖补细则。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奖补对象实施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相关项目。项目申报、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实施验收等均由县区组织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单个主体获得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的奖补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四是奖补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大力开展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提升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量与品质,统筹推进原材料基地创建各项工作;二是系统谋划发展。积极发挥项目实施主体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积极引导鼓励原材料种养殖主体特别是获得奖补的主体与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签订购销协议,探索发展订单农业。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各县区要抓好政策落实,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做好奖补项目申报的审核、验收等工作,强化项目后续跟踪和监管,保障财政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四是加强联农带农。项目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五是加强示范带动。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