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合搬迁提升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  |   发布日期: 2019-11-12 10:45   

一、决策名称:柳州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合搬迁提升工作方案

二、决策执行单位柳州市家畜屠宰管理处

决策简介

1、整合对象

柳州市区2018年12月底以前从事家畜屠宰经营活动的六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即柳州市中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柳南机械化屠宰厂、柳州市中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柳北机械化屠宰厂、柳州天之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厂、柳州市兴全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柳江区二基地屠宰场、柳州市云鼎屠宰加工有限公司均列入整合搬迁提升范围。

2、新建屠宰厂的规划与布局

根据科学规划和选址建设“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标准要求,结合柳州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状况、市场消费需求、环境承载能力及肉品配送距离等实际情况,重新规划我市市区定点屠宰企业设置数量,由目前市区的6家减少到2家,原则上在城区(新区)重新规划建设2家家畜屠宰企业,设计标准达到AAAA级以上,每家新建屠宰厂占地达到相应的规模,配套建设冷链物流设施,达到相应的标准。新建屠宰企业厂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动物防疫、生猪屠宰管理等规定。

3、整合方式

1)成立公司。整合后新建的定点屠宰企业实行股份制经营。由取得经营主体的投资方重新注册2家新的屠宰经营管理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负责对市区重新选址新建的2家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建设和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为防止垄断经营,新成立的屠宰经营公司只能参与1家整合后定点屠宰企业的经营管理。(2)经营主体确定及股权分配。以市区现有的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基本股东,以自愿为原则,允许主动退出经营,也允许以参股投资方式参与新屠宰企业的组建和经营。各股东所占比例以20162018年度3年生猪屠宰量(以屠宰检疫统计数为准)和经过第三方机构对其屠宰企业自有资产(不含土地价)进行评估的结果作为基数,股权占股比为生猪屠宰量占50%,屠宰企业固定资产(自有)占50%。(3)政策性补偿①补偿对象。不愿参与新屠宰企业组建、并配合政府按时关闭的城区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列为补偿对象。②补偿原则。一是先关后补:属政策性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平稳关闭后,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完成核准程序的,给予财政补偿。二是对政策性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财政补偿时,应根据审批流程进行核准,并按计划一次性给予拨付。③补偿标准。按三年的生猪屠宰量(以屠宰检疫统计数为准),给予每头43元的补偿,但补偿总额不能超过评估资产价值(不含土地价),如果补偿总额超过评估资产价值,就按评估资产价值补偿。补偿之后如果涉及政府拆迁,补偿过的部分不再涉及补偿。④资金用途。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偿资金,用于关闭生猪屠宰厂厂房、机械设备拆除及员工遣散等方面的补偿。⑤资金来源。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偿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超出部分由属地城区财政负责解决,其中市财政补偿资金列入市农业农村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4)人员安置①凡自愿加入新屠宰企业的原城区屠宰企业员工(以2018年合同为准),新屠宰企业必须无条件接收,不得拒收。②凡不愿加入新屠宰企业的原城区屠宰企业员工(以2018年合同为准),按劳动合同法给予补偿。补偿费用由原屠宰企业自行解决。③屠宰企业整合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职工,其退休安置按政策规定执行。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社会和原城区屠宰企业进行公告、公示。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走访原城区屠宰企业员工相关居民,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决策相关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决策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决策是否科学合理地设置柳州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控制和减少污染源、确保肉品质量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肉食品的需求

3、本决策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意见和建议

4、对决策持何种态度;

、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单位联系。2、公众对决策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1、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68号中安盛业大厦15层

2征询意见时间:20191111日至1121  联系人:杨雨龙   话:18801196185   真:010-58246613  E-mail:14058493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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