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二)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5-12-08 08:10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二:柳州市秸秆综合利用程度不高,秸秆露天焚烧仍较为严重。
二、责任单位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情况
我市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印发《柳州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宣传和普及,有效提高群众的秸秆综合利用意识。柳城县、柳江区、鹿寨县、柳南区相继争取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扶持,培育壮大县域秸秆收储队伍,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及秸秆离田利用,全市秸秆“五化”利用成效明显提升。2022年、2023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为89.24%、89.61%,连续两年全区排名第一。
四、验收情况
2024年6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中心组织召开问题整改验收会,通过审核整改验收台账等相关材料,认为问题编号十二已按照《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9日;监督电话:0772-2660248。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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