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维权记住四个时间节点
发布日期:
2018-03-15 15:55  
在农机的购买及使用过程中,农民应该记住以下4个时间节点,尽量避免因农机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 2天和5天。整机“三包”期内,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等产品在农忙季节出现故障,在服务网点范围内易修理的故障,修理者应当于2天内予以排除;不易修理的故障,应当于5天内予以排除。 7天。在“三包”期内,对于农民提出的“三包”要求,销售者应当在7天内提出处理意见。若超过7天未做答复或处理不符合规定,农民可根据规定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销售者承担。 15天。农机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天内发生安全性能故障或使用性能故障,农民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销售者应当满足农民的要求。除了内燃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以外的产品,换货后15天内发生安全性能故障和使用性能故障的,农民可以要求退货。 40天。40天是“三包”期内限定修理者修理好产品故障的期限。超过40日未修好的,销售者应当凭修理者出具的记录,免费为农民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分享本页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