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打假常识

  发布日期: 2018-03-15 15:56   

一、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表现形式 :

1.张冠李戴。将获证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标志、产品认证标志、获奖证书等证件,粘贴在未获证的产品上; 

2.假名牌。商标名称模仿他人,名称相似、商标图案相似,误导农机用户;伪造假质量认定标识; 

3.虚假宣传。扩大产品的功能和使用范围,打着新技术、新产品的旗号,采用不容易界定的词语宣传美化产品; 

4.三无产品。产品无厂名、无厂址和法定标志; 

5.以旧充新。将旧的整机重新喷漆,或用部分旧的总成重新装配整机,按新机销售; 

6.以次充好。采用低质材料代替优质材料,或降低材料的使用规格; 

7.外观差。覆盖件表面不平整,无底漆;涂漆不均匀,有漏漆、流漆现象; 

8.零件粗糙。焊缝不均匀,有漏焊、虚焊、烧穿现象;零部件表面有毛刺、锐角;铸件有砂眼;热处理不符合要求,易变形、断裂等等。 

9.安全无保障。产品的外露旋转部件,如皮带轮、链轮、风扇等没有安全防护罩或防护不到位;电器设备没有漏电保护措施或保护不到位;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部位,没有红色或黄色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二、农机用户避免上当的几点做法

1.向农机技术推广服务部门的专家仔细咨询,了解该机具是否适应当地的作业环境与农业技术要求,技术是否可靠;也可以向当地有经验的老机手仔细咨询,切忌盲目购买; 

2.注重考察销售者和生产者的信誉,到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农机产品销售单位购买农机具; 

3.要货比三家,不要仅图价格上的便宜; 

4.要检查农机产品的铭牌上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出厂日期等标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是否齐全,以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与铭牌上的内容是否一致; 

5.要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和零部件的加工质量;对小机具应转动总成部件,看是否运转灵活,有无松动、卡滞现象;对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大件产品应试车检查,听有无异响,观察运转是否平稳等; 

6.索要盖有销售单位公章的信誉卡、三包凭证和发票。发票要清楚准确地写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项目;三包凭证要写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内燃机编号、产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以及指定的三包修理者的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一定不能接收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 

7.对广告宣传的内容,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真实情况要认真核实,切忌盲目轻信。

 

                              柳州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