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柳州市城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1-03-11 10:15    浏览量: |  作者: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各城区有关单位、机主及农机驾驶员: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各城区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本年度市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由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与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城区和乡、镇农机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农机年检相关工作,提高参检率。

二、年检时间、地点安排

各城区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从2021315日起至330日止,由市农机中心与市行政审批局安排人员到各乡、镇开展检验工作。各机主应在行驶证副证签注的有效期满之前就近将农业机械开到通知安排的检验点参加年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及地点见附件)。

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202111日前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均应参加今年的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参加检验的农业机械必须保持技术状况完好,号牌齐全,车容整洁,发动机号和机身(底盘)号码需清晰完整,便于拓印,拖拉机需在车尾喷印放大车牌号码。凡擅自改变外形尺寸,改变原出厂技术参数及标准的应自行恢复原尺寸及技术参数,否则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

2.参检机主务必携带行驶证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

3.按照国家标准GB/T16877-2008《拖拉机禁用与报废》要求,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式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达到报废年限的农业机械将不予以年验,机主应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4.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运输机组,其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按照农业农村部新发布行业标准《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NY/T2612-2014)的要求,使用全区统一的农机安全反光标识。

5.经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按规定签注行驶证,核发全国统一的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或者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在有效期内、未按规定粘贴拖拉机机身反光标识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6.为方便群众,对驻外地工作,不便回原籍参加年检的机主,可到市农机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年检手续。市内各场站、单位以及拖拉机较集中的片区可提前与我中心联系,另行安排时间及地点进行年检。

7.为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提高驾驶人遵章守法,安全生产的意识,各机主或驾驶人必须与农机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

8.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文件要求,全面停止收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联系人:黎德明,联系电话:0772-2632632


    附件:2021年市区农业机械年检时间安排表


                            

柳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2138


附件

2021年市区农业机械年检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15

石碑坪镇农机站

刘进民

13877268058

316

长塘镇政府

朱春龙

18677239319

317

海吉星农贸市场西侧

刘文礼

15877226998

318

柳太路和平村委

黄 智

18978092495

322

白沙糖厂

梁爱兰

13768665353

323

里雍镇龙江村委新村路口建筑材料销售点旁

马建新

13317821262

324-25

柳东阳和古亭山九头山检验点(柳州市污水治理公司检测中心旁)

黄 智

18978092495

329

洛满镇小广场

周业明

13457209102

330

雒容镇农业服务中心

赵伟萍

18177223122

备注

请机主务必携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参加年检。柳北区白露乡片区机主可到长塘镇政府年检;阳和、古亭山、羊角山片区可到柳州市污水治理公司检测中心年检。其他机主可根据情况就近选择年检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