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开展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来源: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  |
发布日期:
2025-03-24 16:46  
| 作者:
图 文/谭小兰、苏葵
为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处理航道内设置渔具、渔网等违法行为,保障通航安全。近日,鱼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里雍镇政府、白沙镇政府、柳州市公安局里雍派出所、白沙派出所,在鱼峰区管辖内的自然水域开展了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今年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禁渔水域范围内严禁一切电鱼、毒鱼、炸鱼以及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非法捕捞行为。行动当日,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柳江河红花电站下游水域沿岸违法设置的地笼和在船艇上非法安装的电鱼设备进行清缴,对在航道内违规利用皮划艇进行垂钓当事人进行教育劝离,同时对水域周边可能涉及非法捕捞的区域进行排查。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利用小喇叭积极向渔民及周边群众宣传禁渔的重要意义、时间范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本次行动共清理地笼30余个,当场放生渔获物约15公斤,销毁电鱼杆4付,收缴电鱼用电机1台,教育劝离违规垂钓人员1名。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宣传行动,有效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保障航道通航安全,为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和航道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鱼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禁渔和日常巡查与宣传行动,有针对性地进行突击检查和蹲点驻守,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共同守护鱼峰区水域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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