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地震及次生灾害畜牧渔业行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提醒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6-05-21 19:50   

各畜禽养殖场、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渔业养殖经营主体、渔船作业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地震及余震,叠加多雨天气,极易引发建筑坍塌、地面塌陷、内涝积水、触电火灾、山体滑坡、水域险情以及动物疫病、水生生物病害等次生灾害。为进一步筑牢畜牧渔业行业安全生产防线,切实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畜禽养殖及渔业生产安全、企业生产资产安全,现就有关防灾避险工作提醒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优先保障人员安全

各经营主体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将从业人员安全放在首位。企业、养殖户负责人全面统筹防灾减灾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同时细化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全覆盖排查人员作业各环节安全隐患,严禁员工在危险区域作业,从源头规避人员伤亡风险。

二、排查建筑设施,严防坍塌事故

全面巡查生产车间、畜禽圈舍、原料仓库、围墙、顶棚及支撑立柱、渔业养殖棚架、看护房基座等构筑物,重点排查墙体开裂、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棚架松动、基座破损等隐患。对老旧简易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场地立即封闭停用;加固料塔、挡土墙、粪污储存池、养殖平台、鱼塘水库护岸堤坝等设施,防止坍塌、渗漏、垮塌事故。严禁人员、畜禽在风险建筑及危险水域内停留、作业。

三、排查水电设备,消除作业安全隐患

地震及余震过后,必须第一时间切断厂区、养殖区总电源,组织专人全面排查电路、电器、生产机械设备、增氧机、投饵机、抽水设备等畜牧渔业生产设施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老化破损设备,及时整改漏电、短路等隐患,防范触电、火灾事故。所有设备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重新启动,员工作业时需规范操作,做好防护措施。

四、抓实防汛排涝,降低生产损耗

及时疏通厂区、养殖区排水沟渠、管网,针对低洼区域、池塘、库区提前制定排涝泄洪方案,备好抽排水设备、救生器材,抵御强降雨、积水倒灌、水位暴涨风险。饲料原料、成品饲料垫高存放,远离积水潮湿区域,防止饲料受潮霉变;加固厂区外围边坡、池塘堤坝,防范滑坡、落石、堤坝溃塌,保护作业人员与生产物资;网箱养殖提前加固锚绳、缆桩,必要时及时转移网箱,防止设施损毁、水产品逃逸。

五、强化养殖管理,严防疫病及水生生物病害风险

优化畜禽、水产饲养模式,及时转移危险区域内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减少地震、暴雨带来的养殖生物应激反应,防止畜禽扎堆踩踏和水产缺氧浮头造成伤亡。每日开展场区、养殖水域消杀及畜禽、水生生物健康巡查,严格按照规范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死亡水产品;做好养殖水体水质监测,及时调控水质,防范水体浑浊、缺氧引发病害暴发;同时做好一线养殖消杀等工作人员防护,避免人员感染、疫病交叉传播。

六、完善应急机制,做好人员撤离及水上避险工作

各经营主体需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生产实际优化地震、内涝、坍塌、洪水、水上险情等灾害应急预案,明确陆地撤离路线、避险点位以及水上避险、人员搜救方案。按需配齐应急照明、急救物资、救生衣、救生圈等相关储备,密切关注气象、地质、水文灾害预警信息,遇突发险情立即停工停渔,陆地人员及时撤离,水上作业人员迅速上岸避险。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

请各相关经营主体迅速落实各项防范举措,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统筹抓好人员、设施、畜禽水产全方位安全管理,守住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