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禁渔底线 守护生态碧水

来源: 三江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6-07-01 11:12    |  作者: 图文/刘茜

为严格落实三江县内陆水域禁渔管理制度,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近日,三江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冲市场与东园市场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行动,通过整合执法力量、联动排查监管、同步普法宣传,全面规范水产品及渔具经营秩序,从严整治各类涉渔违规行为。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市场水产摊位、水产品店铺、涉渔餐饮店及渔具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销售禁渔期非法渔获物、地笼、绝户网等行为。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售卖渔具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督促整改,开展普法警示教育,明确告知经营户相关法律责任,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购销非法渔获物、售卖禁用渔具。

此次联合行动有效净化了辖区水产品和渔具经营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了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下一步,三江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常态化开展禁渔执法与普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售鱼、售卖禁用渔具等行为,持续守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本县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三)明知是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渔业船舶,仍向其提供供油、供水、供冰等服务,或者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其非法捕捞的渔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