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农政发〔2025〕10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5-05-13 15:40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制定了《柳州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抓紧贯彻落实。

在后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如遇新的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及时通知各县(区)。未尽事宜,请与有关单位联系。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2-2632958;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2-2805964。

本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772-283705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电子邮箱:jgdw@lzsnyncj.com。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5513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为确保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驻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组织指导农业农村、财政系统全面排查问题,分类分析,实现部门联动、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有效。针对农民关切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解决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难题,查处腐败行为,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完善资金项目管理政策,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形成有效监管制度,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效。落实政策公开,规范公告公示,加强宣传,确保农民广泛知晓。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依托信息系统,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实现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线上线下联通。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领域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覆盖面较广、监管难度较大、群众关心关切,且近三年来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媒体曝光等反映问题较多的资金项目,从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中,选取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提升专项整治成效。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参照国家、自治区层面的整治重点,在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乡镇人民政府接待费作为专项整治小切口的基础上,增加选择帮扶产业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作为我市专项整治小切口。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方面

一是审核把关方面。审核流程是否存在把关不严、不及时现象;补贴发放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问题,如:是否存在同一人员重复领取补贴、向公职人员违规发放补贴、向死亡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情况。

二是补贴发放方面。补贴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迟拨滞拨,导致拖欠农民补贴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行为;补贴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在群众申领拨付补贴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未按一卡通要求发放补贴等问题。

三是信息公开方面。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工作;是否发布了完整的补贴政策文件,包括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发放流程等内容;政策公开的时间,是否在政策出台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是否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如社区公告、广播、新媒体等;补贴结果公示信息是否完整,包括补贴领取人姓名、补贴项目、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补贴发放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信息是否存在错误、遗漏,是否有群众提出异议及处理情况记录。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

一是项目规划实施管理方面。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项目立项不合规,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审批结果、安排项目等问题;项目招投标不规范,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问题;项目超期未完工,推进不力问题;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等问题。

二是资金使用和监管方面。资金下拨不及时,挤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因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等问题;已纳入直达专户资金,支付进度不理想问题;资金安排不合理,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长期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资金使用不合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等问题。

三是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方面。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制度不完善、资产管护不到位、管护资金未按规定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落实资产具体管护责任人等问题;经营性资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防范化解帮扶产业项目三不(建而不成、成而不用、用而不好)等问题;帮扶产业项目存在漏排查、四个一批(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分类不精准、长期停产闲置低效、本金无法兑现或分红拖欠、联农带农方式单一、带动作用不真实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方面

一是内控管理方面。内控机制不健全,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

二是财经纪律执行方面。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乡镇人民政府接待费使用管理违规问题。

三、进度任务安排及预期成果

2025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问题排查、建立台账、整改销号、建章立制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部署(45月)。按照中央、自治区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安排,研究制定并联合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县(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结合实际、聚焦重点、因地制宜细化具体措施,按月有序推进工作。坚持专班专抓工作机制,构建“双专班”模式,适时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二)全面排查(56月)。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对2023年以来本辖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深入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做好分类分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坚持每月分管领导带队前往县(区)开展排查,实现全市各县(区)深入排查全覆盖;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辖区内所有乡镇完成走访排查。同时,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对2023年以来巡视、审计、领导批示、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尚未解决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及时移送本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设立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三)对账整改(512月)。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本级排查出来的问题,以及对巡视、审计、纪检监察查出问题和移交的线索要逐一核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逐项对账整改销号;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动态跟进了解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整改工作进展、效果,按一定比例范围调研抽查县(区)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成效不明显的推动“回头看”治理,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要依据职责权限追责问责。对于情节恶劣的代表性问题和典型案例,按程序审核把关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912月)。针对专项整治发现、整改、解决的各类问题,开展对照检查,查找短板弱项,集中堵塞漏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优化政策、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健全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2025年预期成果:发现和解决一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查办一批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案件,督促地方纠正一批惠农补贴截留挪用问题,推动相关资金及时归还原渠道。健全完善一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制度,推动各级落实好乡村振兴资金特别是惠农补贴领域的政策公开,提升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认识和把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以县(区)为主体,聚焦重点精准发力,防止面面俱到、流于形式,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加重基层负担,不搞简单粗暴和运动式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做法。

(二)加强工作协同。市、县(区)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重大案件会商研判等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发展改革等部门协调对接,密切沟通协作,开展联合调研,形成工作合力,上下贯通推动解决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工作调度。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通过实地调研、定期调度等方式,了解各县(区)工作进展,遇到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重点研究、专题调度,加强农业、财政、纪检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涉及专项整治重要情况及时反馈、动态共享,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工作格局。对不同渠道反映的专项整治问题较为集中、工作推进不力以及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方,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予以提醒、通报和约谈,压实工作责任。市、县(区)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及时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好经验好做法和相关建议,每月向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报送1-2篇工作动态。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5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