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3-05-18 09:20    浏览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转变机关作风,解决基层和服务对象关心关切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扎实做好2023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针对2022年度社会评价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反馈,在2022年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中,共收到涉及我局意见建议6条,其中,居民意见建议3条,领导意见建议1条,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2条。针对上述意见建议我局制定整改分工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全面落实群众对我局相关工作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有序、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一)意见建议第120220020300050号:个人认为几年的疫情,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在不断下降,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应体恤民生,多了解民情,给老百姓生产多一些主动权和选择权,比如种一亩糯玉米比种一亩甘蔗多收1千多元,硬是要你去种甘蔗,仅仅是比如而已,也不可能都种玉米,一个小农家庭自产自销也是只能管上三两亩。

整改责任科室:糖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商相关科室办理

整改措施:柳州市2022-2023年榨季全市甘蔗种植面积100万亩,进厂原料蔗350万吨,售蔗收入18亿元,蔗农6.6万户,平均每户种蔗15亩,种蔗收入2.7万元。对于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范围内的地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糖〔2022〕26号)文件精神,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主要用于种植糖料蔗,禁止种植桉树、果树等行为,对保护区内种植其他短期农作物没有硬性规定。对于非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范围内地块,没有要求一定要种甘蔗。接到群众意见后,柳州市农业农村局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农户对政策不够了解,后续我局将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二)意见建议第120220020100031号: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现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责任科室:发展规划与改革科商相关科室办理

整改措施:

1.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完成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严格管控“非粮化”。开展撂荒耕地治理,出台《柳州市耕地撂荒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强1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监管。落实强农惠农扶粮政策。二是推动“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打造一批蔬菜生产基地,出台《柳州市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关于加强2023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持续推进金橘产业带建设,重点推广本地特色品种脆蜜金橘种植。抓好生猪等畜禽生产发展,推进在建规模养殖场加快建成并投产,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动甘蔗主产区、大石山区发展肉牛肉羊养殖。支持鼓励发展设施渔业。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加强大宗农产品产销对接。

2.持续巩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实行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帮扶政策,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出台《柳州市2023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3.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围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田园综合体等各类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培优培强优势特色农业,增强产业辐射带动能力。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掘乡村多元价值为方向,融合农文旅、贯通产加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出台《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进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持续培育打造柳州农业品牌。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4.强化农业发展科技支撑。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补上农机装备短板。持续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

5.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继续实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三年行动,印发《柳州市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2023年实施方案》。加强涉农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抓好农村厕所革命。

6.深化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鹿寨县宅基地改革等试点工作。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三)意见建议第120220020100061号:多多支持养村种殖,养殖这块让农民增产增收。

整改责任科室:畜牧与饲料科

整改措施:1.制定市财政支农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畜牧模式项目包括优质蛋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优质肉禽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生态养殖项目、草食动物产业发展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向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申报;2.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到公司+农户的养殖模式,由公司出技术+农户出场地实现养殖持续稳定增收;3.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和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专业水平。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四)意见建议第0220220021100587号:建议党委、政府更进一步重视支持农机具购置补贴、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资金的结算兑现。

整改责任科室: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整改措施:1.加强督促检查,敦促各县区加快拨付进度;2.召开柳州市2023年农机化补贴工作推进会,推进各项农机补贴工作进度;3.将2022年末兑付的作业补贴资金列入2023年对县区绩效考核。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五)意见建议第120220020200345号:希望国家对农业多关注,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整改责任科室:农田建设管理科商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办理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梯次完成2019年-2022年项目竣工验收基础上,新建及提升共16.5万亩高标准农田。二是拟新建8个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升建设8个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三是拟建设一批市级田园综合体,储备冲刺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四是强化“田长办”工作,落实最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五是实施“乡村振兴+行动学习”计划,建设和提升一批农产品特优区、示范园(区)、高标农田和田园综合体。六是以节能宜机为主发展设施种植业。落实国家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政策,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新建和升级改造一批设施蔬菜基地、小蚕共育室和标准大蚕房,培育创建设施蔬菜、水果等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制定印发《印发柳州市“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七是以集约高效为主发展设施畜牧业。鼓励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殖和升级改造规模养殖场,加快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先进适用装备应用。开展现代生态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年内创建6家以上示范场。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六)意见建议第120220020300221号:无所做为,民不了生,压榨农民,农民不是土地的主人,种什么由政府说了算,农民没发言权。

整改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商相关科室办理

整改措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桂自然资发〔2022〕24号)精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主要要求有: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不得以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为理由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地类属性。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为一般耕地。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要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户在符合耕地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选择种植品种。我局将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用途或者强令农民违反土地用途的行为。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责任科室要对照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计划,切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二)树立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责任科室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保持与群众的紧密联系,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做到应改尽改,努力创造条件解决群众问题。在与群众沟通交流时,注意方式方法,切忌形式主义,注意保护群众隐私,不得对外泄露群众的个人信息。

(三)加强引导,注重宣传。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向社会群众宣传整改情况,积极回应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争取群众支持和理解,不断提高整改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