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3-11 16:15    浏览量: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十四五”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按照“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以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农为目标,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有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市场秩序。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动简政放权。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缩减办理时间,落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除已移交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外,我局其他政务服事项共计28项均实现网上办理。二是规范录入“双公示”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2023年,在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行政处罚信息(不含简易处罚)78条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8条。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柳州市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领会《实施细则》基本精神的基础。2023年初,按要求完成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工作,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到依法治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我局制定了《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柳州市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柳司通〔2023〕37号),起草了《柳州市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涉及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我局聘请广西恩宇律师事务所的廖庆兰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在人员和经费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同审核20余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参与我局代市政府应诉行政诉讼1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继续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一是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利用我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时向市发改委、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报送案件信息;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今年以来共审核案件2宗。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我局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柳农政发〔2020〕9号),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2023年,我局印发规范性1件,备案1件,备案率100%。

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行刑衔接工作方式。我局建立健全行政与刑事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2023年,我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卫生农药案,案件货值巨大,已达刑事立案标准,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

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目前,未收到有关我局的投诉举报。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23年,我局接到投诉举报88起,办结88起,反馈率100%。

二是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桂政办发〔2015〕85号),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0件;代市政府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本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0件。我局代市政府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未开庭审理,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不服向自治区高院上诉,目前尚未开庭。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科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明确每年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以上,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系统干部学法普法工作,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二是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农业领域相关法律普法培训、观看宣传教育片、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组织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积极参加每个年度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线学习和考试,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执法工作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农业执法实际,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大比武、专题培训等活动,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执法技能,进一步规范了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九)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对机关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规划、全面部署,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每年12月底前向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每年4月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

(十)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每年根据普法侧重点的不同,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落实到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放心农资进乡村,稳产丰收保供应”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通过农技科普咨询、农资产销信息展示、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假劣农资曝光、放心农资展示、农残检测服务、投诉举报受理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推进质量兴农,农业领域诚信建设。

二是面向农民群众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我局充分利用“食品质量安全月”、“ 3·15消费者权益日”“农机安全生产安全月”等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积极组织各县(区)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2023年,实现全市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力争到 2025年底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市每个行政村。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柳州市农业农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市级执法支队编制长期处于冻结状态,人员只出不进,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执法力量弱化严重。

二是推进镇街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仍需加强。当前县级和乡镇农业执法队伍比较薄弱,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业务水平差别较大,不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法制工作人员不足等,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还需加强。

三是未能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存在公职律师没有全面参与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对本部门业务参与程度不足。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工作。一要有序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解普法任务,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二要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三要强化专项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进农村、“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四是加强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指导,推进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巡查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法制监督职责,督促执法部门落实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保证办案质量。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普法教育、简政放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加强了权力制约和监督。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把政务公开、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柳州市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