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特装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10-08 16:05   

                    

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特装项目

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XCG2024-004

采购人: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四


  

第一章 采购招标公告.................................................................1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

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4

第四章招标书格式...................................................................5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16

第六章评分标准....................................................................19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特装项目(编号:ZXCG2024-004)的采购公告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现对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特装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特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ZXCG2024-004

三、采购需求:柳州展区的特装展台搭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六、供应商的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的服务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要求。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24时止。

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八、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24时

提交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1341,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九、响应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时(如有调整,以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1339室

十、成交结果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柳州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li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1341

联系人:张凌燕        联系电话:2867404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

序号

   

1

招标人名称: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

联系人:张凌燕

电话:2867404

2

项目名称: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特装项目

项目编号: ZXCG2024-004

3

竞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的服务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要求;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4

报价:竞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交项目的整体报价。

5

响应文件:1.招标响应文件一式7份;2.项目特装搭建整体彩色效果图(多视角)一式7份。

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24时

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1341

7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天。

8

开标时间:以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1339

9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见第六章)

10

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特装项目

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承接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柳州展区的特装展台搭建。本届展会柳州市参展企业特装展台搭建面积约为360平方米(约40个标准展位)。

(二)项目要求

1.对本市展区进行整体特装搭建及装饰,进行整体的品牌宣传设计制作,进行门头、展台、展柜的整体设计制作并包装,进行参展企业资料的整体设计及印制。负责参展企业的用电保障,进行展区的日常维护及卫生清扫,进行展后特装的拆除和清理,负责公用展台的设备租赁。

2.展品场馆内水电保障、展期卫生维护。

3.组织参展商布展、撤展、并协调布展期间相关事宜。

4.展会期间协助参展商与主办方沟通参展相关事宜。

5.未尽事宜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会展服务规范》(DB45/T683-2010)。

(三)工期要求

按采购方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四)项目交付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乙方提交的建设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100%费用。

若展会项目发生实质性的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其他要求

(一)完成本“项目需求”中所列所有服务任务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报价至少包括以下费用:调研费、实施人员费用、组织专家评审费等以及增值税和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二)竞标人于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自行编写),包含但不限于评定服务的:具体时间安排计划和进度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授权委托证明、实施人员计划、安全及质量承诺等。服务实施方案内容不齐全的视为实施方案不合格,不予进入最终报价。

第四章招标书格式

招标响应文件(封面)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特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XCG2024-004      

竞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竞标人地址:                      

     期:           

    录(格式自拟)

一、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特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ZXCG2024-004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报价

备注

1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报价指完成项目采购需求所列内容的服务费,包括专家咨询费、数据采集费、资料费、复印打印费、汇报费、图件设计费、培训、技术支持、住宿、办公、通讯以及交通等办公生活相关费用、合理的利润、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人名称(签章):      

报价时间:             

二、竞标书

(采购人名称)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的招标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竞标人(竞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招标响应文件一式7份。

1. 报价表;

2. 项目特装搭建整体彩色效果图(多视角)一式7份。

3. 按招标文件竞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4.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竞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人名称(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三、竞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五、项目实施人员(格式自拟)

六、项目实施安全及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竞标人类似业绩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价款

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提供近五年来承办市级以上农展会特装面积总数证明材料。

十一、竞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对上术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特装项目

采购合同编号:ZXCG2024-004

甲方(买方):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承接2024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柳州展区的特装展台搭建。本届展会柳州市参展企业特装展台搭建面积约为360平方米(约40个标准展位)。

(一)对本市展区进行整体特装搭建及装饰,进行整体的品牌宣传设计制作,进行门头、展台、展柜的整体设计制作并包装,进行参展企业资料的整体设计及印制。负责参展企业的用电保障,进行展区的日常维护及卫生清扫,进行展后特装的拆除和清理,负责公用展台的设备租赁。

(二)展品场馆内水电保障、展期卫生维护。

(三)组织参展商布展、撤展、并协调布展期间相关事宜。

(四)展会期间协助参展商与主办方沟通参展相关事宜。

(五)未尽事宜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会展服务规范》(DB45/T683-2010)。

二.合同金额

2.1(大写):人民币**元整(¥      )。

三、交付时间和地点

3.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日历天完成。

3.2交付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四.甲方责任

4.1向乙方项目人员详细描述展览目标、搭建要求、展示及服务内容、预期效果,为乙方的策划、创意、设计提供素材。

及时审定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2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筹备工作。

4.3在乙方各项筹备工作(技术方案)执行完毕后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文件。

4.4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乙方就本项目向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技术方案、报价数据等内容。

4.5不将任何乙方就本项目向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技术方案等独自或委托第三方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或场合。

五.乙方责任

5.1根据甲方的需求制定各项技术方案(展区规划设计、搭建、布展、展区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经甲方审定后实施,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需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与调整,项目实际使用方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方案一致,若方案不一致,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5.2乙方必须在2024115日前按质按量完成展区搭建和包装布置工作, 116日之前完成所有布展工作,交付甲方验收。

5.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装修施工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和管理。在乙方管理范围内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5.4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特装展位图纸审核工作。实际搭建前,如果甲方提出对方案的修改与调整,乙方需积极配合执行。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督,对甲方所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进行整改。由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返工,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影响农业展会正常展出效果,甲方扣除该项目款额,并视情况轻重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罚。

5.5乙方保证使用的图片和文字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6乙方负责项目工程的加工制作、现场搭建;展会期间展台的全程维护、保养、清洁和服务;展会结束后的拆卸、包装以及现场的清理等工作。

5.7乙方对所指派的人员政审负责,绝不允许出现政治性或者安全性问题。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

6.1本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

6.2资金性质:财政预算资金

6.3付款条件:乙方提交的建设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100%费用。

若展会项目发生实质性的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七.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7.1在展台搭建以及整个展会期间,乙方的制作项目或者所备设备,如发生表面损毁、设备出现故障、脱落、坍塌等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不良影响而造成的损失。

7.2现场施工必须严格地遵守国家有关防火、防水的法律规定,以及展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场馆设施的有关规定执行。

7.3展台搭建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必须使用难燃或者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尽量不适用玻璃等易碎装饰材料,应确保安装可靠,以防破碎。

7.4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尤其是高空作业必须要有牢固的安全措施,并自带安全带、安全帽,以防事故发生。由乙方管理、监督或措施不当造成的客户、参观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7.5严格按甲方确认图纸的尺寸、品牌、型号、颜色备料等要求施工,且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强制性规定。

7.6乙方应对交付的服务成果做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验收时乙方必须在场。

7.7对复杂的,双方有争议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八.取消,延迟,改变展览会地点或终止展览会

如主办单位决定取消、延迟、改变展览会地点或终止举办该展览会,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甲方不与乙方相关的第三人产生任何经济上的连带责任,涉及任何第三人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将支付乙方在终止合同之日前所完成工作的有关合理费用。

九.违约责任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违约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后果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以及与乙方相关的第三方发生的任何责任均不可以从形式或实质上形成或理解成甲方与乙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9.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对未尽事项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所在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通知

10.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应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送达生效。

10.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

甲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1341

乙方:                                    

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一.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一方进入破产、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或被解散、被依法关闭。

2)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3)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10.3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10.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     

乙方(章)             

     

单位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72-2867404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六章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评委构成:由柳州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专家评审组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评审依据:评委将以招标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竞标人的竞标报价、技术、信誉及业绩、售后服务、政策功能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10;技术分70分;企业业绩分20分。

()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10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生产制造型企业提供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评审小组认定其以低于成本报价或者报价严重不平衡、不合理的,视为响应无效。

    2)以满足甲方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

3)某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10分。

2、技术分………………………………………………………………………………………70

1)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分(满分50分)

供应商提出的项目实施(设计)方案(整体彩色效果图)是否具备柳州特色,整体协调,效果突出,由评审小组独立定档和打分。

一档(0分):提出的实施(设计)方案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档(20分):提出的实施(设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档(40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提出的实施(设计)方案具备一定的特色,布局相对合理,效果较好,安全可靠,能较好的满足项目的要求;

四档(50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实施(设计)方案特色鲜明,布局合理,效果突出,安全可靠,对采购人业务需求理解透彻、完整,完全贴合采购需求,对项目有深刻了解和研究。

2)安全管理措施分(满分10分)

由评审小组根据竞标人安全管理措施优劣情况确定各竞标人档次后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分):安全管理措施不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5分):安全管理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7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对本项目的安全事项有基本的认识,能针对每个涉及安全的环节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四档(10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能针对项目特点,有建设性、前瞻性的提出安全事项的存在环节及安全措施,安全管理整体措施方案阐述清晰,能良好的完成项目需求。

3)应急方案分(满分10分)

由评审小组根据竞标人应急方案优劣情况确定各竞标人档次后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分):应急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4分):应急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7分):应急方案满足采购需求,阐述清晰合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应具备的应急方案有基本的认识;

四档(10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能针对性的提出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具有前瞻性、合理性、可行性,确保项目能顺利的开展。

   3、企业业绩分…………………………………………………………………………20分

1)近五年来承担过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专业展会特装总面积少于300平方米得8分;

2)近五年来承担过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专业展会特装总面积达到300-600平方米(含)得10分;

3)投标单位近五年来承担过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专业展会特装总面积达到600-1000平方米(含)得12分;

4)近五年来承担过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专业展会特装总面积达到1000-1500平方米(含)得15分;

5)近五年来承担过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专业展会特装总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得20分;

(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作为佐证,不提供不予计分)。

(三)总得分=1+2+3

三、中标标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本项目评审小组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审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由采购单位按顺序根据有关规定书面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第一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