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来了!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部署,因地制宜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锚定建设农业强区目标,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做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三农”工作,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鼓励扶持恢复双季稻生产,进一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产量只增不减。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支持发展高油高产品种,充分利用冬闲田增加油菜面积,支持发展油茶等特色油料。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稻谷补贴等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落实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鼓励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执行产粮大县奖励、粮食生产激励等稳粮政策。深化粮食多渠道产销协作,推动粮食物资产购储加销协同。稳定糖料蔗生产,加大糖料蔗种苗和机收补贴力度,推广脱毒种苗,落实好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争取良种和机收取得突破。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大力发展牛羊产业,做大做强家禽产业。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提升“南菜北运”、“南果北销”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供给能力和质量。支持发展特色水牛奶业,严格执行液态奶标准,规范复原乳标识,促进鲜奶消费。建设海洋牧场,发展深远海养殖,打造“蓝色粮仓”。鼓励开发森林食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全面推行田长制,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坚持“以补定占”,以全区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持续整治“大棚房”。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持续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坚持质量第一,优先把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及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自治区投资补助水平,取消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加快推进广西水网先导区建设,推动水网骨干工程落地实施。推进重点水源、灌区、蓄滞洪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加快建设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和下六甲灌区,开工建设龙江河谷灌区、黑水河灌区等,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建设等工程。完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管护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合推进坡改梯、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坡耕地农业耕作产生的水土流失。加快推进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完成水毁水利设施修复任务。强化气象灾害短期预警和中长期趋势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重点建设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育苗冷藏保鲜烘干设施等一批重大项目。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优化农业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持续加强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尖锋”专项,大力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健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完善联合研发和应用协作机制,扎实推进糖料蔗、芒果、桑蚕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培育筛选一批水稻、玉米等地方优质特色新品种。稳步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大力开展适合广西特点的甘蔗等机收机械研发推广,提升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水平。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建立快速便利农机鉴定通道。支持创建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平安农机”示范县。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
(五)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发挥龙头企业等服务主体作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
(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多品种联动调控、储备调节和应急保障。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储备安全水平,培育一批生产、流通、加工应急保供主体。加大农产品走私打击力度。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消费监测分析。
(七)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弘扬节约光荣风尚,探索完善粮食产后减损机制,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抓好粮食机收减损工作,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推广散粮运输和储粮新型装具,持续推进危仓老库改造升级和高标准粮仓建设。推进成品粮油过度加工专项治理。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开展“减油增豆”等科普宣传,健全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八)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深化拓展“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模式,高效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和常态化排查。对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一项以上开发式帮扶措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加强对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优化完善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加强和规范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常态化帮扶。
(九)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对帮扶产业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分级动态管理,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资金安排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帮扶项目资产评估和处置,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抓好脱贫人口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打造,深化区内区外劳务协作,持续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等渠道,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
(十)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按规定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发挥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作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可持续发展。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推动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一)深化拓展粤桂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聚焦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进一步全面深化粤桂合作。持续深化粤桂劳务协作,常态化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落实就业创业奖补政策,加强农民工创业园、就业帮扶车间、零工市场等就业载体建设,发挥“一县一企+微工厂”和粤桂高质量职教就业联盟作用。完善全产业链协作模式,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共建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江门(崇左)产业园等产业园区。推进供粤供深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圳品”评价,拓宽农产品销路。深化文旅客源互送、产品互推机制,进一步畅通经济内外循环。拓展人才交流领域,深入实施携手促振兴行动。持续做好自治区、市、县各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等,积极推进社会帮扶。
(十二)加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立足广西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整体布局规划和小流域生态农业规划,建设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茶船古道”百里绿色长廊、平陆运河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等。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蔗糖产业、茶饮产业、果蔬产业以及嗦粉经济等优质发展,大力打造全国知名“菜篮子”、“果盘子”,守好全国人民“糖罐子”。加大“桂字号”农业品牌培育力度,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持续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开发。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引作用,引领带动农户发展特色产业。
(十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优化实施设施农业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大力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培育“文旅+农业”、“文旅+健康”等新业态,深入开展广西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建设工作,争创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进乡村民宿规范发展、提升品质。发展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十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推进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加快特色农产品主产区产地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扶持壮大初加工服务市场主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发展智能化、清洁化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推动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科学发展“桂味”预制菜,打造一批优势特色食品产区。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加工产业园。
(十五)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改造提升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和集贸市场。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加速推动农村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布局建设一批县域农产品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加快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融入国家“四横四纵”冷链物流骨干通道。实施“数商兴农”行动,举办“桂品网上行”、“青耘八桂”等电商助农活动,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常态化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十六)强化落实农民增收举措。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深入推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培育壮大乡村富民产业,鼓励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益农,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挂钩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推广“小梁送工”就业服务等模式,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实施“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加强农民工就业动态监测。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暨“根治欠薪·桂在行动”专项活动等,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广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模式。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在平陆运河、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黄桶至百色铁路等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健全惠农政策督促落实机制,保障各类涉农补贴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十七)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统筹优化城镇乡村体系和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分类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重点支持平陆运河沿线、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重点示范带等区域村庄规划编制。可以一个或若干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也可以乡镇为单元编制,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相关要求。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抓好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政策,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合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工矿废弃地等低效闲置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布局,重点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
(十八)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完善农民参与和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黑灰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支持在农村适宜地区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全面推行“农民自建、政府奖补”改厕模式,按照愿改则改、愿改尽改原则引导农民自主改厕。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村庄清洁专项提升行动,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和庭院栽植果蔬、花木等,建设美丽庭院。
(十九)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从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的事,干一件、成一件。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加强专业化管护,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深入实施广西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攻坚行动和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区域农村电网建设。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开发乡村分散式风电,统筹符合条件的农户屋顶、村集体场地等连片建设光伏,完善农村公路沿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探索推进广西数字乡村试点,加快建设乡村“信息高速路”,持续推动农业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打造一批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发展智慧农业,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完善应急广播体系。
(二十)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开展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依托乡镇卫生院持续推进“村医通+”工程,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促进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实施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二十一)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监测,建立全程追溯体系,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加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落实休禁渔期制度。推进水库生态养殖。深入实施河湖长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推进水系连通、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建设幸福河湖。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施古树名木抢救保护行动。
(二十二)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开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行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基础设施“一县一策”试点,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县城产业支撑能力。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持续培育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主导产业,促进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扩大县域就业容量。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建设,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持续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推动沿边小城镇建设。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二十三)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巩固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成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全覆盖培训乡镇党政正职,全面提升乡镇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实施农村党员进党校行动,分期分批组织农村党员到党校集中轮训。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纵深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提质增效。加强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
(二十四)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推动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书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乡村篇。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向基层一线延伸,丰富文化惠民活动,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增加有效服务供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农村,充分发挥“八桂楷模”、黄文秀式好青年等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乡村文物保护工程,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坚持农民唱主角,举办广西万村篮球赛、村超、村晚、戏曲进乡村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二十五)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负担。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牢牢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承诺践诺,示范带动移风易俗。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各地完善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村民说事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用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
(二十六)建设平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规范综治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持续精准排查和化解乡村矛盾。推广“红格善治”、“党建+网格+大数据”等乡村治理模式。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守好村民“钱袋子”。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渔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应急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引导农民依法维权、依法办事。
(二十七)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改革完善“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化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突出实绩实效,注重整合简化,切实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激励。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故事。
(二十八)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和农业对外开放。在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探索防止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有效办法。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制,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落实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税收减免政策。深化药食同源改革,扩大相关产品准入。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聚焦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持续深化农业对外开放,加强与东盟国家农业合作交流,并逐步向RCEP其他成员国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拓展。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农业开放合作试验区,打造中国—东盟水果交易中心,办好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论坛等系列农业对外交流活动,提升广西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十九)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全区各级政府投入责任,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2024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45%,持续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支农政策。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支持现代设施农业、高标准农田、冷链仓储物流、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等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对信贷业务以县域为主的金融机构货币政策精准支持,完善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用好“三农贷”、“重大产业项目贷”、“设施农业贷”等“桂惠贷”创新支农产品和信贷直通车等平台载体,重点保障粮食安全、种业振兴等重点领域信贷资金需求。以组建广西农商联合银行为新起点,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政府投资基金等作用,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等涉农领域贷款贴息奖补试点。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设施农业产业基金和特色农业产业基金。推进“保险+期货”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十)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深入推进农业和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及“八桂之光”访学研修项目,建立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支持农业科技领军人才、青年英才开展关键技术、重点课题攻关。建立完善农业系列职称评价体系,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乡村创新创业,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加强高等教育新农科建设,鼓励高校扩大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紧缺人才的培养规模。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千雁万群”、“头雁”项目,大力培育“新农人”。发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作用,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实效。深入开展市县乡村涉农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全面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县聘乡用”,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
(三十一)实施“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制定我区“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建设标准、评定办法和激励办法,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和退出机制,梯次打造精品村、示范村、提升村。将“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建设成效纳入乡村振兴专项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推动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