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2-08-02 18:55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9日至11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柳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及其管理单位进行了巡察。2021年12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柳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组反馈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指出,我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等4个方面存在12个具体问题。针对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围绕4个方面12个问题制定了37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研究部署,先后召开局党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会议、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等,严肃认真推进整改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方面

1.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早谋划早部署,及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1月18日,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务虚会,研究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每月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系统调度会议,研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已召开13次党组会研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落实、重大问题解决等事宜,专题研究并制定出台了《柳州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柳州市2022年开展“巩固脱贫成果三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为推进衔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将上级巡察、暗访、考核等发现问题和上级领导的批示列入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认真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三是建立“月暗访月通报月表态月清单”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县区抓好、按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推动各县区各部门把功夫下在日常、抓在经常。四是加强粤桂帮扶资金项目监管。融安县粤桂协作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已整改完毕,项目已全部竣工,达到自治区的要求。全面加强粤桂协作,推进帮扶项目实施,目前已全部启动,正加快推进。

2. 关于“协调推进重点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制定印发《柳州市2022年开展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柳州市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数据质量监测工作机制》等文件,持续开展“精准防贫提升行动”和“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建立“线上”信息化、“线下”网格化的风险排查机制,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二是强化对县区项目库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经统计,2021年我市落实的各级衔接资金中,投入产业占比超过50%;督促县区重点加大了产业项目谋划,2022年全市项目库项目达到自治区“入库储备项目资金规模要比上年度实施项目资金规模增加20%以上”的要求,产业项目储备基本充足。由我局牵头及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两聚焦”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2022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指导县区抓紧围绕主导特色产业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

3. 关于“对县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在2022年1月18日、4月19日及7月27日召开的全市系统工作(培训)会上,开展了财政衔接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政策培训。制定印发《柳州市2022年开展巩固脱贫成果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持续督促指导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谋划。加强业务指导,注重把准资金投向,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按照“补短板、扬优势、强特色”的思路,合理制定年度项目计划,不断完善和优化项目,其中2021—2025年中央衔接资金产业投入占比分别达到50%、55%、60%、65%、70%,自治区衔接资金产业投入占比达到50%以上。督导柳北区开展了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涉及的7个建设项目已完工。继续运用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库管理及财政动态监测系统,加强对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的监测和指导。

4. 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和大额资金标准,将领导分工、自治区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等重点事项列入党组会讨论议题,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用。今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13次。同时,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对党组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呈报局党组书记审签后印发。

5. 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清单,围绕乡村振兴、“创城”、“四联双报到”、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乡村振兴局被评为2020年度柳州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按照“五个着力”“四个一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清单以及相应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摘要,开展了党的四个历史时期专题研讨等。局党支部书记高度重视落实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亲自审定2021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3月15日,机关党支部在局714会议室召开市乡村振兴局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6.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在党史学习教育(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及班子成员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和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对照内容进行剖析查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并由党组书记进行审核把关。强化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积极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

(二)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方面

7.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级干部、所在党小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加强日常教育提醒。同时,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也分别与所分管科室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组织召开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邀请纪检组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党风廉政党课。局党组书记分别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后,进一步传达压力,督促落实。传达学习《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印发<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签订《领导干部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书》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节前廉政教育。扎实组织班子成员开展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工作。完善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组织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点内容,分析风险来源,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防范措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印发了《柳州市乡村振兴局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修订版)》,共排查风险点内容44项,制定防范措施52条。将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邀请纪检组参加了项目资金分配讨论会、局领导班子分工研究会、2021年度局领导班子考核测评会等,并长期坚持。

8. 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组建指导组对融水县、三江县等重点县区防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困难与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聚焦年度目标任务,每月开展一次重点工作“暗访检查”。2022年3月至7月共组织了5次督导暗访工作,督导暗访时除了查找问题还收集整理基层的反馈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协调解决。建立答疑解惑机制,对于基层反馈的问题市级共下发了4期书面答疑。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防贫监测帮扶档案工作的通知》,将“防贫监测对象帮扶工作信息一览表”(一下简称一览表)作为档案资料纳入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一览表”的使用方式。二是建立资金项目推进实时监测机制,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加强对各级各类财政衔接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实时跟踪监测项目建设情况。加强实地检查指导,截至7月底,在市资金保障专责小组编成内,已联合财政等部门于已开展了两轮调研式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7月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市衔接资金项目“提质增效月”县际交叉检查专项活动,对各县区现阶段资金项目工作进行了一轮交叉“体检”,并督促指导县区针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提升工作质量。三是修改局财务制度,严格落实会计凭证与审核岗位分离要求,严格落实会计和出纳签章制度。同时,已纠正财务报账材料和会计报表填报错误情况。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9.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1月24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局党组书记对个人发言提纲统一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在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效果得到市领导和巡回指导组的肯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3月15日,机关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作出评价、确定等次。完善2021年以来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开展好2022年党支部“三会一课”。

10. 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完善局公务员考核委员会机构设置,增加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务员代表。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平时考核活动。今年以来,已按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

11. 关于 “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专人负责会议签到,规范会议记录。已将党组会议讨论人事工作进行明确规范,并从制度上确定将党组织主要责任人“末位表态制” 列入党组议事规则。针对局二层机构市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未实行试用期制度,已完善试用期有关程序。已书面协调市委编办,建议结合机构“三定方案”调整,统筹考虑给予乡村振兴局引进土地规划、农业技术、工程建设等方面专业人才,以适应乡村建设工作需要。

(四)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12. 关于“党组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局财务制度,并严格落实,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2022年支部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小组的政治功能。继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制定完善《柳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同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党建、业务工作双促进。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高兰村上党课,发放党员学习记录本31本,并慰问高兰村驻村工作队员和脱贫群众,组织开展“春节植树”等主题党日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提升,并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落实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实效推动工作成效。坚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扎实推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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