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2-01-21 18:15   

2021年柳州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广西、柳州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更突出的位置,推动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柳城县被评为“四好公路”全国示范县和2021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鹿寨县荣获交通运输部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鱼峰区白沙镇被评为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鹿寨县鹿寨镇石路村、柳城县东泉镇柳城华侨农场、柳江区三都镇觉山村被评为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太乡元宝村、柳江区三都镇觉山村被评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柳江区百朋镇被评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太阳村镇山湾村获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市衔接重点工作总体情况

(一)密集研究部署推进,机构队伍平稳过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下简称衔接工作),制定《柳州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柳州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等,组织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总结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大会、2021年全市脱贫攻坚总结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2021年全市乡村振兴、农村改革暨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现场推进会、全市过渡期帮扶联系暨防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电视电话会。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衔接工作。为落实中央在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我市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职能并入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指挥部设1个办公室和15个专责小组)。市、县两级扶贫工作机构于今年6月重组为同级乡村振兴局,原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市县已完成新一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工作,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120人。以脱贫攻坚期内的扶贫信息员队伍为基础,组建了954人的防贫监测信息员队伍。继续对脱贫户、防贫监测户落实安排帮扶联系人,监测户实行双帮扶人制度。调整优化定点帮扶结对关系,继续动员安排市直、中区直驻柳单位和县区直单位定点帮扶348个脱贫村,保持定点帮扶单位总体稳定。强化乡村振兴业务培训,全市全年共开展有关乡村振兴领域干部教育培训65期,共培训6839人,县级党政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脱贫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防贫监测信息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政策专题培训。

(二)健全防贫监测帮扶机制,因户施策精准帮扶

经过开展多次防贫动态监测帮扶和集中排查,截至1231日,全市累计防贫监测对象共有1002233954人。已解除致贫返贫风险320112520人。目前正在监测对象682121434人。对纳入防贫监测的三类对象及时落实帮扶责任人,并因户施策、分类帮扶、精准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扶起来,丧失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兜起来

(三)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扎实推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一是持续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加强对学生失学辍学情况实时监测,严防辍学反弹。2021年,我市共资助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41.43万人次(其中脱贫户19.99万人次,监测对象户3106人次二是完善脱贫人口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优化疾病分类救治,加强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全市脱贫人口符合参保条件的43.29人,参保率达到100%三是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21年自治区下达柳州市农危改任务为744,现已全部完成。四是巩固饮水安全成果。2021年实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33个,3万多人的农村群众供水保障水平得到了提升。五是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继续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全市发放产业奖补资金9732.99万元,惠及4.96万户。加强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建设,新增螺蛳养殖面积9282亩,推荐7个基地认定为第三批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全市建成11个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共培育有农业龙头企业154家,合作社4329个,家庭农场3100六是切实抓好就业帮扶,加大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组织动员、技能培训和跟踪帮扶,落实好脱贫人口就业奖补政策,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全市外出务工脱贫人口19.28万人,开展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4012人次,拨付培训补贴1262.33万元。继续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合理性开发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七是切实抓好兜底保障,落实按户施救按人施救的分层分类救助模式,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四)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加大对乡村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

截至1231日,全市已落实各级财政衔接资金20.58亿元,较2020年增长10.91%资金支出率98.73%2021年全市计划实施项目1812个,完工率97.02%。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江、融水县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融安县的支持力度,截至1231日,对三个重点帮扶县共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5.72亿元(其中市本级倾斜投入三个重点帮扶县财政衔接资金为4.05亿元)。

(五)组织开展扶贫资金项目梳理,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开展了扶贫资金项目梳理工作,全市完成了20132020年度各类扶贫资金共185.81亿元,20547个项目梳理、实地核验、档案整理、信息完善工作;完成了20132020年度14623个资产(其中到户类资产4252个,经营性资产610个,公益性资产9761个)线上确权登记,以及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移交管理工作。

(六)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发展后劲

全市已落实2021年度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共7.97亿元用于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含通村、组硬化路及护栏、农村饮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桥梁等)项目923个均已开工建设,已完工项目860个,完工率93.17%。建成脱贫地区农网升级建设项目312个,投运率100%

(七)重视深化粤桂协作,持续全方位多领域开展经济社会合作

一是高位推进粤桂协作。20214月,广东广西两省区高层联席会在桂林召开,会前参观了三江县布央生态茶园和江川残疾人扶贫集中就业基地,柳州市粤桂协作得到广东广西领导的充分肯定。20215月,湛江、柳州两市在柳州召开湛江市—柳州市协作联席会议,签订了《“十四五”时期湛江—柳州协作协议》。2021年双方(含县级)共召开联席会议14次。指导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加快粤桂协作资金项目实施进度。2021年广东省及湛江市财政帮扶资金共到位1.6032亿元,实施帮扶项目36个。加强对接需求开展劳务协作。我市安排专车172趟次、专列2趟次累计输送农民工赴广东务工6661人,其中脱贫人口2268人。积极推进产业协作。截至1231日,全市新增引进落地投产企业20家(市本级2家,三个协作县18家),企业实际到位投资11.2亿元,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1084人,其中脱贫人口310人。拓宽渠道推动消费帮扶和人才交流。全市全年销往广东地区的农产品金额达1.0646亿元(其中3个协作县销售金额0.6654亿元);协作双方互派党政挂职干部34专业技术人才110名。

(八)接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切实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对有贷款愿意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2021年,柳州市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人口,下同)小额信贷3.8亿元,惠及脱贫户7956户(次)。

(九)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推进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就业扶持,落实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扶持,继续强化搬迁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政府组织力度,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巩固了易地搬迁群众脱贫成果,统筹加快推进致富进程。2021年易地搬迁后续帮扶计划投入8995万元,实施项目6个,覆盖柳江、融安、融水、三江4县区,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教育帮扶方面6个项目全部完工。

(十)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总结表彰,以整改成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认真梳理开展脱贫攻坚战以来我市各项工作措施、成效、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制作了《脱贫攻坚柳州实践》纪实本、宣传画册和宣传专题片。二是组织做好全国、全区、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其中推荐的融水县安陲乡江门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宁在225日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颁奖,为我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振士气、提升信心。三是围绕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2020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自治区反馈2020年市县扶贫成效年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相关县区、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主要困难与问题

防返贫还有不少风险隐患,一些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薄弱、公共服务水平比较低,新致贫和返贫的压力比较大控辍保学压力大,脱贫人口主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积极性不高。个别县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基础薄弱,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三、2022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

我们对2022年的衔接工作及时研究及时谋划,以“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主基调,围绕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强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

2022年,将结合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持续推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在全市上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把理论学习落到具体工作当中,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务实行动,不断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全年目标任务,落实扶持政策,强化工作举措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早谋划、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以务实创新贯穿全年工作,全力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二)进一步健全防止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重点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收入水平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分层分类将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确保及早发现、应纳尽纳。要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确保有人管、管到位。要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在风险预警、信息审核、政策落实、风险解除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开展精准防贫提升行动”,“信息管理精准、排查认定精准、帮扶措施精准、风险消除精准”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夯实数据信息基础提升防贫管理能力,做到精准监测、精准帮扶。

(三)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进一步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防止政策养懒汉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

(四)开展特色产业和就业帮扶提升行动促农民稳定增收

一是大力开展“特色产业提升行动”。着力发展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促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制定《关于加强2022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加大奖补力度,大力推进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快油茶良种培育和推广,扶持一批油茶规模企业(合作社),建设一批油茶高产示范种植园,带动全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和鼓励预算单位、农产品交易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与脱贫地区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继续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推进“富民贷”,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二是大力开展“就业帮扶提升行动”。搭建用工信息平台,继续加强与广东省等周边省份对接,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的劳务派遣、外出务工服务,继续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继续执行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着力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加大财政衔接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力度,保持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聘用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数量要稳中有增。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创新制定《柳州市关于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鼓励支持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兴办实业、带动就业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方面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就地增加就业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

(五)持续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一是巩固义务教育保障。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动态清零二是巩固基本医疗保障。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农村人口的参保,保持现有基本医疗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三是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四是巩固饮水安全保障。切实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护,健全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机制,持续开展饮水安全动态监测,保持问题动态清零,使工程持续发挥作用,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搬迁群众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特殊群体,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举措。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后续扶持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安置区(点)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社区服务、文化服务、平安建设等系统性后续扶持工作。完善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建设,强化安置区“九个中心”的运行管理,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推动解决安置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管理跟不上、群众办事“两头跑”等问题,建立关爱机制,促进搬迁脱贫人口稳得住、能融入。

七)集中力量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

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坚中之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补齐的区域短板。2022年要参照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的做法,制定《柳州市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统筹整合资源,打出政策组合拳,集中力量支持我市2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和1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融安县)发展。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在财政资金、金融帮扶、土地政策、人才保障、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产业帮扶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不断增强其发展后劲。

八)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保障力度,确保市、县两级投入不低于2021年,聚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倾斜支持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逐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二是制定《关于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两聚焦”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在确保防贫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衔接资金集中重点支持示范乡镇、示范村和市县主导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强化衔接资金监管,督促县区严格资金使用、拨付、报账管理,落实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制度,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稳妥推进资金项目下放到乡镇,鼓励行政村以工代赈和村级自建自营模式,调动村级组织和基层群众的内生动力。五是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及时监测通报进度,确保不落后于序时进度要求。六是强化县区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及时谋划安排好项目,加强前期工作和保持适度的储备规模,并加强信息化管理,确保资金项目账实、账账相符。

(九)抓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工作

要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设施出租、股权投资等新发展模式,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要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对道路和饮水等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加强后续管护,落实日常管护经费。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对到户类资产加强指导帮扶,推动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十)抓好粤桂协作、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

深化东西部协作,重点是做到“三抓三促”,即抓帮扶、促巩固脱贫成果,抓示范、促乡村振兴,抓合作、促区域发展,促进柳州湛江协作谱新篇。将市县定点帮扶单位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促进单位定点帮扶保持帮扶力度不减。加强社会力量帮扶,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做好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不断凝聚社会帮扶的强大合力。

(十一)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一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制定《柳州市2021-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争创示范县,扎实推进8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示范体系二是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对农村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进一步巩固提升村屯道路建设和保障水平,加大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力度。支持脱贫地区探索完善村、屯道路管护制度体系。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改善脱贫县农田灌排条件。支持脱贫地区电网改造升级、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和信息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扩大第四代移动通信(4G)、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光纤网络覆盖面三是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快“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划定村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坚持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环境提升“四位一体”整体高质量推进。四是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风文明,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强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推动优质文化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倾斜。

(十二)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农村基层组织“两支力量”

对重点村增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进一步理清驻村帮扶工作思路,细化驻村帮扶任务,重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及农村党建等工作。要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推动驻村工作队沉在村里、干在一线,助力强村富民。有针对性开展驻村工作队专业化能力培训,持续提高发展经济、群众工作和基层党建等能力。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

(十三)培育创新亮点加强工作宣传力度

创新为要实干争先,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大提升行动”(精准防贫提升行动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就业帮扶提升行动,稳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支持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快油茶良种培育和推广,重点村增派工作队的力量,坚持月督查暗访月工作清单督导机制制定《关于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两聚焦”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柳州市关于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策划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我市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衔接工作的良好氛围。精心做好乡村振兴记录工程加强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十四)严格落实巩固脱贫成果责任制

严格落实市县乡抓工作落实责任制,坚决实行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压实市县专责小组和行业部门职责严格考核评估,完善市本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行业部门履行职责和定点帮扶单位的帮扶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执纪贯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全过程,切实开展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改进督促检查方法,继续实行月督查暗访、月工作清单工作机制。抓好各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实地考核、巡视巡察、审计、暗访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