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2-07-04 17:10   

代文娟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扩宽建设大村村四堡屯通屯道路的建议》(第4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拟拓宽修建四堡屯约1.5公里通屯道路,平均拓宽2米,预计建设资金约45万元,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我局2022年6月7日组织人员与代表到鹿寨县鹿寨镇大村村四堡屯进行实地查看,并经鹿寨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勘测,拟需建设资金约75万元。

2022年6月20日,我局已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向市政府申请柳州市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专项办理资金75万用于扩宽建设大村村四堡屯通屯道路,待资金获批后将由鹿寨县组织实施。如未获得该专项资金,则由鹿寨县将其列入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项目,并根据衔接资金情况予以优先安排。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