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防贫监测帮扶“六个精准”工作方案

来源: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1-10-11 19:00   

柳州市防贫监测帮扶“六个精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农发〔2021〕1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推进我市防贫工作落到实处,紧盯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防贫帮扶,特制定柳州市防贫监测帮扶“六个精准”(以下简称“六个精准”)工作方案。

一、“六个精准”工作目标

要把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全市农村人口中特别是在重点区域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消除风险,不留工作“盲区”,切实做到“六个精准”,即“排查发现精准、识别对象精准、帮扶措施精准、消除风险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责任落实精准”,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六个精准”具体措施

(一)强化排查力度,确保“排查发现精准”

通过农户自主申报、村民小组上报、基层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和其他渠道等常态化预警排查的同时,聚焦重点难点,切实做好“集中全面排查”、“重点区域排查”、“易安点双排查”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1.集中全面排查。每年第季度、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排查,排查覆盖农村全体农户(包括易地搬迁安置点),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应纳尽纳。

2.重点区域排查。每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由各县区根据本地工作实际,针对本地易地搬迁安置点、原深度贫困村、脱贫户较多但监测户较少的村、自然灾害发生地等防贫监测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工作薄弱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应纳尽纳。

3.易安点双排查。各乡镇在开展常态化排查、集中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时,加强对易地搬迁户(户籍未迁出本乡镇)开展监测排查;易地安置社区对本社区的易地搬迁户进行横向比较,视困难程度,开展经常性排查,并根据日常排查情况,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搬迁户信息提交至县乡村振兴部门,再由县乡村振兴部门反馈其户籍所在地后,由户籍所在地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开展工作。

(二)严格标准程序,确保确定对象精准

对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发现的疑似风险户,乡镇、行政村应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快速响应,严格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财产检索、行政村评议、乡镇复核公示、县级审定”程序进行认定并录入系统管理。县级应及时组织审定乡镇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原则上每月办理一次,将认定的监测对象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认定情况要及时告知到位,县级、乡镇要将开展认定的审定、审核情况及时反馈村委会,由村委会告知农户。

(三)多项举措并行,确保“帮扶措施精准”

1.及时安排帮扶责任人和落实帮扶措施。对按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5个工作日内,按照“一对一”原则安排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原则上要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帮扶措施,做到早干预、早帮扶。

2.强化对易地搬迁对象监测户的帮扶。实现“双帮扶人”制度,对纳入监测的易地搬迁对象且未办理户籍迁移的,户籍地和易地安置社区均各安排一名帮扶联系人。户籍地帮扶联系人可由乡镇统筹安排,优先考虑由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担任易地安置社区的帮扶联系人由县级统筹安排(一般从安置点所在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安排)。“双帮扶人”的帮扶职责原则上参照原户籍所在地、易地安置社区相应工作职能进行划分,经双方协商后,共同跟踪帮扶。

3.加强行业帮扶和励社会帮扶监测对象确定后,乡村振兴部门即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及时向相关行业部门推送任务清单,推动行业帮扶政策落地落实。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扶。

(四)严格退出机制,确保风险消除精准

监测对象纳入一定时期后,根据监测和帮扶情况,如帮扶措施撤销后对农户家庭无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达标,收入稳定并超过监测线,且确认没有致返贫风险的,可做风险消除。风险消除认定要按照“村级商讨研究、入户核实、行政村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等五步程序分类开展,风险消除不设比例限制,不设在规定时间限制。对纳入防贫监测的易地搬迁对象,风险消除认定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开展。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五)倾斜支持防贫,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把防贫监测对象人数列为资金分配要因素之一,确保防贫帮扶资金到位。防贫资金可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小额信贷风险补偿(中央财政安排的衔接资金除外)、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监测预警工作经费通过各级部门预算安排。

(六)抓好两条主线,确保责任落实精准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县区、乡镇均为本行政区域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县(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帮扶专责小组要统筹抓好防贫监测帮扶工作。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履行工作专责,牵头推进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各级有关行业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加强风险信息预警、数据比对、信息审核,对乡村振兴部门定期分类推送的监测对象实施行业帮扶,切实推动帮扶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是明确帮扶责任。帮扶人原则上从村级和乡级安排。帮扶责任人要与监测对象共同商量,综合考虑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帮扶需求、发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帮扶计划。

三、“六个精准”工作要求

(一)完善档案材料,切实做到墙上有“表”,桌上有“账”,手中有“本”。墙上有“表”,即行政村及时更新悬挂上墙“防贫监测对象帮扶工作信息一览表”。桌上有“账”,即县、乡、村三级要及时完善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档案资料台账。对纳入监测且未办理户籍迁出的易地搬迁对象,认定材料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归档并报备易地安置社区,享受帮扶措施的材料由易地安置社区归档并报备户籍所在地,两地均要同时存放监测对象的防贫监测帮扶档案材料。手中有“本”,即帮扶人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一次,了解监测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并在帮扶手册(本)上如实做好走访记录,确保及时掌握监测对象情况,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精准施策。

(二)加强易地搬迁安置点防贫帮扶服务管理能力。一要完善组织建设。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要加强社区治理,进一步做好基层组织重构优化的后续管理工作。可结合实际设立防贫监测帮扶管理中心,加强与搬迁户原户籍所在地乡、村的沟通对接,提升安置区社区防贫监测帮扶管理服务水平。二要加强沟通协调。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要加强与搬迁农户户籍所在乡镇、村的沟通,共享搬迁户产业发展、务工就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生产生活信息,对搬迁户存在的致贫返贫风险,做到相互监测、及时发现、及时预警,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三是进一步保障工作人员力量。在10个人员较多的大中型易地搬迁安置点,确保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社区管理人员配备到位的同时,加强驻点工作队的力量,按照搬迁人数的比例进行配备驻点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

(三)加强防贫监测帮扶工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及时向基层发出风险预警,提供风险信息。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及时办理各级行业部门提交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调查、系统核查、入户核实等工作,符合监测条件的农户,及时按程序纳入监测。

(四)加强防贫监测帮扶工作的考核督查力度。防贫监测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指标。市级将加大督导力度,每月派出暗访组,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农发〔2021〕1号)和防贫监测帮扶“六个精准”工作要求,加强暗访督查,发现突出问题的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各县区也要采取暗访和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辖区内防贫工作薄弱区域的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1.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村级档案清单(参考)

2.防贫监测对象帮扶情况一览表

      3.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对象名册(全市统一的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