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扶领发〔2019〕16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直、中区直驻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柳州扶贫信息网  |   发布日期: 2019-07-03 11:08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单位:

现将《柳州市市直、中区直驻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柳州市市直、中区直驻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73

  

 

柳州市市直、中区直驻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

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为深化定点扶贫工作,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等12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4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831号)、《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部分市直、中区直驻柳单位定点扶贫结对关系的通知》(柳扶领发〔201912号)等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目的

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定点帮扶单位责任和主要帮扶目标任务设置考评指标,通过考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进一步压实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尽职尽责帮助定点扶贫村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二、考评对象

全市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单位(详见《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部分市直、中区直驻柳单位定点扶贫结对关系的通知》(柳扶领发〔201912号)),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单位所属二层机构及管理的下属各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由主管局(部、委、办)进行考评。

三、考评主要内容

(一)帮扶成效。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单位帮助定点扶贫村精准脱贫、完成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成果等情况。

(二)组织领导。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单位对定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部署推动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落实“三捆绑(责任捆绑、资金捆绑、政策捆绑)”制度情况。

(三)选派管理。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单位选派管理驻村干部、支持驻村干部等方面情况。

(四)结对帮扶。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单位到定点扶贫村组织开展“一帮一联”,入户帮扶等方面情况。

(五)创新工作。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单位推动帮扶村如期脱贫摘帽,以及各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精准帮扶、创新帮扶方式、总结宣传经验典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情况。

四、考评组织

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评工作,从2019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评工作组人员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组成若干个定点扶贫工作核验考评小组,具体开展考评工作。具体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

五、考评程序

(一)单位自评。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定点帮扶单位对照考评指标和考评细则逐项开展自评,填写核验表,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的市级核验考评小组。

(二)组织核验。各核验考评小组通过审阅定点扶贫工作自评、视情况开展材料查阅、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单位进行考评。

(三)综合评议。各核验考评小组对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核算考评分数,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六、考评结果运用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考评结果,并向市直、中区直驻柳定点扶贫单位通报考评情况。考评结果送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列入市级绩效考评对象的单位,其定点扶贫工作绩效考评的分数折算为当年度单位定点扶贫专项考评权重分值,计入各单位绩效考评定点扶贫工作项。未列入市级绩效考评对象的单位,由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抄报其上级主管单位。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市扶贫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柳州市市直、中区直驻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绩效考评

指标评分细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7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