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2-01-29 13:05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自治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抓巩固、促振兴”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深化政务公开,落实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我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结合本局实际抓好主动公开事项的落实,一是在部门网站及时更新本部门机构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和服务职责,更新部门人事变动、领导机构等基础性信息,及时公开单位预决算、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等。二是加强文件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年内共发布公开文件5条。三是加强主动公开事项梳理,今年6月,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整建制重组为柳州市乡村振兴局,因我局“三定方案”等相关文件暂未出台,目前暂时按原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权责清单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化管理要求,并及时部门网站公开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指南四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文件、行业帮扶、社会帮扶、财政衔接资金安排、防贫成果等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策知晓率

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在门户网站更新并公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途径、流程和所需材料等内容在网站公开发布,完善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目前公众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本局制定的《“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运行管理制度》等,日常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审核,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规范性。二是做好政策信息解读回应,今年以来加强对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政策解读,共发布解读文件7,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及时准确传递全市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通过文本解读、视频图片解读等丰富形式在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加强对重要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和直观性,不断提高政策的可读性和知晓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在部门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完善公开内容,开设微信公众号“柳州市乡村振兴”,遵循科学有效、即时原创和服务性等原则,严把推文质量和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流程,发挥网络多媒体传播效应,方便群众便捷全面了解信息,截至12月底市乡村振兴局网站发布信息26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由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定综合科为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科室,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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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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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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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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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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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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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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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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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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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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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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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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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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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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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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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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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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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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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上级要求社会公众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存在文件公开属性标定理由不准确现象,对政务公开政策要求理解还需要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覆盖性不够强对向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新政策的学习理解把握需要提高下一步我将继续照上级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一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及时发布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