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12-05 17:25    |  作者: 张欣


2024年以来,柳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处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有力震慑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公布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一、韦某某销售常规农药残留超标豇豆案

2024年6月,柳江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柳江区三都镇种植销售的豇豆进行质量安全监测抽样。经检测,发现村民韦某某种植销售的豇豆样品常规农药噻虫胺超标。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进行农药规范使用的宣传教育,并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涉案豇豆无害化处理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老百姓的身心健康,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豇豆是螺蛳粉主要原材料,其质量好坏对螺蛳粉产业有重要影响。加强对豇豆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树立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对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健康发展,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意义重大。

二、某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鸡蛋未开具合格证案

2024年11月,柳北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合作社销售的鸡蛋未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柳北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合作社检查,发现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柳北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生产销售食用农产品开具、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由于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够,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在生产销售农产品时未履行承诺达标合格证要求,给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带来了困难。农业农村部门近期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对按要求应开具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大力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有力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