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农体改办发〔2021〕1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及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中共柳州市委深改委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代章)  |   发布日期: 2021-04-30 16:34    浏览量: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安排,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村“三变”改革,持续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经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同意,现将《柳州市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及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及职能分头推进落实。

中共柳州市委深改委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4月13日  


柳州市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及农村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收官之年,同时也是“三变”改革深入推进之年,为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改革工作安排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2021年工作目标,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完成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9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改革资料归档,形成改革工作总结和典型材料,经县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10月底前形成全市试点改革总结,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二)积极稳妥推进组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县区重点推进集体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实现分红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任务要求完成本县区组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并完成登记赋码。

(三)结合集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三变”改革。通过开展“三变”改革示范创建,鼓励和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适合本地区集体经济发展的模式,打造一批集体经济实力强、具有典型作用的试点样板村(组)。

二、重点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换届与调整工作(2021年4月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开展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要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稳妥推进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换届与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各县区于2021年5月5日前将换届调整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开展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21年6月底)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村民小组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在完成行政村改革基础上继续推进组级改革,重点在集体年收入达20万元以上、有年度分红的村民小组中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任务要求完成本县区组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具体任务见附件1)。要注意保护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和遏制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或外部资本侵占等矛盾纠纷。

(三)做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的归档整理和2020年度资产清查工作(2021年6月底)

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档案参考目录(附件2)要求,全面收集整理市、县、乡、村四级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实施方案、制度办法、决议、成员名册、股权登记、资产台账、影像图片等材料,形成系统的改革成果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改革档案的数字化归档与管理,做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保存、完整一致,保证改革各环节工作有据可查、有迹可循。按照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政策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清查核实2020年度农村集体各类资产变化情况,按时完成集体资产数据的填报、校验、审核、汇总和上报系统等工作。进一步排查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纠纷,及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四)抓好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与典型上报工作(2021年9月)

按照2020年《自治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需认真梳理改革任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试点评估验收,并形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报告(2017—2021),各县区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撰写改革典型县材料,并推荐1个村(组)改革典型材料(典型案例撰写要求见附件3),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探索拓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2021年10月底)

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中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要求,各县区要在充分考虑辖区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情况和成熟条件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试点,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办法等,积极开展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试点,并探索形成集体股份有偿退出、继承的具体办法。

(六)大力开展“三变”改革示范创建,带动发展集体经济(2021年12月底)

将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整合乡村振兴相关资金项目,加快推进“三变”改革。各县区应根据实际进一步深化“三变”改革,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同路径与模式,打造一批运行管理机制规范、监管机制完善、发展路径多样、特色农业产业突出、集体经济效益显著的“三变”改革示范点(村组),形成一批可学可看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充分利用农村改革成果,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各类资源资产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流转交易,让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由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市党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林业和园林、教育、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各级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要主动作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改革专项小组请示报告,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督查指导。我市已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入2021年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指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对各县区的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各地要继续加大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的督查指导力度,及时了解收集改革进展情况,并按照要求上报月报表和半月报表。

(三)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农村“三变”改革示范项目的县区要严格执行有关项目实施的财经纪律,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和拖欠。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对项目实施进展负起监管责任,指导做好项目实施,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四)抓好宣传培训。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的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充分运用传统媒介和现代新媒体手段,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报道,营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采取有效形式层层开展培训,加快构建一支熟悉政策理论、擅长基层实践的专业人才队伍,促进我市改革规范有序推进。

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李里,联系电话:2863245,电子邮箱: lzjgz0772@163.com。


    附件:1.组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数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档案参考目录

          3.改革典型案例撰写要求

          4.市直各有关部门名单



附件1:

           组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数


县区

需完成组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数

柳城县

500

鹿寨县

570

融安县

600

融水县

800

三江县

500

柳北区

40

城中区

15

鱼峰区

20

柳南区

40

柳江区

260

柳东新区

150

阳和新区

5

合计

3500

注:集体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实现分红的村民小组原则上要列入改革任务。



附件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档案参考目录

    

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资料目录

(一)市、县、镇级工作资料。

1.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2.宣传培训。

1)清产核资工作安排部署培训会议记录、影像资料;

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宣传培训资料。

3.检查、总结、整改。

1)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督导检查资料;

2)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相关资料;

3)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4.其他。

(二)村、组级资料。

1.组织机构、实施方案。

1)镇、村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流程(村级)。

2.宣传培训。

1)村两委对清产核资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记录、影像资料;

2)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工作方案和工作小组、动员培训会会议资料;

3)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宣传培训资料。

3.会议记录、影像资料。

1)工作安排会、动员培训会、审议评估结果会、结果公示和资产核销会会议记录;

2)下村督查指导工作影像资料。

4.清理核实。

1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清产核资手工报表;

2)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和资产核销会会议记录、影像资料;

3)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公示影像资料;

4)村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公示书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5)财政拨款形成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6)农村集体资产台账;

7)会计账薄;

8)经济合同登记表及合同。

5.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6.总结、检查、整改。

1)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验收相关资料。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

(一)市、县、镇级工作资料。

1.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2.宣传培训。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安排部署培训会议记录、影像资料;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培训资料。

3.检查、总结、整改。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导检查资料;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验收相关资料;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4.其他。

(二)村、组级资料。

1.安排部署。

1)镇、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及培训会议、培训资料;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资料;

4)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5)村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组名单;

6)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请示;

7)镇关于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批复;

8)会议记录;

9)上级督查检查记录。

2.成员身份界定。

1)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

2)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调查摸底表;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核实登记表;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定情况公示;

3.股份量化。

1)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份量化方案;

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花名册;

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计算办法;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4.成立机构。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方案及请示;

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

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票;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花名册;

5)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花名册;

6)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会议相关资料;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申请表;

8)村关于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申请;

9)镇关于村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5.规范管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书及台账。

6.影像资料。

会议照片、宣传培训照片、工作落实照片、张榜公示照片、检查指导照片等。

7.总结、检查、整改。

1)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验收相关资料。

8.学习政策。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文件、参考学习资料。



附件3:

改革典型案例撰写要求

各县区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撰写改革典型县材料,并推荐1个村(组)改革典型材料。典型县材料要围绕改革的各个步骤,重点突出创新性经验和做法,力求体现当地特色和改革成效,做到文字精炼、简明扼要、有实例展示、有数据支撑,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典型村材料应抓住当地在改革过程中成效最明显、亮点最突出的1—2个关键步骤,以及推进这些步骤所采取的措施,并总结改革的经验和体会,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典型县和典型村材料2021910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




附件4:

市直各有关部门名单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