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机构改革 践行依法护农使命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执法守初心担使命
柳州市农业执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整合农业执法职能,积极创新执法机制,着力提升农业执法水平,目前,全市农业执法“一支六大”队伍体系已经构建完毕,其中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鹿寨县农业农村局更是以扎实的作风、出色的成绩获得农业农村部分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柳州市农业执法队伍深入贯彻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机构改革以后,结合实际,集中开展《行政强制法》、《民法典》、《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管理等专题培训,多次开展案件交流、案卷评查活动,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对所有执法人员持证情况的摸底调查行动,针对改革后执法证登记的执法单位变动、执法种类变化、执法范围改变等情况积极与司法局沟通,完成行政执法考试、执法续证、换证等工作,确保所有执法人员持证执法。
二、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健全执法工作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以各执法大队大队长负具体责任、案件审理科把关、农业农村局法制审核部门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三项制度”得以落实;为保证执法程序合法,制定了法制审核流程、岗位职责制度、执法工作制度、党务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50多项,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避免了冤案、错案等现象出现;坚持一般案件执法机构内部集体讨论、重特大案件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保持与法律顾问联系,在案件审理关键岗位配备具有法律专业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把关负责。
三、创新工作机制,力争取得实效。
加强与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在动物卫生监督方面,规范对官方兽医、职业兽医的管理,高效利用票证监控系统,预警有问题的情况,挖掘违法行为;与农机中心建立联动机制,促进农机年检、农机安全、农机事故处理等工作的推进;加强农产品的抽检,与农产品检测部门、疫控防治部门的配合,使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到执法处罚上,有效遏制有问题农产品进入到市场流通环节;与有关技术推广部门协作,圆满完成农业投诉纠纷的处理,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建立与其他单位的协作机制,使农业执法工作形成强大合力,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对打击非法捕捞、私宰生猪、非法调运生猪、经营非法猪肉产品等方面办理了多起案件,及时将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与海事局签订水生安全管理协议,建立健全联合巡察执法机制,有效维护水生航运安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把好农资质量关。
四、坚持求真务实,保稳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把好投入品的质量关,组织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的饲料、兽药、种子、农药、化肥等产品抽检了300多个次,在生产过程环节,对家畜产品、家禽产品、蜂蜜、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等农产品共进行了400多个次的抽检,专项检测“瘦肉精”2270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法的行为和产品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处罚,今年对农业违法行为立案200多起,罚款金额95多万,为农民间接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通过对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不按规定开展农业生产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有效促进了农业向绿色、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柳州市农业执法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展开,始终坚持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扎实有效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行为,整顿农业市场秩序,为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出了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