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MB1657741Q/2022-19272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农政发〔2022〕2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农政发〔202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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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农政发〔2022〕2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2022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农业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现将《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3日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2021年柳州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柳州市“农业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抓好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围绕涉农企业发展,全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聚才集智的人才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为加快柳州市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与法规科。
组 长:韦松凌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曾和平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李 晖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
刘小萍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李书云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宝林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
梁朝培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兽医师
黄里明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艳梅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荣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佘锦伟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成 员:潘新苗 办公室主任
王莲珉 人事科科长
王新旺 发展规划与改革科科长
周慧文 计划财务科科长
覃 麟 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
韦 令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
张 欣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长
张志强 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科科长
边岱英 质量安全与法规科科长
陈婷婷 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赵乃波 糖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长
朱 燕 畜牧与饲料科科长
朱 旋 兽医科科长
王昱莹 渔业渔政科科长
徐志飞 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
卢 军 农办综合科科长
张凌燕 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郑崇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副主任
覃耀冠 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书记
王 毓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唐春华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黄阳成 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钟朝永 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 刚 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站长
覃孟春 市农田建设指导站站长
蓝吉伟 市畜牧站站长
覃云雄 市农业机械管理站站长
文衍红 市渔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麻清华 市农业信息中心副主任
李志源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市场环境
1.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政策,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物资调运、生产经营、产品销售等遇到的问题。(牵头单位:乡村产业与对外合作可;责任单位:局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2.拓宽农业农村投入渠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引进实施重大项目。深入实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行动,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发挥农担体系建设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支持力度,用好“桂惠贷”、信贷直通车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努力拓宽涉农投资渠道。(牵头单位:农办综合科、计划财务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改革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科、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等)
3.促进政府采购规范有序。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落实政府采购项目,确保采购项目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牵头单位:计划财务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优化政务环境
4.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压缩办理时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积极完成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全程网上可办事项,大幅节省办事群众办理时间和跑路次数,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质量安全与法规科,责任单位:市场信息与科教科、种植业管理科、糖业与机械化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
5.建立健全互动沟通机制。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利用我局网络平台,健全政企互动机制,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建议、咨询、投诉平台,建设相统一、多渠道、全方位政民企互动评价体系。通过龙城市民云、新闻媒介等渠道,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加强互联互通,回应企业关切。(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农业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优化法治环境
6.抓好科学规范执法工作。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减少层次、整合力量、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推动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牵头单位:质量安全与法规科,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科、糖业与机械化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
7.健全涉农领域守信联合激励机制。积极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不断完善“双公示”工作公开目录和内容。配合市发改委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工作,落实信息推送、公示义务,推进涉企信息共享共用。(牵头单位:质量安全与法规科,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科、糖业与机械化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
8.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以容错纠错为导向,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推行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梳理编制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事项清单,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牵头部门:质量安全与法规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任部门: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市畜牧站等)
(四)提升产业发展环境
9.加强招商引资,落实扶持政策。强化农业招商引资,让企业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积极落实财政支农项目补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补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建设项目补贴、农业机械化购置补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补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非“双高”基地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小型农田水利补助等各项补贴政策。(牵头单位: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计划财务科;责任单位: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科、糖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10.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行业指导服务。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及重点行业,做好技术指导服务。日常深入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帮助纾困解难,及时回应企业诉求,严格防范动植物病虫害,及时开展动植物检疫工作。(责任单位: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科、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畜牧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水果技术指导站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各项任务由分管领导牵头,亲自协调、亲自推动。各牵头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到日常工作中,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进度和目标节点,狠抓落实。
(二)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弘扬务实作风,夯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工作落实。以提升营商环境为重点,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重解决干部队伍在“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强化日常监督。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检查;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验证查访、对作风服务情况进行体验查访、对问题整改进行核验查访,着力破除营商环境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宣传栏等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发挥正反典型作用,既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先进标杆,又曝光反面案例、持续警示告诫,形成学先进、促后进的良好风尚。加强与媒体对接,及时反映我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好做法和新成效。
(五)强化协同配合。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各项工作的时序进度和目标节点,狠抓落实。深入研究分析,提高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牵头单位于6月30日、12月15日,将半年及全年总结报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