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657741Q/2022-40164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农政发〔2022〕42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和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农政发〔2022〕4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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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农政发〔2022〕42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和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7 17:00    浏览量:

各有关县区农业农村局、糖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

根据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市财政预算,经研究,现将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和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0〕1号)等文件要求实施和管理。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要按照《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小型农田水利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及“模式项目”定额补助标准(2021年)》(柳农规〔2021〕3号)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备案。对于2022年3个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补充设计,并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设计材料提交市级评审批复。

三、请各有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原则上都要在2023年3月底前完工,并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要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自行调整项目投资规模、变更建设内容、改变资金投向和用途。项目结余资金统一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收回使用。

    附件:1.2022年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计划表

          2.2022年柳州市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计划表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