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MB1657741Q/2026-0358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02日
- 标 题:
- 柳农政发〔2026〕2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印发市本级2026年水禽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农政发〔2026〕2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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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柳农政发〔2026〕2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印发市本级2026年水禽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本级2026年水禽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工作,制定了《市本级2026年水禽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市本级2026年水禽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本级2026年水禽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
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9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本级水禽产业集群项目,确保项目高效、规范完成,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原则,立足柳州市农业特色资源优势,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打造柳州水禽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全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通过市本级项目实施,打造“柳州香鸭”区域公共品牌,推进我市水禽养殖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提升柳州水禽疫情疫病检测与研究的科技支撑。
三、建设内容
市本级集群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90万元。建设品牌打造和养殖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疫病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项目两个项目。项目建设主体、资金建设内容、投资情况等具体事项详见附件1。
四、资金管理要求
(一)支持方式
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补助期限为2026年1月1日后开始实施的项目。
(二)建设主体
1.项目实施主体: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项目承担主体:柳州市畜牧站、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规范使用
项目资金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5号)管理,要围绕本方案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对标对表国家级产业集群申报要求,聚焦重点区域,突出关键环节,补齐产业短板。资金不能“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绿化养护、玻璃幕墙、大屏幕、旅游设施;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项目咨询费、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编制规划、开展培训和建设溯源系统;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发展休闲农业。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场地租赁、弥补预算支出缺口、购置交通工具、弥补经营性亏损、偿还债务以及其他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对挤占挪用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监管
加强与当地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挪用和超范围支出,防范和降低廉政风险。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将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材料等进行归档。要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核实并拨付资金,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本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整使用。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公开事项应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一)制定项目方案。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项目建设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做好市本级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及任务清单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指导。成立了柳州市水禽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总体事宜,指导监督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服务组、疫病防控组、流通加工组4个工作组,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强化项目管理。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73号)要求执行。项目承担主体实施过程中,要将与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本级有关专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由市局属单位柳州市畜牧站、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承担的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项目验收工作应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汇总项目实施情况,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年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总结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产业发展处。
(三)做好调度自评。市农业农村局定期调度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牵头负责项目市级绩效自评工作,通过绩效自评,加快建设进度,提升建设质量。
(四)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市本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监控,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按时报送监控表与佐证材料,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项目验收与绩效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与相应的佐证材料。
(五)充分挖掘典型案例。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展现项目建设成效,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总结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挖掘产业集群建设中的典型案例。
附件1
市本级2026年水禽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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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体 |
自治区财政资金用于 |
投资总额合计(万元) |
自治区财政资金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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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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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品牌打造和养殖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柳州市畜牧站 |
事业单位 |
1.打造“柳州香鸭”区域公共品牌,如申报商标、参加展销活动等。2.水禽零排放发酵床技术示范推广。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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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疫病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事业单位 |
装修改造实验室作为水禽疫病诊断中心,购置2台生物显微镜等设备及一批相关实验材料。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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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0 |
90 | ||||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3月2日印发
邮箱系统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