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MB1657741Q/2026-1057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02日
- 标 题:
- 柳农政发〔2026〕10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扶持金桔和百香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6—2028年)
- 发文字号:
- 柳农政发〔2026〕10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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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柳农政发〔2026〕10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扶持金桔和百香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6—2028年)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视察柳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推进特色农业强区建设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强市工作安排,现就实施金桔、百香果产业化发展攻坚行动,推动全市金桔、百香果种植与加工产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带动农户持续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柳州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坚持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工业化理念谋农业、产业链思维促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聚焦金桔、百香果等优势品种,构建标准化种植、集约化加工、品牌化营销、融合化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增值,推动柳州特色水果产业在全区争先进位。
二、重点任务
一是培优特色品种,建强标准果业基地。聚焦脆蜜金柑、其他金桔(含滑皮、油皮等)、钦蜜9号百香果、壮蜜系列百香果等核心品种,打造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种植基地,推广健康良种苗木,提升优质果率和产能供给能力。
二是扶持推进金桔、百香果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设施建设。倾斜支持金桔、百香果设施农业项目(水肥一体化、棚架避雨、网室栽培、高压迷雾打药)等设施项目落地。
三是扶持培育金桔、百香果加工企业。加大技改投入与设备更新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金桔、百香果采后商品化处理(含清洗、打蜡、杀菌、烘干及重量、大小、外观瑕疵、糖度分级等)及冷藏仓储建设,鼓励开发果干、果酱、果酒、果醋、果汁、预制食品等深加工产品,提升加工标准化水平和综合产能,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三、财政支持政策
(一)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从市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自治区及市县常态化帮扶资金中统筹安排,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使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二)奖补对象
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奖补细则
通过以奖代补,支持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柳州金桔、百香果产业相关项目。项目申报、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实施验收等均由县(区)组织完成,并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4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实际情况,细化管理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奖补细则,明确各产业奖补标准、申报条件、支持内容、验收标准和程序等,并做好公开公示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各县(区)用于奖补的常态化帮扶资金,年度奖补资金不超过到县自治区资金总量的10%。
申报基础设施建设、加工类奖补项目,须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单个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同一主体在一个县域内当年获得的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工类奖补资金累计不得超过300万元;获得加工类奖补的经营主体,所购置的生产加工设备及新建、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应专项用于发展壮大柳州金桔、百香果产业,自奖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变卖、转租或挪作他用。
1.种植基地奖补
(1)脆蜜金柑: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亩以上(单个地块不小于2亩),选用优质健康脆蜜金柑苗木,合理密植(山地55株以上,平地缓坡地100株以上),管理规范、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当年新种植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按不超过10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其他金桔(含滑皮、油皮等):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亩以上(单个地块不小于2亩),选用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良金桔品种,合理密植(山地55株以上,平地缓坡地100株以上),管理规范、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当年新种植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按不超过600元/亩进行奖补;老旧金桔园(5年以上)按标准完成提质改造(高接换种),验收合格后按不超过5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钦蜜9号百香果: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0亩以上,(单个地块不小于2亩),选用优质健康钦蜜9号百香果苗木,采用棚架栽培、合理密植(亩植100—300株),管理规范、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当年新种植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按不超过10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第二年同品种换种续种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按不超过8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
(4)壮蜜系列百香果: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0亩以上,(单个地块不小于2亩),选用优质健康壮蜜系列百香果苗木,棚架栽培、合理密植(亩植100—300株),管理规范、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当年新种植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按不超过15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5万元;第二年同品种换种续种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按不超过10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奖补
支持连片5亩以上金桔、百香果种植基地新建或改造水肥一体化、棚架避雨、网室栽培、高压迷雾打药等设施项目及节水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支持建设健康良种苗木繁育基地配套设施。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金桔、百香果基础设施建设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加工类奖补
支持脆蜜金柑、其他金桔、钦蜜9号百香果、壮蜜系列百香果等加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分拣包装设备、预冷保鲜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加工厂房、冷藏仓储、分选包装车间等设施。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奖补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组织与实施机制。各县(区)应建立健全金桔、百香果产业发展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分工,系统规划、持续推进金桔、百香果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工产能提升和品牌培育,持续提高产量、提升品质。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及订单农业模式,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产销有效衔接,提升本地优质果供给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二是加强要素保障与合规监管。统筹落实用地、技术、金融、招商等要素支持,严格执行耕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禁违法违规用地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对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的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及加工厂房,一律不予奖补。强化种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苗,保障生产安全。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与项目管控。严格执行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县级须细化管理要求,出台奖补方案,坚持先带动后奖补的原则,将联农带农成效作为核心前置条件,明确具体的申报资质条件和验收程序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和用地监管,严格规范项目审核、公示、验收与后续跟踪管理,杜绝虚假验收、形式验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同一经营主体涉及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奖补政策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全面提升柳州金桔、百香果产业发展质效,助力全市特色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指导意见条款与常态化帮扶资金后续相关管理办法和政策冲突的,以常态化帮扶资金最新规定为准。)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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