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657741Q/2026-1190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06日
标  题:
柳农政发〔2026〕7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农政发〔2026〕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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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农政发〔2026〕7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6-05-06 17:00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6年柳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各项工作。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柳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6年广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部署,深入推进我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四个最严”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生产主体责任。在全面配合完成自治区监督抽查任务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并强力实施市、县(区)两级监督抽查计划。各地要根据本辖区农业生产实际,进一步细化监督抽查方案,明确本地的重点区域、重点生产主体和重点产品,特别是针对自治区级监督抽查覆盖不足的环节、本地特色优势产业以及风险较高的产品,加大抽查力度。通过构建并有效运行自治区、市、县(区)三级联动、各有侧重、覆盖全面、检打结合的监督抽查体系,大幅提升监督抽查的靶向性、威慑力和实效性。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数量达到2.0批次/千人以上、监督抽查占比不低于30%的刚性要求。确保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主体的执法查处率、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实现对重点问题品种(甘薯、豇豆、葱、香蕉、荔枝等)“应抽尽抽”,对各级监测中经常检出的问题药物参数“应检必检”,有效防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工作任务与职责分工
    构建“区级任务全力配合、市级任务统筹实施、县级任务自主补充、各级执法联动响应”的工作格局。
    (一)自治区级监督抽查任务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统一部署和具体任务要求,无条件做好配合工作,确保自治区委托的检测机构在我市顺利开展抽样、送样等工作。
    (二)市级监督抽查任务
    1.任务量:在自治区任务基础上,市级层面统一组织监督抽查共计1288批次,包括:常规监督抽查1000批次;专项监督抽查288批次。
    2.经费保障: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
    3.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制定计划、组织招标确定承检机构。抽样工作由县(区)级执法人员主导,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各县(区)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具体抽样工作。
    4.任务分配

常规监督抽查:由市局根据产业分布、风险等级等因素,将任务分解至各县(区)(详见附件1)。

专项监督抽查:288批次任务不提前分解至各县(区),由市局根据监管需要动态随机安排,统一调度部署。

(三)县(区)级监督抽查任务
    1.任务量:县(区)在完成上级任务基础上,须自行安排并完成不少于600批次的监督抽查(详见附件2)。
    2.组织实施与经费: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自行制定计划、落实经费、组织实施。抽查重点应聚焦小散农户、特色产品及监管薄弱环节,与上级任务形成互补。
    三、抽查重点与实施要求
    (一)抽查重点
    1.品种:甘薯、豇豆、葱(大葱、细香葱)等被列为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治理的品种,要加大抽样比例,做到“应抽尽抽”。同时,将韭菜、叶菜类、茄果类(番茄、辣椒等)、菜薹及本地大宗特色农产品纳入重点范围。
    2.对象:覆盖各类生产主体,其中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获证主体,各级示范区内的主体,以及2025年以来在各级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主体,必须纳入抽查范围。
    3.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必须涵盖国家、自治区等各级监测中经常检出的问题药物清单。以自治区方案附件所列农药为核心,针对重点品种和问题清单,确保“应检必检”。市、县(区)级可根据风险动态调整参数。

    4.市级专项监督重点:聚焦重点时段、消费旺季、重点品种及关键区域,围绕重点问题品种专项整治、“三品一标”及名特优新产品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本地农产品品牌形象和产业竞争力。

    (二)抽样要求
    1.严格程序:严格遵守“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本级生产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样必须由至少2名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执行,规范填写抽样单,现场制备封存样品。

    2.抽检分离:严格执行抽样与检验相分离的原则。市、县两级任务的承检机构均需通过规范程序确定。
    3.检验与判定:承担检验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必须科学、独立、客观、规范地开展检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判定,并在收到样品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为执法办案提供准确、有效的证据。对不按标准规范操作的行为将予以通报。
    四、结果处理与执法办案
   (一)快速响应

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检测机构须在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报告任务下达方农业农村部门。辖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不合格产品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二)强化执法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监督抽查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启动执法程序,依法从严查处。对国家、自治区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要作为本地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的重点。
    (三)行刑衔接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固定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
    (四)异议复检

复检程序严格按自治区方案规定执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成立监督抽查工作协调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检测技术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保障工作条件。
    (二)强化协同配合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内部,监管、执法部门要建立固定的工作机制。同时,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提升整体监管执法效能。
    (三)严格纪律与督导

    参与抽样、检测、执法的人员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市局将加强对各地工作进展、执法办案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的单位进行通报。
   六、信息报送
    实行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随查随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须于每季度结束前5日内(即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本季度各级开展监督抽查的结果(包括自治区级、市级、县级监督抽查的结果)及执法查处情况(附件4、附件5)报市局法规与执法科。市局法规与执法科汇总分析后按要求报送区厅农业行政执法局和市局安监科。
    七、其他事项

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5月10日前将监督抽查工作联系表(附件3)发送市局安监科邮箱:zlaqk@lzsnyncj.com,市局法规与执法科邮箱:fgzfk@lzsnyncj.com。

监督抽查检测技术问题,请联系市农技中心。联系人:李翔,联系电话:0772-3972193,邮箱:zdk@lzsnyncj.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1.市局安监科,联系人:朱旋,联系电话:0772-2857040;2.市局法规与执法科,联系人:张欣,联系电话:0772-2865494。


    附件:1.2026年柳州市市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抽查任务分配表

      2.2026年    县(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抽查(自行组织)任务分配表

          3.2026年柳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工作联系表

      4.2026年第    季度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抽查情况统计汇总表

          5.2026年第    季度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抽查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6年柳州市市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分配表

序号

县(区)

市级任务量(批次)

重点产品

检测项目

重点监管对象

抽样实施单位

备注

1

融安县

110

甘薯、豇豆、葱(大葱、细香葱)等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治理的品种,韭菜、叶菜类、茄果类(番茄、辣椒等)、菜薹及本地大宗特色产品。

涵盖国家、自治区等各级监测中经常检出的问题药物清单。以自治区方案附件所列农药为核心,针对重点品种和问题清单,确保“应检必检”,可根据风险动态调整参数。

覆盖各类生产主体,其中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获证主体,各级示范区内的主体,以及2025年以来在各级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主体,必须纳入抽查范围。

县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2

柳城县

120

县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3

融水县

110

县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4

三江县

100

县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5

鹿寨县

120

县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6

柳江区

120

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7

柳南区

95

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8

柳北区

95

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9

鱼峰区

100

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10

城中区

30

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市级统筹/专项

288

“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产品。

“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产品获证主体。

县(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测机构

单列专项

合计

1288

市级总任务

附件2

2026年   县(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自行组织)任务分配表

序号

县(区)

任务量(批次)

重点抽查品种

检测项目

重点监管对象

工作要求

备注

1

融安县

70

1.县域特色种植产品;

2.小散农户主栽产品;高3.风险产品;

4.上级未抽检到的应季种植产品。

1.以及自治区方案附件所列农药清单为核心;

2.各级监测中经常检出的问题药物“应检必检”;

3.可根据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参数。

1.小散种植户;

2.县域特色种植业产品种植主体;

3.监管薄弱环节、监管盲区涉及的种植主体。

1.不与自治区、市级监督抽查重复;

2.聚焦执法办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

2

柳城县

80

3

融水县

70

4

三江县

60

5

鹿寨县

85

6

柳江区

85

7

柳南区

45

8

柳北区

35

9

鱼峰区

50

10

城中区

20

合计

600


附件3

2026年柳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工作联系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座机、手机)

职责

分管领导

联络员

抽样负责人

检测结果上报负责人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电话:

注:请于2026年5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监督抽查工作联系表报至发送至市局安监科邮箱:zlaqk@lzsnyncj.com,市局法规与执法科邮箱:fgzfk@lzsnyncj.com。


附件4

2026年第    季度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抽查情况统计汇总表

单位:                                        时间:            

序号

县(区)

本次监测样品(个)

本次合格样品(个)

本次合格率(%)

本次排位

累计监测样品(个)

累计合格样品(个)

累计合格率(%)

累计排位

1

融安县

2

柳城县

3

融水县

4

三江县

5

鹿寨县

6

柳江区

7

柳南区

8

柳北区

9

鱼峰区

10

城中区

合计

附件5

2026年第    季度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抽查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单位:                                        时间:            

序号

抽样品种

被抽样生产主体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不合格项目∥检测结果∥标准值

是否立案查处

查处情况

查处人


                                                      

抄送:市食药安委、市卫健委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5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