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657741Q/2024-1061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农政发〔2024〕16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及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和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试验示范经费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农政发〔2024〕1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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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柳农政发〔2024〕16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及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和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试验示范经费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5-16 13:03   

柳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田建设指导站:

    根据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财政预算,经研究,现将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169.6万元及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75.3万元、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试验示范经费12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指导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土壤普查工作经费要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通知及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实施管理。市农田建设指导站负责全市农田建设项目评审、验收、监管等工作及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编制、田间试验等工作。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规〔2022〕8号)进行实施管理,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试验示范经费要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农政发〔2019〕63号)进行实施管理。

二、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

三、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备案。

四、请各有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自行调整资金用途。如有调整、变更,需按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报批。

附件: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及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和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试验示范经费总表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及农田建设项目

管理费和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试验示范经费

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本次下达资金(万元)

本次下达项目明细

1

柳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69.60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办公设备采购、技术宣传培训、外业调查采样、检查指导调研等费用。

2

柳州市农田建设指导站

75.30

    农田建设项目评审、验收、日常监管等费用。

3

柳州市农田建设指导站

12.00

    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编制、田间试验等工作。

合计

25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