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657741Q/2024-0706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农政发〔2024〕3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本级财政部门预算补助县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农政发〔2024〕 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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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农政发〔2024〕3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本级财政部门预算补助县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3-19 10:26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糖业主管部门),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关于编制柳州市本级2024-2026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柳财预〔2023438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工作,我局编制了《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县区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按照自治区和柳州市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锚定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理念,多为发展想办法,多为企业助把力,多为农民促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聚焦乡村振兴补短板、强弱项任务等中心工作。

二是坚持集中财力保重点的原则。重点支持优势特色种养业的生产、经营,产品加工、流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等。

三是坚持项目安排与发展规划相统一的原则。

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列入柳州市农业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五是对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区给予重点支持的原则。

三、主要投资重点领域和方向

围绕粮油、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桑蚕、甘蔗、畜禽、水产、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招商引资,重点支持种子种苗研发繁育、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动植物病虫害防治、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信息化和品牌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

四、项目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资金补助主要采取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50%

五、项目申报不予受理和项目不予验收情况

(一)不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的项目不予受理或不予验收。

(二)业主在上一年度或项目实施期间,有因不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非法使用违禁药物、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或销售不合格的农产品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违反动物防疫规定被有关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验收。

(三)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验收,并且三年内不予受理该业主申请的项目。

(四)业主对同一建设内容的项目多头、多渠道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验收(上级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项目实施主体被纳入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尚处在惩戒期内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验收。

六、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及审批程序

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农业项目申报工作遵循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申报管理,在项目实施地进行申报。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按要求组织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由主管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二)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模式

项目申报、下达、实施和管理,按照《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柳农政发〔201963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中,农业产业化项目按照《柳州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财农〔20209号)及其补充通知(柳财农〔20219号)执行。2024年市本级农业项目原则上应在当年度执行完毕,并将验收材料上传至柳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其中,属于要进行环保验收的项目,其环保验收合格批文最迟在20246月底前获得,否则视为未通过验收。凡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金额、实施地点变更的,一律视作项目无法实施,收回相应的项目资金后重新安排;出现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提出变更申请并经市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项目申报要求

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应组织项目申报主体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主体应根据申报条件撰写申报文本并附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承担项目的,要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证等材料;要求有生产用地的,应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并提供符合地类性质的相关证明;申请贷款贴息的,应提供银行贷款合同、放款凭证等。项目申报书要签字盖章扫描作为附件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

(四)项目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网络申报。2024312日前,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应登录柳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84.136.42:7000/)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附件材料,保存后可将单个项目申报书从平台中导出后打印盖章,并当做附件上传至平台。逾期平台关闭不再受理。登陆账号及密码已经下发过,应由县区农业主管部门保管和使用,若有无账号的县区主管部门需要进行项目申报,可联系市局计财科增加账号。

2.纸质申报。2024315日前,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应将正式申请文件、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或单位(具体见附件中各项目的申报要求),邮寄或自行送达均可。

七、其他事项

1.现代农业示范区、小型农田水利等项目的申报指南另行印发。

2.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联系。联系人:周慧文、李勤锋,联系电话:2632958,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121218室。


附件: 1.柳州市2024年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2.柳州市2024年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3.柳州市2024年农业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

4.柳州市农业项目申报书

5.柳州市农业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227


附件1

柳州市2024年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一、贷款贴息补助对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贷款用途

贴息贷款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依托种养业等发展的乡村产业。

三、申请贷款贴息的必备条件

取得行业相关生产许可证、相应产业需要的土地使用证明(备案)、通过环保评价(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四、受理贴息贷款额度范围

申请贴息的贷款额度在10万元—1000万元之间。

五、受理贷款贴息期限和贷款贴息标准

(一)贷款贴息期限

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得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贴息时限从获得银行贷款之日算起。

(二)贷款贴息标准

贷款贴息比例为2%,如实际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少于按该笔贷款的2%计算的利息,则按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贴息。每户累计最高贴息不超过20万元。

六、贷款贴息不予受理的情况

(一)同一笔贷款只能贴息一次,已获得桂惠贷贴息或者其他部门贷款贴息或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二)用于房地产、生活消费、偿还其他贷款等不在规定用途范围的贷款,不予受理。

七、贷款贴息的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贷款主体填写《柳州市农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附件1-1),并提供贷款贴息必备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包括生产许可证、相应产业需要的土地备案证明、环保备案或环保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龙头企业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等);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放款凭证复印件等。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向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二)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填写《柳州市农业贷款财政贴息审批情况汇总表》(附件1-2)。还需登录柳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将附件1-1与其他证明材料一起作为附件上传。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应将贴息申请表(一式二份)、审批情况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一份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

(三)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贷款贴息的有关材料,按照《柳州市农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方案》(柳农规〔2020〕3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贴息的发放和评估。

(四)未尽事宜,请与市局计财科联系。联系人:李勤锋,联系电话:263295813471143225,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121218室。


附件1-1

柳州市农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


贷款合同编号:                               申请日期:     

申请贷款企业(盖章):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品种

实施地点

现状简介(经营等基本情况)

计划投资内容

计划总投资

(万元)

其中:申请贷款资金(万元)

贷款方式(抵押、信用、担保)

获得贷款时间

贷款金融部门、网点

贷款期限

县区局受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承诺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并且此贷款未获得过包括桂惠贷在内的其他财政贴息,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保证退回所得财政贴息资金。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县县区主管部门意见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申报柳州市农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各项要求,拟同意其申请贴息贷款       万元,给予贴息     万元,贴息期     年/月),从 **年 ** 月 ** 日起 **年 ** 月 ** 日止,请市局审批。

县区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经审核,拟同意其申请贴息贷款       万元,给予贴息     万元,贴息期   年/月),从 **年 ** 月 ** 日起 **年 ** 月 ** 日止。

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1-2

柳州市农业贷款财政贴息审批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申请贷款企业

联系电话

地址

现状简介(经营等基本情况)

计划投资内容、总投资额、自筹资金、申请贷款资金

金融部门发放贷款金额(万元)

金融部门发放贷款期限(年)

金融部门发放贷款起止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申请财政贴息贷款金额(万元)

县(区)级审核同意贴息贷款金额(万元)

县(区)级审核同意贴息贷款起止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备注

备注:本表由县(区)农业农村局填报,并将县(区)审核通过的需市局审批的贴息贷款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                   制表:               联系电话:


附件2

柳州市2024年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农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广西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方案》(桂农办发〔202216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市场竞争力、产业引领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能力,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扶持对象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扶持方向

(一)支持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完善提升产业链、供应链。

(二)重点支持企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延伸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补贴范围

支持企业提升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冷藏仓储设施等。

四、扶持形式

先建后补。

五、扶持标准

根据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计划投资额,以及评审核定的合理投入资金,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金额的50%给予扶持,每个申报主体的申请补助资金不超过70万元。

六、项目建设时间

2023101-20241231日。

七、材料准备

(一)项目申报书

(二)企业简介(主要介绍企业所在地、企业规模、近两年生产经营、联农带农、品牌、知名度等情况)。

(三)企业营业类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项目起始日期起,租地有效年限原则上不少5的生产经营用地租赁合同及有关部门批复文件等(农业生产设施等建设项目,要有稳定的生产用地,连片经营,提供完整的设施用地手续。项目涉及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要符合用地规划,提供完整的用地或商业用地手续)。

(四)依法安全生产证明

1.环保或减排合格证明。

2.产品合格证明。

3.品牌、商标。

4.消防合格证明。

(五)企业2022年度和2023年截止申报日期的财务报表。

(六)联农带农情况由县级产业主管部门出具企业带动农户发展和增收证明,企业出具交易证明(凭证、合同等)、用工证明、服务证明等,作为优先扶持依据。

(七)政府部门批复立项的,提供有关立项材料。

(八)申报农产品加工项目或特许经营产业的,提供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许可证或生产资质相关证明;涉及项目重要开支部分还需另附相关合同复印件。

(九)其他

1.畜牧养殖类项目还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环评手续。

2.水产养殖类项目在国有水域养殖的,须取得水域滩涂使用证。

3.加工类项目所生产加工的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拥有相关的生产资质和资格证书。

(十)评审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项目申报、审批和管理

(一)按照《柳州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财农〔20209号)和《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补充完善〈柳州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要求登录柳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并将申报书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形成纸质申报材料。由县区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市经管站,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15楼1522室;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或手续不齐全不予受理;

(三)达到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求、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涉农企业也可申报,在项目审批前需获得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才能纳入补助范围。

(四)市经管站联系人:潘媚,电话:262706315278870858,邮箱:lzjgz0772@163.com。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联系人:韦小丽,电话:263104618077240971,邮箱:xccyfz@lzsnyncj.com

附件3

柳州市2024年农业机械化项目储备指南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乡村振兴、农业优先、农机先行的总体思路,结合当地农业生产需要,通过引进、示范、推广适合本地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鼓励使用绿色、智能、高效的农业机械,提高农机化装备和作业水平,实现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一)建设内容

引进、示范、推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扶持各类水稻育秧中心、烘干加工中心建设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示范推广。通过项目实施,加快补齐机械化高效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等短板,着力提升农机装备保障能力,助推我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机械化保障。

(二)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

扶持引进、示范、推广适宜的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植保机械化、秸秆还田机械化等新技术、新机具,补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重点支持购置先进适用的水稻直播机、无人直播机、带测深施肥插秧机、乘坐式插秧机、水稻田间育秧成套设备、水稻抛秧机、收割机、水稻机械化田间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植保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秸秆收集离田机械等新机具、新设备。

2.建设大中型水稻育秧中心。按建设标准配置育秧大棚,引进播种流水线,配备相应的秧盘、育秧基质、催芽暗室等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先进适用的履带式耙田机、插秧机、直播机、植保机械、收割机等,完善育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育插秧新技术推广等,促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

3.水稻烘干加工中心建设。按照科学合理的布局和配套,购置相应的烘干和加工设备,配套建设相关的预烘干、除杂、提升、输送、仓储、信息化监测等辅助设施设备,建成水稻烘干加工中心。

4.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扶持引进、示范、推广适宜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植保、收获等环节的新机具。重点支持购置先进适用的一体化专用播种机、植保机、收获机等,可配置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

(三)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

1.补助方式:先建后补,原则上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才能拨付资金。单个项目享受的各级政策补贴、项目补助累加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的50%

2.补助标准: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根据投资规模,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30万元。

2)大中型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中型育秧中心年育秧能力达1000亩以上的,根据投资规模,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30万元;大型育秧中心年育秧能力达2000亩以上的,根据投资规模,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20-50万元。

3)水稻烘干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根据投资规模,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50万元。

4)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示范项目:根据投资规模,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5-30万元。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主体要求为粮食种植大户或农机服务组织;

2.申报主体涉及的流转或托管土地面积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00亩;农机服务组织机械化作业服务面积要求不少于300/年;

3.申报主体必须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技术、经营管理能力,以及相应的农机装备、设施用地等条件。

二、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

(一)建设内容

结合本市蔗区地形、气候、经营模式、地块条件等情况,通过引进先进适宜的甘蔗生产机械开展示范推广,重点突破甘蔗机种、统防统治、机收、蔗叶还田等环节,加快推进甘蔗生产机械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广甘蔗分步式收获试验示范;加强甘蔗生产农机服务组织装备能力建设,推进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探索农机农艺融合的甘蔗生产经营模式和农艺技术标准,促进我市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的提升。

(二)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扶持引进甘蔗生产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突破机种、机收瓶颈,探索甘蔗农机农艺配套融合的生产模式和农艺技术标准,推进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重点支持购置大马力拖拉机、粉垄机、捡石机、平地机、种植机、植保机械、分步式收获机械设备、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秸秆收集离田机械、抗旱设备等新机具设备,开展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等。

(三)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

1.补助方式:先建后补,原则上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才能拨付资金。单个项目享受的各级政策补贴、项目补助累加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的50%

2.补助标准:

根据投资规模,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50万元。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原则上要求在我市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实施;

2)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实力且积极参与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的农机服务组织;

3)申报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设施用地和甘蔗生产机具,具有实施农机化项目的基础和经验,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

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

(一)建设内容

围绕乡村振兴和产业帮扶等工作,结合当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开展茶叶、油茶、果蔬、桑蚕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以及畜牧水产养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农业的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提升我市优势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二)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结合当地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及农业优特产业发展规划,开展茶叶、油茶、桑蚕、果蔬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畜牧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等领域的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和应用,重点引进耕整地、种植、管护(植保)、轨道运输、收获、秸秆综合利用,及收获后分级、清选、初加工,以及畜牧水产养殖等机械设备,开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

(三)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

1.补助方式:先建后补,原则上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才能拨付资金。单个项目享受的各级政策补贴、项目补助累加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的50%

2.补助标准:根据投资规模,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5-50万元。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重点投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地区的产业发展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2)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实力和条件的专业合作组织或企业;

3)申报主体选择的示范区要求具有基础条件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产区;申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项目要求土地连片规模200亩以上。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统一组织本辖区项目申报。并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并对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核实和初审等。

(二)项目申报书的项目内容中,要明确相关建设内容和

要求。

(三)项目申报要结合当地农机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结合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的需要,结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四)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所申报项目的立项核查工作,确保项目不出现多部门多头重复申报、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

(五)2024年市本级农机化项目原则上应在当年度建设完成并通过初验。

(六)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在柳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中进行网络申报,形成项目库,作为2024年预算编制的项目支撑。另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市农机中心科技推广科,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邮箱地址:lznjkjk2013@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市农机中心科技推广科联系, 联系电话:0772202595307722025956


附件4

柳州市农业项目申报书

项目编号

(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项目年份

2024

项目模式

非模式项目

项目类别

(可选项:1.贷款贴息;2.农业产业化;3.农业机械化)

项目名称

(按**县**项目的格式填报)

项目内容

承担单位

(填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名称)

承担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按**县**乡镇**村**屯填报,要具体到村屯)

申报单位

(登录的账号自动生成)

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资金补助方式

£

1.先建后补

£

2.贷款贴息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

** 万元

其中

申请财政补助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承担单位及申报项目概要

填写说明:

1.承担单位情况。包括承担单位性质、生产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场地及设施情况、目前主导产业情况、近三年生产经营投入及效益情况、目前财务管理情况、近三年获得各级财政扶持情况、近三年获得银行贷款情况、获得荣誉或证书情况、近三年因违法违规受处理情况等。

2.申报项目情况。包括:实施主体、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期限、项目投资来源情况等。申请贷款贴息补助的,按实际数据;申请先建后补新建项目补助的,按计划数据。下同。

3.按照申报指南条件要求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建成情况及效果

填写说明:

1.项目实施主体。

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3.项目建设地点或计划建设地点及用地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4.项目完成情况或预计完成时间。

5.项目实施效果或预计实施效果(包括项目自身效果、带动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等社会效益情况)。

投资概算与资金管理

填写说明:

1.项目投资计划及测算依据(已建项目描述投资具体组成)。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社会融资、财政补助、其他渠道)。

3.已筹措资金情况(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社会融资、当地财政补助、其他渠道)。

4.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

农业贷款财政贴息

贷款合同编号

金融部门发放贷款金额(万元)

金融部门发放起止时间及贷款期限(年)

申请财政贴息的贷款金额(万元)

县区级同意贴息的贷款金额(万元)

县区级同意贴息贷款起止时间

贷款类型

(可选项:1.普通商业贷款;2.政策性农担公司担保贷款)

县(区)农业(糖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县(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时需填报此项。)

单位(盖章):

相关附件或证明材料

以下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单个附件不超过100M)

1.经项目承担单位、县(区)级农业部门(农业产业化项目还需要县区级财政部门)签字盖章的项目申报书扫描件。

2.乡镇出具的项目用地、设施用地地类性质证明。

3.生产经营资质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生产经营许可证、龙头企业认证材料等)。

4.生产经营情况及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报表、税务申报表、银行贷款合同、生产经营用地租赁合同及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带动群众发展生产和增收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企业经营情况和业绩的相关材料等)。

5.企业安全(标准化)生产的证明材料(“三品一标”证书等)。

6.承担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场地、设备、技术等生产经营条件,人员技术力量,自我筹资能力等)。

7.确保申报内容及数据真实,能够按照申报目标和时间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承诺书。

8.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附件5

柳州市农业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

1.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项目未重复申报其他财政扶持资金,无骗取财政资金,无刻意夸大投资规模行为;

2.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受到过相应处罚;

3.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并对资金项目终身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承担单位(盖章):

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注:如申报主体为个人,需手写签名摁手印)

            

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