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来源: 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发布日期: 2019-01-16 09:35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8年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年完成肉类总产量23.4万吨,同比增长2.8%;水产品产量8.9万吨,同比增长6%;肉猪、肉牛、肉羊及家禽出栏量分别为187.20万头、26.10万头、39.5万只和3301.70万羽,同比分别增长3.8%、5.1%、7.5% 和-2.2%。

今年牧业产值8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渔业产值1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今年牧业增加值3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渔业增加值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

今年渔牧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其中:牧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渔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   

二、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调结构,促进水产畜牧产业协调发展

1.加强引导,螺蛳养殖产业发展迅速

为对接我市快速发展的螺蛳粉产业,加快推进柳州螺蛳养殖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从2018年起大力发展螺蛳养殖。制定下发了《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快推进螺蛳养殖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2022年)》(柳渔牧发2018〕12号)、成立了局螺蛳养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截至12月底,市已实际投放螺种进行养殖面积11972.4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65%,其中主养1805.2亩、套养10167.1亩。共计投放618376.5公斤。第一批“柳州螺蛳粉原材料(螺蛳养殖)示范基地”(柳州市春琴种养专业合作社螺蛳养殖基地、柳州市桂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挂牌,第二批“柳州螺蛳粉原材料(螺蛳养殖)示范基地”也正在组织申报中,目前已经有两家养殖单位提交了申报材料。

与华中农业大学签订《螺蛳养殖产业技术研发与技术培训服务采购》协议。今后我市将与华中农业大学就螺蛳种质资源调查与养殖品种选育、苗种规模化繁育技术、饲料与生物菌肥、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螺蛳新产品研制与加工利用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2.制定标准,推进畜牧业模式项目建设

按照特色、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健康、安全的原则,我局制定了2018年项目申报指南》,通过扶持重点项目,加快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一是重点推进草食动物、生猪、肉禽、蛋禽等新建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牛羊规模化圈养模式项目、生猪产业升级工作、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及产业基地建设等, 2018年全市申报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6家,新建规模牛场3家,新建规模羊场3家,新建规模鸡场1家,新建蛋鸡规模场3家,申报项目资金756万元。二是突出发展清洁养殖、生态养殖,加大对生猪产业升级工作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生猪网床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通过支持老旧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生态健康网床栏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全市申报生猪规模养殖场生态改造29家,生猪生态健康养殖网床栏舍72117㎡。三是做好项目检查指导工作。采取到点到场实地查看核实方式,对各县区2017年畜禽养殖项目验收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在整改意见建议,同时,抓好2018年建设项目的实地指导,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我局项目建设指南实施建设和验收。

3.强化认证,发展“微生物+”养殖模式

根据年初工作任务,我市制定了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一是要求各县区要加大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生态养殖的技术指导,积极开展宣传,组织示范推广,通过生态养殖、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畜牧产品,提升养殖业竞争力。二是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引导完成生态养殖场认证建设的养殖场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2017年全市已完成生态认证103家的基础上,2018年我市共开展三次生态养殖认证,共229家通过认证;三是积极推动生态养殖助农增收合作社示范点的创建,要求各县区选择有水产畜禽养殖基础和养殖规模、群众积极性好的村屯,以建设生态养殖场为契机,引导贫困户参与和发展生态养殖,确保生态养殖助农增收合作社示范点和示范村的顺利创建。2018年我市共6家通过生态养殖助农增收合作社示范点验收,7家通过生态养殖助农增收示范村验收。

4.改造畜圈,助推“基础便民”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畜圈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32号)要求,“改圈”是“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中“基础便民”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自治区绩效指标之一。为了如期完成工作,我局一是明确责任,及时制定《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畜圈改造工作指导意见》(柳渔牧发〔2018〕19号),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步骤清晰。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农户生活习惯、养殖状况、自然条件,选择合适的改圈方式,通过建立改圈示范点,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做到“一户一策”,做好改造工作的进度跟踪和备案;二是积极沟通保障经费,坚持按照群众自筹建设为主,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辅的基本原则,我市每户完成改圈工作奖补1000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负责50%,市级财政对三江县、融水县、融安县等三个贫困县补助40%,对柳城县、鹿寨县及各城区补助30%,其余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统筹解决。目前,市财政已经将2018年改圈经费118万元下发到各任务县区。引导农户筹措资金,积极参与畜圈改造。三是开展联合督查和适时通报,9月初,我局邀请市乡村办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进度和推进工作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县区将2018年改圈开工户和完工户分别整理成花名册,由督查组随机抽查。融水县、三江县开工户和完工户各抽检20户;融安县开工户和完工户按照50%比例进行抽检;其他任务县区视情况抽检。并将督查情况形成通报,发到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绩效考评依据。四是坚持严格验收标准。我局多次下文明确验收标准,要求完工户必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农村“改圈”工程技术指导手册的通知》,建设有挡雨设施、有地面硬化及围栏、有与养殖量适应的储粪房、有储尿池或沼气池,确保养殖废弃物不污染环境。县区局要对乡镇上报的完工户进行实地核验,通过验收的要按照公示等程序发放补助2018年,我市改圈工作开工户为2973,开工率100.3%,完工户2973户,完工率100.3%。验收971户,验收率33%,并在11月全区农村畜圈改造大会上做先进工作汇报,受到自治区农业厅的高度肯定。   

5.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一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2017-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75号)要求,我市已出台《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柳政规[2018]23号),明确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畜牧养殖和生猪调出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率先实现上述目标。争取建设1-2个国家或自治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二是我市积极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11月由市政府下文《关于成立柳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柳政办[2018]186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水产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三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将新建设规模养殖场必须取得农业设施土地备案、通过环保评价和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作为财政扶持项目申请的必备条件,引导养殖户转变传统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模式,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截至目前,我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7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7%。落实沼气发电收购政策,沼气发电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上网标杆电价按2005年我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上0.25元/千瓦时执行。落实利用畜禽粪便等资源产生的沼气发电取得的电力收入和利用畜禽粪便等资源产生的沼气取得的收入可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符合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的,其畜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落实对于在国家购机补贴目录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等相关支持政策。

6.多方努力,积极落实河长制

根据《柳州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履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服务,推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技术,积极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印发了《2018年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健全河长信息管理体制。按照《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市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以及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一季度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柳政督发〔2018〕25号),我局及时将第一季度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办。三是加强对柳江河道两岸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服务,通过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加快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粪污减排,降低环境污染。四是加强渔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养殖,全年开展例行巡江检查128次,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执法船(艇)133艘次、执法车辆51台次。四是及时反馈柳江干流、龙江干流和洛清江干流等三大干流“一河一策”工作方案。截止12月底,共参加市河长办组织的巡河行动共3次,参加竹鹅每月巡河行动2次,配合开展竹鹅溪联合执法行动2次。

7. 清查建库,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国污普[2018]3号及《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全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畜禽养殖业清查建库等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局一是在3月初组织了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对柳州市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相关污染源进行了初步筛查,并于5月中旬完成了规模场清查工作。二是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建库工作。经过多次数据审核和现场核查,最终我市纳入普查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229个。其中鹿寨64个,柳城47个,柳江36个。截至11月9日,规模场纸质填报完成38%,系统填报完成6%。三是做好农业源普查数据填报,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我市确定抽查的专业户和散养户共149个,其中生猪90个(专业户15、散养户75),蛋鸡9个(专业户2个、散养户7个),肉鸡散养户50个。截至11月9日,农业源部分纸质填报完成46%,系统填报完成44%。四是开展普查培训工作,我局组织各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参与自治区污普办和自治区畜牧总站组织的关于清查建库和入户调查知识培训,共培训并发证了121人,其中普查指导员40人,普查员81人。

8.加强改良,扎实开展牛改工作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牛品种改良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45号)要求, 2018年柳州市牛改工作以发展养牛产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牛品种改良市场化运作为重点,开展牛改工作。一是加强对牛品改工作的指导,我局3月份下达了《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牛品种改良实施方案柳州市牛品种改良工作方案》(柳渔牧发2018〕28号),将任务落实分解到各县区并拨付牛品改工作经费3万元,保障牛品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精心组织牛品种改良的指导工作,通过深入基层站点、走访农户,调查了解情况,听取配种员和养牛户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牛品种改良管理、技术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决服务对象投诉问题。三是加强基层站点建设,发挥牛品改示范村屯示范作用,通过优化冻配站点建设,打造精品冻配站,以规模养牛场和母牛存栏多的乡镇为重点,新建一批牛配种站(点)。同时充分发挥已完善升级改造的配种站(点)和牛品改示范村屯优势作用,提高示范效果。四是加强规范管理。通过规范牛人工授精情况记录制度、上报制度,加强牛冻精液氮中转站管理,积极组织冻配物资匀衡供应工作,保障牛品改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加强队伍建设,7月我市组织开展第二届柳州市牛人工职业技能比武大赛,并选派前三名代表参加2018年广西首届牛人工授精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在全区大比武活动中柳州市代表队荣获集体三等奖,个人一等奖1人。并被自治区发文表扬,通过比武活动,不断提高牛品改技术员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人工授精技术员的积极性,打造一支扎根农村、服务农村、服务农场的牛品种改良生力军。截至12月底,累计全市完成牛杂交配种数15309头,完成全年任务1.8万头的 85.05%。累计产杂交牛仔数7708头,完成全年任务0.9万头的85.64%;培训业务负责人和牛人工冻配输精员45人,完成全年任务50人的90%。

9.开展渔船安全检查、渔业增殖放流和渔业执法行动,为渔民生产安全和水域生态修复保驾护航

今年2月23日和6月6日开展两次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鱼苗90万尾;全年共完成市区河段渔船年度检验473艘,合格率达100%;全年开展禁渔期执法行动108次,出动执法人540人次、执法车辆153台次、执法快艇(橡皮艇)192艘次,查获非法电鱼案件5起,没收电鱼工具5套;开展例行巡江检查128次,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执法船(艇)133艘次、执法车辆51台次。活动的开展为保护柳江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起着积极的作用,也是维护渔民生产安全和规范渔业捕捞行为重要保障。

(二)重防堵,严防动物疫情发生

1.抗击非洲猪瘟,我市无重大动物疫情

今年8月份以来我国非洲猪瘟疫已蔓延到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广西周边省也出现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了坚决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确保我市养猪产业安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及时印发和转发防控非洲猪瘟的重要文件,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非洲猪瘟防控的会议,落实全国、全区、全市非洲猪瘟防控电视电话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调整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及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食药监、林业、交通、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采取联防联控措施。全市各级动物防疫和监督人员对全市所有养猪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生猪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落实专人每日按时上报日报信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在三北高速三江北服务区设立了高速公路防控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站,对从区外经高速公路进入我区的运输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车辆进行查验。同时加强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增强自主防范意识。截至2018年11月7日,全市累计出动排查人员13132人次,累计排查养猪场(户)76214个次、生猪交易市场141个次、生猪屠宰场2926个次、生猪无害化处理场(点)170个次,排查生猪280.06万头,没有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全市累计发放防控非洲猪瘟各类宣传资料4.72万份,举办防控非洲猪瘟技术培训班44期,培训人员达3566人次。我市从养殖、贩运、屠宰、流通、市场等环节形成全方位非洲猪瘟防控合力,确保了我市目前无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从而稳定了我市生猪产业的发展。

2.强化专业,检疫和防疫技能大赛取得佳绩

今年8月,我市通过开展市级检疫和防疫竞赛,选拔出3名检疫员和3名防治员代表柳州市参加了第一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动物检疫检验员和动物疫病防治员广西赛区总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柳州代表队分别获得广西赛区动物检疫员技能团体奖一等奖、优秀组织奖和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团体二等奖的佳绩。参赛的队员也分别取得了个人一至三等奖的好成绩,其中柳南区的赵引珍代表广西参加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动物检疫员)也取得了团体第九名的好成绩。此外,我局还组织了3位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参加第三届区直机关职工岗位技能大赛暨广西水生生物病害防治技能大赛,获得团体一等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我市取得这些竞赛成绩离不开平时的培训和训练,据统计,市级开展的防疫、监督、屠宰等培训共11期,培训达869人次。通过开展动物疫病防疫员和检疫检验员技能竞赛活动,为一线动物防疫和检疫检验人员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搭建了平台,有效提高动物防疫和检疫检验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 规范管理,稳步推进城区生猪屠场整合搬迁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18〕]66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有关城区、市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共同推进市区定点屠宰场整合搬迁工作。初步计划将在柳南、柳北新选址建设2家4A级现代化集屠宰冷链配送加工一体的综合屠宰厂,将市区现有6家屠宰企业整合关闭。6月中旬先后到相关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屠宰企业、家禽养殖企业以及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初步制定屠场整合方案;10月下旬由市政府领导带队赴广东省珠海、东莞两市考察学习畜禽屠宰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屠场整合方案。计划12月完成屠场整合方案修改并报市政府发文。

4.病死畜禽集中处置,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27 号)和《柳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柳政办〔2017〕142 号),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我市以鹿寨县、柳城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为全市的两个集中处理点,构建覆盖全市12个县区“布局合理、配置到位、管理规范”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收集处理运行体系,并配套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远程监管平台”,对病死猪收运、处理等环节实行动态监管,截止到12月底全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6374头,实现全市病死猪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促进我市养殖业健康发展,进而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5.兽医主题做公益,共同维护养殖业健康发展

围绕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性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兽医卫生工作目标,今年我局面向我市兽医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兽医服务进社区、进养殖场、进屠宰厂公益活动,通过到社区现场宠物义诊、到畜禽养殖场进行技术培训、到屠宰处观摩屠宰流程等方式,进一步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引导市民和兽医服务对象配合我部门共同维护我市养殖业健康发展。活动期间,我市共发放《致兽医服务对象一封信》62封,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服务人数550人,宣传报道3次。

6.开展规范年活动,不断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力

为强化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实施,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规范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局印发了《柳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积极练兵,通过检疫技能大比武和案件评析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技术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多办案、办铁案,力争消除“零办案”县区,案件查办类型有突破,案卷质量有提高。截至目前,我市已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案件56起,罚没款共计:50457元,各县区均有案件,柳江区、融水县、三江县办理案件超过10件,总体达到预期目标。

(三)强监管,确保我市无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加强示范,助推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科学推进创建工作。根据《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计划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柳食安办〔2018〕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推进计划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柳渔牧发〔2018〕23号)以及《柳州市2018年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下发到各城区水产畜牧兽医主管局、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曾和平局长开会传达了贯彻落实2018年3月6日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于7月17日召开了城区及局属单位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专题推进会,89日再次召开了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交流会。

二是强化督查,落实整改。根据《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绩效考评考核方案》(柳食安办〔2018〕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建立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督查工作机制》。开展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工作督查,2018年4月13-27日,5月21-25日,8月27日至9月7日,11月6-16日,我局先后四次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二层单位到各城区水产畜牧兽医主管局督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各城区水产畜牧兽医主管局先地毯式的全覆盖自查,对照《兽药经营店实地检查记录表》、《畜禽养殖单位实地检查记录表》、《水产养殖单位实地检查记录表》和《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实地检查记录表》要求,对全市科学建立现场检查点共56家(其中兽药经营店16家、畜禽养殖单位25家、水产养殖单位9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厂)6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要求签名,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当场责令限时整改,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整改材料,检查后印发检查情况通报。11月初,市级再次组织2个检查小组完成了自查验收工作,规范率达100%,力争所有现场检查点全部达到自治区考核验收要求。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创城知晓率和满意度。根据《2018年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柳食安办〔2018〕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渔牧函发〔2018〕3号)下发到各城区水产畜牧兽医主管局和局属各单位按要求开展宣传工作。做到有阵地,有氛围,有培训,有测评。一是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活动。我局机关制作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栏,在宣传栏醒目位置张贴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宣传画报,还制作了1块食品安全宣传展板。同时我局在局门户网站滚动播放了5个宣传片或创建“公益广告”。局长在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向干部职工宣传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让干部职工了解和积极参与创建食安城工作;二是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活动。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管全方位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做到宣传全覆盖、培训不放松。从5月13日开始,各城区水产畜牧兽医主管局对辖区内所有的兽药经营店、畜禽养殖单位、水产养殖单位和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全覆盖督查,结合实地督查给监管对象发放《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共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4200多份,倡议书2000多份,在醒目位置张贴创建宣传画500多张,悬挂宣传横幅50多条。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0多条,监管对象知晓率100%;三是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组织局机关、局属二层单位和各城区水产畜牧兽医监管执法人员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公众寻食品安全的关注度,目前收回调查问卷1000 多份,群众对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满意度比较高,满意度96%。

四是科学指导,组织举办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培训班。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各单位对创建指标体系的理解和具体操作要求,6月6日,我局举办了一期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培训班,各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分管副局长和具体负责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人员、局属各相关单位及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共51人参加培训。邀请了自治区农业厅对应处室的3位专家到场授课和指导,同时还进行了提问回答互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9月21日,我局举办一期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培训班,市县(区)两级共有47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采样人员和检测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市局梁朝培总兽医师亲临培训班主持和指导工作。据统计,今年市级和各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班6期,培训305人次。

五是认真准备,落实专人负责收集上报创城材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17版)》,认真收集我局涉及的指标任务材料,我局任务指标21项,涉及分值23.5分。目前已完成指标21项,按时上报创城佐证材料到市创食安城办。规范整改4类现场检查点,我部门涉及的现场检查点共56家,现均达到了符合验收的标准要求,随时做好准备迎接自治区的考核验收工作。

2.开展专项整治,清除安全隐患

 (1)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确保市民喝上放心奶

一是强化奶牛养殖环节生产源头监管。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记录,检查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来源、使用等记录,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管理规定,指导养殖户科学规范养殖;二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和日常监管。对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督促获证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乳品质量安全负责任。强化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开展全市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全覆盖检查,每年分两次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生鲜乳收购“两证一单”(收购许可证、准运证、交接单),生鲜乳收购站的卫生及设施条件,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记录的落实,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监督检测。截至12月,全市共完成奶牛药物残留监测50份,合格率100%。同时配合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做好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进行检查抽样,共抽样12批次,合格率100%。全市共检查生鲜乳收购站14个次、生鲜乳运输车14辆次,出动车辆44辆次、执法人员116人次。

2)开展 “瘦肉精”专项整治,净化肉品安全隐患

一是摸清辖区内养殖场(户)底数,逐级进行信息登记,并与养殖场(户)签订“瘦肉精”安全承诺书;二是实行出栏保证制度,养殖场申报检疫时要向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提供出栏保证书及活畜流向情况;三是着重做好对养殖场(户)养殖档案的检查,养殖档案应包括动物耳标号,商品饲料、自配料原料和兽药等投入品来源,用药时间等内容;四是加强对养殖场(户)日常及出栏检测。活畜出栏时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尿液进行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栏。快速检测不合格的,推迟出栏并对尿样进行确证检测,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五是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截至12,全市共完成猪尿“瘦肉精”监测4200份,主要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合格率均为100%。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450人次,执法车辆826辆次,监督检查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260家次,养殖场675家次,屠宰企业158家次。

3)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严格用药制度。一是严管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菌药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全市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321份,举办培训班9期共培训432人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23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5台(次),组织开展7批(期)次假劣兽药的查处行动工作,共检查了兽药经营企业504家(次),立案查处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假劣兽药案件16起,共罚款7904.5元,没收涉案产品数量25.68公斤;二是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的评审和监管。全市共有10家经营兽用生物制品企业,今年以来自治区兽药GSP评审专家共到我市现场评审检查验收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企业7家,全部通过评审验收;三是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传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菌药残留超标和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兽药等违法行为。全市共检查了养殖场(户)596家,发放宣传资料1850份,共出动执法人员14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56台(次);四是严厉打击线上无证经营兽药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告知力度,进一步明确兽药经营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第三方交易平台管控,加大网络举报投诉信息核查力度,认真查找摸排违法线索,集中力量惩治一批无证经营或经营假劣兽药的违法主体,净化兽药网络销售市场;五是组织开展兽药交叉检查活动1次。共检查了30家兽药经营企业、26个养殖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县区及时进行整改和立案查处;六是检查兽药经营企业经营的兽药产品是否附有二维码,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要求下架不得销售。

4)开展生猪屠宰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等私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屠宰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二是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如实做好生产记录。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45个次,出动车辆196辆次,执法人员770人次、签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46份,下达整改意见书16份,发放宣传资料250份,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211人次,捣毁取缔私屠滥宰窝点3个,查处屠宰环节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和未经定点屠宰生猪案件11起,处罚金额1.7万元,罚没3头已宰杀好的生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屠宰刀具一批。

5)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确保行业生产安全。一是狠抓执法办案。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重要抓手,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针对兽药和饲料非法添加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二是实施检打联动。加大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于残留风险较大的品种以及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6”举报电话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认真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截至12,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84个次,养殖场198个次,出动车辆229辆次,执法人员823人次,全市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1850份。

6)加强“三品一标”认定,确保我市水产畜牧兽医产地环节养殖安全。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抓紧实施“三品一标”监管工作,目前我市共有6家企业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有1家企业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定。在4月9日至15日,对在有效期内的获证产地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获证产地是否存在一票否决项,认真填写《广西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后监管检查表》,通过检查,未发现有畜禽产品违法违规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行为。

7)严格落实饲料抽检任务,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合格。2018年我局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总共完成抽样213份,其中61份饲料样品送由自治区饲料监测所检测,用于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5份饲料样品送由自治区饲料监测所检测,用于开展预警监测;100份样品由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完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协助农业部在我市抽取27份样品送江西省饲料监测所开展饲料产品质量监测。完成自治区下达全年抽检任务的100%。其中我市完成样品检测100份,完成市级年度绩效任务的100%。

8)开展水产品质量专项监测。制定《2018年柳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全年开展监测样品324个,其中水产品抽样送样检测124个、水产品快速检测200个,合格率均为100%。

3.加强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严格履行水产畜牧兽医监督执法职责,从严查处在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屠宰、动物检疫和养殖环节中发现的违法案件,据统计,截至12月,全市立案查处饲料、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私宰等环节违法行为已结案件76件,罚没款6.6万元。

4.落实主体责任,构建诚信体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区督促辖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养殖企业、活畜禽收购贩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与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累计600多份。督促养殖企业(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督促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加快形成行业“生命至上、安全为先、合法获利、取之有道”的道德风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管理,签订行业自律公约。规范、引导、督促行业自律,营造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

2)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年初我局与各县区局签订了《2018年度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系统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任务指标,通过签订责任书,把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来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实效。我局还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柳渔牧发〔2018〕1号)、《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柳州市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含兽药残留监控)监测计划的通知》(柳渔牧发〔2018〕14号)、《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柳渔牧发〔2018〕33号)、《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渔牧发〔2018〕36号)等文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

3)落实“黑名单”管理办法。各县区向辖区水产畜牧产品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运输,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者宣传广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不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黑名单”管理办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场),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依法监督生产经营者处置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采取补救、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今年我市未有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管理。

5.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队伍,修订、完善属地水产畜牧产品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应急处置的责任和措施,注意和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严格落实预案规定的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措施。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1次,参与人员48人,有效提升事故响应、快速反应、现场处置水平的能力。

(四)抓保障,为行业发展加油助力

1.项目保障,促进产业发展

2018年重点推进螺蛳养殖(主养2962.5亩、套养4699亩)、稻渔生态综合养殖(1000个标准化示范基地鱼坑、185亩标准化稻田养鱼基地)、规模家禽“公司+农户+基地”(7000平方米)、草食动物(牛羊)规模化(6家)、生猪生态养殖升级改造(54917平方米)、蛋鸡园区发展(12万羽)以及池塘标准化改造(282亩)等项目。大力宣传养殖业相关扶持和奖补政策,积极组织养殖企业(场、户)申报各类项目。2018年模式项目计划的下达是根据各县区局2017年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资金余缺情况结合2018年项目申报情况等统筹安排下达。

按照特色、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健康、安全的原则,我局制定了《2018年项目申报指南》,通过扶持重点项目,加快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一是重点推进草食动物、生猪、肉禽、蛋禽等新建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牛羊规模化圈养模式项目、生猪产业升级工作、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及产业基地建设等。目前全市申报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6家,新建规模牛场3家,新建规模羊场3家,新建规模鸡场1家,新建蛋鸡规模场3家,申报项目资金756万元;二是突出发展清洁养殖、生态养殖,加大对生猪产业升级工作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生猪网床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通过支持老旧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生态健康网床栏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申报生猪规模养殖场生态改造29家,生猪生态健康养殖网床栏舍72117㎡。

在做好项目计划下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组织相关科室不定期到县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验收标准,对各县区完成验收的2017年模式项目进行了抽查。真正使项目资金落实到实处,发挥了发展壮大养殖业的作用,得到了广大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社会认可度较高。

2.抓好贴息贷款,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养殖业

2018年重新修订了养殖业财政息贷款方案,放宽了申请贴息贷款的条件,重点扶持我市从事水产畜牧生产经营、加工企业或个人,对符合条件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基准利率补贴,并对与柳州市现代农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担保贷款的柳州市辖区养殖户进行担保费补贴,补贴标准按农担公司担保费的一半,最高补贴不超过担保额的1.25%。组织做好殖业贷款贴息申报、评估、利息发放工作,及时对获得养殖业贷款贴息的养殖户拨付相应的贴息资金。

截至10月底,共发放贴息贷款5000万元,累计发放贴息贷款5.8亿元,累计发放财政贴息资金约3000万元,撬动了大量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养殖业的发展,并减轻了养殖户的负担,缓解养殖业融资难的问题,为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抓好产业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切块下达养殖业产业扶贫资金851万元,由各县区统筹使用。指导各县区根据县域、乡域已形成的优势主导产业,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条件,选择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高的特色养殖产业。重点发展“稻+螺、鱼、虾、蟹”、土鸡、黑香猪(土猪)、香鸭、竹鼠、山羊、蛋鸡、小窝流水等养殖,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二是加强对养殖业产业扶贫的技术指导。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畜禽养殖技术培训4期,提高贫困户的养殖技能。

三是开展产业扶贫资金督查。2018年,我局组织督查组每季度一次到5县3城区(柳江区、柳南区、柳北区)水产畜牧兽医主管局对2017年和2018年的产业扶贫资金进行督查,要求各县区局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产业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是做好贫困村的定点帮扶活动。我局每个季度组织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到柳江区百朋镇尧治村开展“一帮一联”工作,并开展捐资助学、走访慰问、技术指导、与企业联合帮扶等帮扶活动。2018年我局向贫困户发放1万羽鸡苗,发放的鸡苗每羽价值6元(我局每羽补贴5元,群众每羽出1元)。同时,我局联合广西实隆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帮扶,广西实隆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尧治村捐赠1只扶贫鸭苗,并现场发放给相关村民。

扶贫先扶智,组织开展自愿捐资助学活动。积极动员全局及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捐资助学活动。2018年全体干部职工自愿募捐款项共计9766元,所有募捐款在尧治村设立奖学助学基金,表彰奖励品学兼优的尧治学子。我们采取张榜公布、集中授奖的方式进行,极大地增强获奖学子的荣誉感,也激发了其他学子学习热情,全村中小学生努力学习蔚然成风。

4.抓招商引资,谋划发展机遇

我局采取整合资源,做好水产畜牧业招商重大项目的策划、设计和包装工作,精心筛选、确定能够带动本行业经济发展、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在高品位包装上下功夫,增强项目吸引力,并采取“请进来”方式进行招商引资。目前,成功引进了蛋鸡养殖、生猪生态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项目,累计到位资金6050万元。

5.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园区产业升级

围绕产业升级的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推进水产畜牧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养殖产品加工业,为纽带,引导养殖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科普等产业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提升养殖产品附加值。实施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推进养殖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今年我市申报创建自治区级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成功的有1个,柳州市柳南区宏华蛋鸡生态养殖核心示范区,获得自治区级四星级示范区,核心区面积3600亩,拓展区面积5000亩,辐射区面积10000亩。示范区内蛋鸡养殖设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养殖规模达100万羽,居广西县区第一;示范区养殖大户接纳100名贫困户入股现代化蛋鸡养殖项目,持续15年可获得稳定收入;现代化循环农业发展体系基本完善,养殖产生的鸡粪经过专业处理形成有机肥回归种植业;逐步构建三产融合发展新格局,实现鸡蛋的生产、加工、线上线下销售有效衔接

为了配合做好柳州市螺蛳粉产业升级发展,突出发展柳州螺蛳美食产业,我局大力发展螺蛳养殖工作,今年共安排了600多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螺蛳养殖基地建设,目前完成投放螺种进行螺蛳养殖的面积有1.15万亩,其中主养0.19万亩、套养0.96亩。

(五)抓事中事后监管,为养殖业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1.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2018年我局密切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和“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共接收市行政审批局推送的行政审批信息322条;按照“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的要求对我局各相关科室进行了国家涉企信用信息系统进行了培训,同时进行信息录入及发送;制定了我局对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相关单位进行落实。

2.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认真开展了 “一事通办”、“减证便民”、“容缺受理”等工作,通过认真梳理,我局共计有11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4),并编制了“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可容缺受理的事项数量为9项,可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数量为9项,相关内容已经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并链接了自治区一体化平台,以便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办事难”等问题。

3.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对本行业监管的包括渔业、畜牧业、动物防疫监督、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工业等9项事项进行抽查。截至目前,我局已对9项抽查事项全部进行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49人次,检查各类抽查对象75户(个),其中渔业12户(个)、畜牧业2户(个)、动物防疫监督59户(个)、兽药1个 、饲料工业1个,完成率达100%。并对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信息分别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和我局网站进行公示,确保检查信息公示率达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养殖用地难

规模养殖用地有困难;养殖企业的发展壮大所必需的总部建设用地、加工、流通建设用地等由于土地变性更是困难,制约了养殖企业的培育和壮大。

(二)养殖企业融资难

养殖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但由于养殖企业用地多为租赁性质,因而形成的资产主要为活体性资产,自身无法解决融资抵押问题,基本贷不到款或贷款额度较低,因此融资十分困难。养殖企业的发展壮大,单靠自身的资金积累投入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三)产业化程度低

我市养殖业及相关下游产业的龙头企业少,全市畜禽产品加工企业72家(其中定点屠宰场51家),其中畜禽产品深加工企业有20家(3家乳制品加工和17家规模畜牧产品深加工)畜禽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不仅无法有效带动规模养殖,也制约了畜牧业效益的发挥再加上养殖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生产与市场不能有效衔接。

(四)在螺蛳产业发展方面

由于螺蛳作为一种比较新兴的水产养殖品种,目前没有大规模推广的成熟经验供我市借鉴,养殖模式创新和养殖技术积累需要一定时间。

(五)县、乡防疫监督机构缺人少编,难以按要求将防疫责任落实到位

当前,全国全区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异常严峻,但我市县畜牧部门、乡镇兽医站、村级防疫队伍缺人少编经费不足,无法按要求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尤其是三江、融安、融水为了攻坚扶贫,抽调大量人员,县级疫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所剩无几,三江监督所目前只有1人,乡镇兽医站原本才有1-3人,抽调人员后,更加难以完成目前如此大的工作量。近三年来,由于各级经费大部分投入扶贫领域,县、乡镇动物防疫经费少的可怜,融水县一年的防疫经费才5万元,其他县也差不多,大部门县区未落实国家人社部要求的兽医岗位津贴。村级防疫队伍由于常年待遇低(平均每月300-400元)无养老保险,人员不足且老龄化严重。

四、2019年工作计划

(一)2019年水产畜牧业发展目标

全市2019年肉类总产量23.87万吨,同比增长2%;水产品产量9.26万吨,同比增长4%。肉猪、肉牛、肉羊及家禽出栏量分别为193万头、27.2万头、42.19万只和3252.17万羽,同比增长3.1%、4.2%、6.8% 和-1.5%。

全市2019年畜牧业产值87.57亿元,同比增长2.9%;渔业产值11.14亿元,同比增长4.1%。

全市2019年畜牧业增加值37.38亿元,同比增长2.7%;渔业产值7.18亿元,同比增长4%。

全市2019年完成渔牧业农民可支配收入1667元,其中:牧业农民可支配收入1620元,同比增长11%;渔业农民可支配收入47元,同比增长12%。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水产畜牧生产方面

1)做好螺蛳养殖等水产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密切跟踪各有关县区项目实施进度,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做好指导和督促,确保螺蛳养殖等水产项目顺利完成。积极筹备和举办螺蛳产销对接会、螺蛳美食大赛,为螺蛳全产业链发展探索新路径。年内完成5000亩螺蛳养殖任务。

2)继续抓好畜牧产业发展。重点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和生猪生态健康网床建设,加强对各县区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工作。2018年新建设生猪规模养殖场1家,新增存栏母猪500头;新建设规模牛场3家,新增存栏肉牛600头;新建设规模羊场1家,新增存栏肉羊500只;新建设规模肉禽场4家,新增肉禽栏舍1600平方米;新建设规模蛋禽场2家,新增蛋禽9.5万羽;开展生猪网床建设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31家,建设生猪生态健康养殖网床栏舍73600平方米。

3)加强对畜禽现代生态养殖认证工作。做好“美丽柳州·宜居乡村”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修改为:继续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生态养殖的技术指导,做好畜禽现代生态养殖认证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厅生态认证的指导思想,2019年全市生态认证率要在农业厅下达任务目标上提高10%以上,并纳入绩效指标考核中。通过生态养殖、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畜牧产品,提升养殖业竞争力。

4)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积极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粪污消纳土地,建设推广和发展生态养殖、种养结合和农牧协调发展模式。二是积极申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到2019年末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三是做好自治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工作,制定我市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细则并对各县区进行考核。

2.动物防疫工作

1)打好防控非洲猪瘟持久战,争取我市不传入疫情。继续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厅要求,做好防控非洲猪瘟工作。部门严格落实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跨省调运等各环节监管责任,生猪养殖场、屠宰场严格落实动物防疫等主体责任。加强与食药监、交通、公安、林业、工商等部门联防联控,信息互通,落实生猪产品冷藏、贩运、餐厨剩余物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应急队伍培训,修改应急预案,储备消毒药的应急物资,做好疫情发生的应急准备。继续加强非洲猪瘟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从而引导市民理智消费,消除恐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

2)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一是落实责任,年初与各县区继续签订《2018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二是做好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部署和落实,制定方案和指导各县区按进度开展;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好鸡新城疫、家犬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等非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免疫;进一步加强奶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和山羊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3)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加强动物防疫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和巩固产地检疫电子出证工作;规范屠宰检疫。必须严把进场待宰动物查证验物关,严格按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按条件出具检疫证明,杜绝检疫不合格或病害动物产品出场;五是抓好动物监督监督,按时报送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化依法行政,严厉打击乱丢乱弃病死畜禽的行为,减少传染源。六是严格检疫证章标志管理。严格抓好检疫证明、标志的领取、发放、使用管理,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转让、买卖证章标志违法行为,维护证章标志的严肃性;七是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确保防疫检疫操作规范。

4)重点推进市区屠宰场整合搬迁工作。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18〕]66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有关城区、市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共同推进市区定点屠宰场整合搬迁工作。按计划在柳南、柳北新选址建设2家4A级现代化集屠宰冷链配送加工一体的综合屠宰厂,将市区现有6家屠宰企业整合关闭。

5)继续加强屠宰行业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监管。通过“扫雷行动”和屠宰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屠宰企业经营生产中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其落实到位,对于违法屠宰管理条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以儆效尤,进一步规范屠宰企业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屠宰执法工作,提高案件办理水平。举办案件评析等培训班,加强与市“放心肉”联合执法组联动,采取主动查处与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尤其是加大了城乡结合部和私宰生猪疑似窝点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督促各县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产品的上市,确保上市肉食品安全。三是推行肉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全市整体推进肉食品检验电子出证、产品二维码识别,增加水分监测指标,确保市民吃上更加安全放心的肉食品。

3.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继续加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年初制定2019年全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区按要求落实,并适时开展督查;二是继续开展“瘦肉精”、生鲜乳、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整治饲养畜禽非法添加“瘦肉精”和兽用抗生素,依法严肃查处养殖水产品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规范投入品使用,实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黑名单”制度;三是加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年初制定检测任务,分解自治区下达任务,适时督促各县区按进度完成;争取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3.5%以上;四是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科技三下乡、食品安全宣传月、报纸、电视、网站等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全年计划举办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培训班2期,即计划于5-6月份举办1期兽药监管培训班,于8-9月份举办1期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

2)继续加强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一是制定兽药监管及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工作措施、有督促检查指导、有交流总结提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兽药、饲料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养殖环节、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及经营市场的监管;加大水产畜牧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监控,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三是继续推进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产品追溯工作;四是继续推动“饲料质量管理规范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五是强化饲料质量监控,确保我市饲料生产质量合格。

3)继续巩固推进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专项督查。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各有关单位到城区开展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督查,落实4类现场检查点规范整改到位,巩固和完善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成果;二是总结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经验,在部分县推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4.产业发展保障工作

1)进一步抓好养殖业精准扶贫工作。为抓好产业扶贫,确保扶贫开发任务县分别发展2-5个特色优势产业、172个深度贫困村每村发展1个以上主导产业,构建“县有扶贫支柱产业、村有扶贫主导产业、户有增收致富项目”的产业扶贫新格局,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养殖业扶贫工作,发动贫困户发展养殖,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2)做好项目建设指导、抽验、公示等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最新下发的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加强组织与协调,做好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各阶段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区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验收。我局适时组织督查小组,对各县区的验收进行抽验,确保项目质量。最后加大项目公示力度,2019年我局将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对项目验收合格的业主进行公示,确保项目补助在阳光下实施;同时要做好项目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3)做好养殖业招商引资工作。在大力培育本地养殖业企业,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的基础上,争取引进加工型养殖龙头企业,提升产业带动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谋划1-2个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的大项目,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对口招商,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和养殖业主加大投入,多方联动、共同参与我市养殖业发展建设。

4)推进养殖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运用好柳州市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大力发展养殖产品加工业,为纽带,引导养殖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科普等产业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提升养殖产品附加值。实施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推进养殖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根据柳州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工作任务的相关文件政策,督促各县区重视示范区建设工作,引导养殖企业按照示范园的建设标准做好项目的建设和申报,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相关工作任务落实。

6船清理和渔民补偿安置。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河长办的工作部署,做好柳江露塘至红花电站河段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渔民上岸安置和渔船清理工作,为妥善解决市区渔船停靠作业与城市管理、渔业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保护柳江流域水环境,打造“百里柳江”景区奠定更好基础。

                              2019115日

                                                        

  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9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