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MB1657741Q/2022-14974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农政发〔2022〕13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农政发〔202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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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农政发〔2022〕13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糖业主管部门,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现将《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0日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乡村振兴全面 展开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 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以及全区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体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锚定全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保7”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坚持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 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打好稳粮食兴乡村攻坚战。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粮食生产完成情况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的重 要内容。大力推进双季稻恢复种植,稳定玉米、薯类、豆类等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实施水稻玉米高产攻关行动,统筹推进粮食油料协调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22.08万亩、粮食产量75万吨、早稻播种面积80.25万亩、大豆种植面积4.5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0.5万亩的目标任务。扩大冬种绿肥生产,因地制宜发展稻稻肥、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薯等轮作模式,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促进粮食稳定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农扶粮政策,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扶粮政策,出台粮食生产激励办法,提高农民种粮和县区政府抓粮积极性。大力推广良种良法,科学防灾减灾,切实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改革科、计划财务科、农田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与法规科,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
(二)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年猪牛羊禽肉达到24.04万吨,增长10.3%,保障有效供应。贯彻落实柳州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分级落实产能调控责任,确保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7.3万头,最低保有量6.6万头,稳定生猪基础产能。稳定环保、贷款、保险等长效性支持政策,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加快推进牛羊规模化养殖全产业链发展。升级打造优质畜禽产业,创建一批国家、自治区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优化屠宰企业区域布局,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开展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牵头单位: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责任单位:市畜牧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依法核发养殖证,取缔非法养殖,保障合法养殖。大力发展设施渔业,推动陆基圆池、工厂化等循环水养殖发展。深入开展国家、自治区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推进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大水面生态渔业。严格执行珠江禁渔期制度。加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争全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7.34万吨,增长3.7%。(牵头单位:渔业渔政科;责任单位: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大力发展糖料蔗、蔬菜、水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出台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档升级实施方案,推动糖料蔗、蔬菜、水果、桑蚕、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做优现代种业、设施农业、数字农业等三大现代农业支撑产业,打造一批“小而精”亮点特色产业。组织开展“桉退蔗进”工作,落实糖料蔗良种补贴政策,争取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种植面积10万亩,提高农民种蔗积极性,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在100万亩左右,力争甘蔗产量(入榨量)达523万吨,增长6.09%。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力争全年蔬菜产量(含食用菌)325.62万吨以上,增长7.5%。调优水果种植和品种结构,重点调优柑橘品系结构,力争全年产量145万吨,增长14.4%以上。持续发展蚕桑产业,加大优良蚕桑新品种示范推广,力争全年蚕茧产量6.09万吨,增长8%以上。积极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力争全年产量2.45万吨,增长11%以上。加快打造茶产业全产业链,做强三江茶叶品牌,力争全年茶叶产量突破1.9万吨,增长10%。(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 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科、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科、市水果技术指导站)
(五)推进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发展。提升原材料产业经济效益,力争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规模达到65万亩。创建一批标准化基地,打造柳城县社冲乡木耳、柳北区石碑坪镇豆角等一批配备设施农业的标准化基地。年内力争创建7个示范基地。加强对示范基地日常管理。提升原材料标准化水平,严把产品质量关,制定原材料标准规程,推进 “三品一标”认证。(牵头单位: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种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科、质量安全与法规科)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持续严打禁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强化监测预警,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各有侧重监测机制,对豇豆等重点品种、特色品种开展专项监测和风险评估,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进一步完善本土种养螺蛳粉原材料质量追溯体系。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动依据信用等级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加强质检体系建设,推动县级检测机构加快通过“双认证”。(牵头单位:质量安全与法规科;责任单位: 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科、兽医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畜牧站、渔业技术推广站)
(六)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制定应对各类重大灾害应急预案,科学防范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 灾害。建立健全政府储备和市场储备相结合的农业救灾物资储备 体系,强化应急救灾机具储备和作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农作物 重大病虫害防控,抓好草地贪夜蛾监测点建设,强化水稻“两迁”害虫等防控。实施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突出柑橘黄龙病、红火蚁等重大植物疫情的联防联控,保障农业生产及生态安全。扶持发展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进统防统治。持续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统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开展人畜共患传染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创建工作,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 试点工作。加强兽医医政工作,深入实施兽医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开展病死养殖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强检疫能力建设和监督执法。推动完成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疫病防控水平。(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科;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七)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和创新为要,以设施农业、设施渔业、现代种业和农产品加工等作为重点方向开展招商,以高质量招商引资助推农业经济持续发展。积极服务已签约落地项目,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绘制招商重点产业分布图,建立年度农业招商项目库。促进三江红茶、融安青蒿等加工农产品对外贸易发展,创建供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圳品”认证。 (牵头单位: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责任单位: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科、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 贫底线
(八)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持续发展。保持过渡期内产业 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优化产业项目政策,有序推进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指导脱贫地区编好“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脱贫县聚焦主导产业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强化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育,促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提档升级,重点培育“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等主导产业。引导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建立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布局加工产能和流通设施。支持脱贫地区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协助开展脱贫地区农产品消费帮扶,促进与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精准对接。打造典型样板,选择脱贫村相对集中、产业基础好的县,整县建设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推动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分别不低于55%、50%的要求,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牵头单位:产业组、乡村产业发展和对外经济合作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改革科、计划财务科、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科等)
(九)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工作。指导编制定点帮扶村“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定点帮扶村农业产业业务培训力度,推动定点帮扶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屯),严格执行自治区及柳州市制定的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牵头单位:产业组、人事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三、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夯实农业现代化物质基础
(十)强化耕地用途管控。全面落实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基本农田“非粮化”。牵头开展撂荒耕地治理专项行动,年内完成全市范围内撂荒耕地治理任务总数的40%以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退“林”还耕、退“园”还耕等行动。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未划入“两区”的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和“两区”划定后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结合部门职能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对于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园林水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逐步恢复粮食生产或置换补充。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牵头单位:农田建设管理科、发展规划与改革科、种植业管理科;责任单位:糖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渔业渔政科、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科等)
(十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 动,构建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评价,提高投入水平和建设质量,高质量完成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9.8万亩建设任务,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万亩。抓好酸化耕地治理、土壤改良培肥示范等工作,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前期工作。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和调查评价,分类构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专项监测评价网络体系。(牵头单位: 农田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
(十二)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 普查收集,强化种质资源场(圃)、基因库建设,加快构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水稻、玉米等优势特色作物联合育种攻关,推进牛羊杂交改良、水产品种亲本更新、糖料蔗、水果、茶叶新品种选育。加强“柳字号”优质品种宣传推介。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开展种业市场专项监督抽查,抓好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科;责任单位: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科,糖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和对外经济合作科、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科、质量安全与法规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畜牧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
(十三)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机装备补短板,推动糖料蔗、水果等产业急需、农民急用机具研发推广。创建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国规模养殖机械化示范区(县)和优特农作物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糖料蔗、水稻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力度,推广高效施肥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水稻机收减损和糖料蔗“分步式” 机收等技术,力争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扎实做好农机化质量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农机管理、生产、服务领域应用,持续提升农机化宣传水平。(牵头单位:糖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等)
(十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服务。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做好技术精准指导服务。持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推广一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深入实施全市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轮训和农技骨干培养计划,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综合素质。探索完善“政产学研推用”协同机制。推进市级农科院所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科;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畜牧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水果技术指导站等)
(十五)建设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协助推进一批自治区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完善试点工作成效评估机制。规范信息进村入户项目运营管理,为益农信息社可持续发展探索可行路径。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场信息与科教科、质量安全与法规科、种植业管理科、兽医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科、发展规划与改革科;责任单位:市农业信息中心等)
四、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发展
(十六)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推进农药化肥安全科学使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粪肥还田、秸秆还田,建设一批高标准智能水肥一体化示范样板。实施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促进规范用药。持续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进自治区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积极争创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牵头单位:市场信息与科教科、质量安全与法规科、发展规划与改革科、种植业管理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科;责任单位: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
(十七)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开展畜禽粪肥还田试点,抓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加强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扎实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重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农用地安全利用联合攻关和集中推进示范区建设。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统筹推进秸秆变肥、秸秆畜禽、秸秆能源、秸秆原料等工程,扩大秸秆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覆盖面,力争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普查单元,开展农田、渔业水域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灭除行动。(牵头单位:市场信息与科教科;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科、糖业与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站、渔业技术推广站、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等)
(十八)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标准引领,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推进广西农垦集团生猪全产业链建设和实隆禽类全产业链建设,打造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强化全域推进,依托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全域全面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强化品牌打造,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管理,力争年内发展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数达195个,打造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协同发展典型。提升建设“柳”字号农业品牌。加快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建设,组织申报第五批广西农业品牌目录,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活动。(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改革科、质量安全与法规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市场信息与科教科、种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科,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
五、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做优乡村特色产业
(十九)打造产业融合发展平台。立足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优势,聚焦主导产业和要素资源,持续升级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平台。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项目。深入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争创6个以上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梯次推进国家、自治区、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力争新增创建1个以上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推进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牵头单位: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农田管理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改革科、畜牧与饲料科、种植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市场信息与科教科,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二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冷链。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地头初加工,推动果粮茶主产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服务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茶叶加工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开展SC认证,提升茶叶加工产品质量水平。完成1家新屠宰场试运行。加强农产品流通销售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数字化产地仓建设。(牵头单位: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市场信息与科教科、兽医科等)
(二十一)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参加农业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推介一批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责任单位: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
六、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细化年度重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村新建住房农户按新技术模式建造户用厕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2017年以前未达标的农村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柳州模式”,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改厕施工质量和产品质量的监管。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拓展提高“三清一改”内容,开展“共建洁美家园•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牵头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责任单位: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
(二十三)协调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加强沟通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村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村庄规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示范先行、精品随行、应编尽编”的要求,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配合推动实施自然村(屯)道路通畅、自然村(屯)道路提升、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三项工程”,加强农村供水、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示范创建,探索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推进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创建,组织推荐推介第四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改革科、市场信息与科教科,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
(二十四)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推动解决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和数字化等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吸纳山东青岛“德育银行”治理模式和经验,总结推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培育创建示范村镇,遴选一批典型案例。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村高价彩礼、婚丧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难点问题治理,组织推荐第三批全国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加强农耕文明传承,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开展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加大各地特色农耕文化宣传。以“庆丰收迎盛会”为主题,办好第五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牵头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责任单位:农办综合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信息与科教科等)
七、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五)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抓好鹿寨县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县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承包数据资料使用,创新应用承包地确权成果。进一步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抓好鹿寨县的土地规范流转示范县创建及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试点工作,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推动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规范化运营。(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责任单位: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二十六)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抓好鹿寨县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形成确权、赋权、活权的制度成果。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自治区的部署,指导试点地区分类确定处置政策,妥善化解一批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宅基地管理,指导县区规范审批新增农村宅基地,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方式,总结推广一批盘活利用的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十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加快补齐短板。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复确认问题,及时做好集体成员变更登记和股权证书发放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重点支持三江县实施自治区级“三变”改革示范县创建项目,总结推广一批“三变”改革典型经验。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性文件,加强对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十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重点行业头部企业,争取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家以上,完善国家、自治区、市三级龙头企业的“雁阵”建设。推进“企业服务年”活动,落实“柳州企业日”选树活动,服务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重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加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争取新增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30家以上。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办公司。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持续支持自治区、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产业链形成利益带动联结机制,带动产业发展和基地农民增收。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千员带万社”活动,鼓励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责任单位: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十九)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推动服务领域从粮食甘蔗等大宗农作物向油料、果菜茶等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拓展,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延伸。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力度,鼓励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服务主体,开展水稻、大豆、玉米等粮食生产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创新指导方式,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加强试点运行跟踪、指导和督促。鼓励有基础的项目县和试点县探索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协会、指导中心等行业组织,制定服务标准规范,加强资源共享和行业自律。(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糖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兽医科,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八、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三十)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要素保障、社会动员、监督考核等机制,加快形成上下贯通、精准施策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制定2022年度各县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抓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总结评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效果,推动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推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牵头单位:农办综合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十一)稳步推进机构编制改革创新。会同市党委编办理顺市、县两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与乡村振兴三个部门的管理关系和交叉职能,理顺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业执法体系。(牵头单位:人事科、农办综合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十二)强化乡村振兴干部人才支撑。落实干部队伍调优配强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和使用力度,加强对“三农”干部关心关爱,激励担当作为。持续创新实施“乡村振兴+行动学习”拓面、提质、挖潜“三大行动”加强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建立“战训一体、学干融合”干部教育培养常态化机制。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乡村人才振兴“五大行动",选树一批农业农村人才先进典型,着力培育一批“金字塔”塔尖上的领军人才、“懂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接地气”的“土专家”“田秀才”。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提升行动、先锋行动“三大行动”,面向家庭农场主、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培训。(牵头单位:人事科、市场信息和科教科、发展规划与改革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三十三)拓宽农业农村投入渠道。落实重大项目。深入实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行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启动推进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强化投资绩效管理,规范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年度投资305亿元以上。拓宽涉农投资渠道。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确保财政支农投入稳步增长。推动各县区用活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扩大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推动各县区按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政策落实。发挥农担体系建设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支持力度,用好“桂惠贷”、信贷直通车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努力拓宽涉农投资渠道。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防范财务领域风险。
(牵头单位:农办综合科、计划财务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改革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科、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等)
(三十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合法合规。加强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和工作手册,形成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管理体系。深入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执法培训和队伍规范管理,完善执法装备标准,推进统一着装,开展执法大比武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练兵活动。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绿剑护农”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等重点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举办农业普法宣传活动,开展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快推进许可证照电子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将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牵头单位:质量安全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任单位:兽医科、渔业渔政科、渔业处、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糖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人事科等)
(三十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风险防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以更加严格、更加有力的举措抓实抓牢渔业、农机、种植业、畜牧业、农村能源利用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重点攻坚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突出抓好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进一步规范畜牧兽医行业生产。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形势分析预判,做好信访规范化建设,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六)创新开展信息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市级主要媒体交流合作,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优势,广泛宣传全区“三农”领域的先进典型和亮点成效。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积极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市委、市政府报送高质量政务信息。(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农业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三十七)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22〕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广西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8号),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印发<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发〔2022〕4号)要求,牵头实施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紧扣柳州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际,以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管理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为重点,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加强党风廉政和案例警示教育、构建清廉有序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厚德养廉的基层社会环境,创建一批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民风淳朴的清廉乡村,推动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能力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和一心一意为民办实事服务意识持续深化,乡村党员干部执行纪律规矩更加自觉,崇廉敬廉的农村文化氛围更加浓厚。(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八)提高机关建设质量。开展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暨“强党建、促提升”主题实践活动,以“讲政治、牢根基”,“讲规矩、守清廉”,“讲团结、顾大局”,“讲奉献、比贡献”,“讲奉献、比贡献”,“讲实效、勇创新”五大主题为抓手,持续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以抓党建为引领,以强素质为根本,以改作风为关键,以促发展为目的,为我市“三农”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开展““三农”一线党旗红”机关党建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政治巡察相结合,持续精准发力,不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督查向纵深推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不发生意识形态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人和事。坚持党建带群建,扎实做好工青妇等工作。扎实做好重大文稿起草审核、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严格减文控会,规范督查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