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提案内容: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的建议
以农村产权交易促进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推动解决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地当如何用”的难题,撬动大量资本向农业农村集聚,充分释放了农村产权价值,是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动力和活力的重要途径。
鹿寨县作为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率先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截至今年7月,累计线上挂牌林权、农村产权项目共计370宗。已成交项目138宗,总面积约为7135亩,总金额约为4308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为411万元。
柳州市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市级农村产权流转及柳北区、柳南区、城中区、鱼峰区四个城区产权交易中心。自正式运营以来,走访68个行政村,采集项目信息118宗已上线11宗,待上线27宗。
目前我市开展产权交易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保障水平较低,农民担忧把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后容易失去最后的生活保障;二是基层领导干部对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的认识不足,导致宣传推广和扶持力度不够;三是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等确权登记发证滞后,影响产权抵押、转让及租赁登记;四是农村产权中介评估机构和专业人员严重匮乏;五是农村土地资源、抵押资产及土地流转市场化处置尚处于萌芽期,发生风险时抵押物处置变现困难,影响金融机构对抵押贷款工作的热情。
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配套体系。研究制定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财政、金融、用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行城乡养老保险并轨,解决农民产权抵押贷款后顾之忧。统筹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做到权属清晰为产权交易打下坚实的权证基础。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发挥市场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明确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交易制度、规则和流程,特别是资产评估、合同鉴证、纠纷调解仲裁等配套制度。采取政策支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市场在农村产权交易中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推动形成规范的产权交易行为和完善的服务功能。
三是强化制度创新,提升产权效益。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担保体系,构建农村融资新模式,紧紧围绕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开发产权交易新产品,保持服务中心的活力。进一步扩大产权待流转交易信息的发布覆盖范围,扩大受众面,吸引更多资本参与交易。
四是强化信息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加快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化建设,扩大交易覆盖范围和数量。加快推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税务、房产等部门并行办理,提高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效率,尽快建立农村产权信息库,实现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专业水平。多层次开展领导干部政策培训,提高对农村产权交易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加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精心培育农村产权交易专业化人才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引导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与评估、拍卖等专业机构开展合作,吸纳专业人才进驻服务中心,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六是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规范运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收储资金管理和风险共担机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通过撬动银行资金,加大乡村投入力度,为实现乡村振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答复情况:
王号先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的建议》(第239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关心。为了提高提案答复的质量,我局针对提案内容,及时进行书面和现场调研。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完善配套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精神,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一是紧前完成整体布局。2017年12月,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柳政办〔2017〕232号),正式启动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同时成立柳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金融办、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市农投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16个单位组成。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涉及到职责范围内监管的农村产权,出台流转交易办法、规定程序和条件,并做好前期政策咨询、产权审查和流转交易后的产权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工作。2018年,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和北部生态新区3个县区列为自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到2018年12月底,3个试点的场所建设和平台搭建完成,并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考核。2019年,按照自治区的部署,我市扩大试点范围,新增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和柳江区4个试点。2020年,我市已经基本建立区、市、县统一联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的平台搭建。
二是全力推进体系运营。2022年5月,鹿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克服重重困难,率先开展规范化运营。2023年5月,我局会同市农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制订了《柳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经报市政府批复同意后报自治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向农业农村部推荐我市及鹿寨县为整市、整县试点城市,鹿寨县获批。此次申报对我市进度较慢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起到了突破性的促进作用,试点方案被推荐到农业农村部后,市农投集团自筹资产近200多万在柳北区农投幸福商业综合体完成了柳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中心占地面积1000平米,市级农交中心事实上已经完成建设和运营。2023年5月,柳江区列入自治区规范化运营试点,目前已完成验收并实现规范化运营。2023年12月,鹿寨县获得农村产权流转规范化运营国家试点,目前正紧前推进。
三是夯实交易体系基石。2023年柳州市行政村一级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换证赋码工作已经完成,清产核资系统数据的修改完善和村级债务清理工作已经结束,全市已清查集体资产130.83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9.40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01.43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2347.60万亩(其中农用地2231.52万亩、建设用地58.02万亩、未利用地58.06万亩)。目前全市已经完成登记赋码97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5475家村民小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数量位于自治区前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已基本完成成员确定、成员股权证发放工作,目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重心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转移。2023年我市在鹿寨县中渡镇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整乡镇推进国家试点、柳江区百朋镇百朋村进行整村推进自治区试点,中渡镇下辖15个村、176个屯、256个村民小组,5.2万人,10201户农户,62910亩承包地,已签订合同9195户,合同签订率达到90.13%;百朋村下辖14个自然屯、1458户农户,完成合同签订1418户,合同签订率为96.33%。今年第二轮土地延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为鹿寨县国家级整县试点和柳城县、融安县、三江县、柳南区、鱼峰区、柳江区自治区级整乡镇试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按计划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柳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柳政办〔2017〕232号)文件精神,强力持续推进各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运营,按照有场所、有团队、有制度的要求,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场地、人员、设备到位,同时制定完善流转交易规则,明确流转交易流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公正、公开交易。同时,继续深入推进土地延包、宅基地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改革工作,丰富交易资源。
二、关于“强化政策扶持,发挥市场作用”的建议
近年来,为建立健全一套实用、可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机制,我局在全国、全省、全市进行了大量的调研、交流学习、座谈讨论等工作,通过探索总结经验,试点推广改进,逐步建立起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运营的相关制度。
一是探索完善交易政策。从2019年以来,我局联合鹿寨县、市农投集团推行以“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多样化”为重点的“四化服务”规范,参照自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指导他们制定出台了《柳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等交易规则文件11项,对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各类流转交易的各环节进行规范。制定出台了《柳州市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资金结算管理制度》等交易管理制度7项,对市场运行、服务内容、纠纷处理、收费标准、监管职责等进行具体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进服务体系标准化、交易程序制度化、资金管理规范化。通过缩短链条,抓好规范运营。
二是市场模式打破运营僵局。2019年,我市初步完成了各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框架搭建,但受财政、团队、政策等储多因素制约,“建而不能用”成为现状。2021年6月,我局联合鹿寨县人民政府创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管理运行机制,出台县财政每年补贴运营费用50万元(共3年)的激励政策,依托北部湾产权交易平台,紧紧围绕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展开工作,共同推进鹿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设与运营。创新采取“政府+平台+金融机构+运营团队”模式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和运营,并有序搭建了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服务体系,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各类农村产权的流转提供规范的流转交易服务。2023年,我局组织市农投集团旗下企业柳州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相继与柳北区、柳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城县签订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委托运营协议,解决了相关县区“无场地、无资金、无团队”的运营困境,正式开启了这五个县区一直停滞不前的农交中心规范化运营步伐。
三是健全“三资”监管机制。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针对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按各级文件相关规定,村集体资产(标的5万元以上)下一步将全部进入各级农交中心进行线上交易,成为目前最健全的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因此,市农投集团、鹿寨县、柳江区二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建设与运营并实现周围六个县区规范化运营,为下一步“三资”进场创造了基础条件,初步实现了“三资”监管的机制突破。
下一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将全力推进全市所有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规范化运营,采用市场化的手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明确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交易制度、规则和流程,特别是资产评估、合同鉴证、纠纷调解仲裁等配套制度,盘活农业农村资源,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
三、关于“强化制度创新,提升产权效益”的建议
目前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累计挂牌946宗,挂牌金额5.89亿元。完成交易453宗,涉及农村土地面积2.12万亩,交易金额1.2亿元。其中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自2023年10月开展规范化运营以来,累计挂牌106宗,挂牌金额1.54亿元,累计完成交易鉴证61宗,交易鉴证金额2888.55万元;鹿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自2022年5月开展规范化运营以来,目前累计挂牌630宗,挂牌项目总面积约18190.47亩,挂牌总金额约为3.78亿元。已成交项目207宗,总面积约为8551.46亩,成交总金额约为5481.69万元。
近年来,我局联合市农投集团多次筹划完成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注册运营,但“交易中心”的名称受国家相关金融政策限制,自治区金融管理局无法批复同意完成注册“柳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目前只是实际运营而无法完成工商注册。
2024年,经农业农村部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全区进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运营国家试点工作,我局和市农投集团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完成“柳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工商注册并挂牌。注册后,我们将县(区)农交中心信息服务平台应与市流转交易中心对接,实现数据全部互通,进一步完善四级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发展多元化流转交易模式,推进银行、保险、抵押担保等金融服务机构以及土地评估、农产品电商、农业技术等企业进场开展业务,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增值服务业务收入大幅提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四、关于“强化信息建设,提高服务效率”的建议
近年来,在组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化平台统一运营管理中,我们逐步建立形成集中、透明的农村资产资源、农产品交易平台,破除信息梗阻,解决交易零散而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解决区域内企业恶性竞争问题,提升产品定价议价能力,提升服务效率。
一是建立规范信息平台。自2018年以来,我市在逐步完善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过程中,逐渐建设市县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门户网站,为各类农村产权的供求方提供统一对接的渠道,汇总、分析、发布农村产权交易的整体信息,指导、规范、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的发生。构建省、市、县三级系统互联互通机制,形成上下畅通、多方联动、协同合作的网络市场中心。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完成,全市已颁证48.3万本,颁证率98%。所有县区农村土地确权档案规范整理和数字化已完成,具备上线交易条件。
二是推进交易规范化。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市、县按照“1+N”模式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在管理方式上初步实现了“六个统一”,即按照“统一机构性质、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交易办法、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一站式服务,为推动运营各县(区)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夯实基础。
三是推进交易信息化。目前,我市已经实现规范化运营的六个县区,通过信息化的交易平台,定期汇总发布全市范围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组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现场或网络竞价流转交易,出具流转交易鉴证书,召开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推介会,提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相关咨询,探索提供农村产权资产评估、抵(质)押融资、抵(质)押登记等配套服务,并为辖区内县级农村产权业务开展、制度建设等提供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信息化程度,拓宽交易渠道和品种,提高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以平台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为依托,以信息化为载体,建立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互通机制,交易品供需项目发布审核、竞价、成交、鉴证和归档等系列工作流程,实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统一规范管理、维护与扩展应用。
五、关于“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专业水平”的建议
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是党中央 国务院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们始终把产权流转救专业团队培育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外学、参训、办班、专题培训等方式努力进行人员培养,并逐步将培训对象拓展乡镇村屯干部。据不完全统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近40次,参训的各级干部及社会专业团队人数近350人。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培训基地,组织对各县区的经管干部和部分乡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解决部分县区实现规范化运营专业人员缺少的问题。同时,我们将组织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本级培训力度,在8月底前,采取文件、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乡镇、村屯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农村产权线上流转交易政策宣讲和业务宣传,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参与和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六、关于“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规范运行”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在组织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规范化运营,坚决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将防范金融风险做为规范化运营的“重中之重”。
一是严格交易场所监督和管控。近年来,我局指导和督促市农投集团、鹿寨县流转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权责明确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管控制度,制定规范的内部章程、交易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纠纷调解、数据和档案管理、第三方服务行为等规则;加强员工道德教育和自律管理,对关键业务岗位实施重点监督;定期向我局报送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等数据信息,并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在官方平台公示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制度、交易品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经营中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等信息
二是加强金融增值服务风险防控。目前,各级流转服务中心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与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流转金融增值服务。通过共享信息,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抵押合同签订、抵押物处置交易业务提供便利。我们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禁止开展保险、信贷等金融业务,严禁开展连续集中竞价交易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不得开展为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登记备案服务等具有金融基础设施属性的业务。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严禁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或其他费用;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类保证金。加强日常交易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使用,切实防止挪用日常交易资金违规开展金融活动。
三是加强产权流转信息风险防控。我市在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与运维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交易系统日常维护、运行监测、数据备份等机制,按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加强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严防规模级数据信息泄露,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并确保交易各方信息安全。
下一步,在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完成工商注册后,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金融部门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对各级交易平台建立全面防患金融风险的整套监督机制。
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农村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节点,下一步,我们在坚守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成改革激活土地资源、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激活市场主体、以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激活集体资产、以破除二元体制机制障碍激活城乡要素流通,通过平台统一运营管理和资源协同,建立农民稳定增收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