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31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6-12 18:18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柳江区六兰山塘建设的建议


一、案由

六兰山塘位于柳江区进德镇白山村委六兰屯,六兰山塘总库容为5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为45万立方米。该山塘灌溉进德镇辖区白山村、四连村、三千村、琼林村约1.5万亩农田,满足下游地区的人民群众的用水需求,同时还促进农业生产和粮食增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六兰山塘的大坝属浆砌石坝且比较单薄,最大坝高约8米,坝顶宽约1.2米,坝顶长约150米。现因年久失修,坝身出现多处严重漏水现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投入不足,缺乏后期维护资金继续投入。

三是管理不到位。因山塘的公益性、基础性、社会性的性质决定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资模式。因为现在粮价低廉,田地分散到众多农户,难以做到群众好自我管理并自筹人力财力修理山塘。

二、案据

小山塘建设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中国人能香把饭碗牢牢端紧在自己手中。习近平总书记也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多次对粮食生产作了批示和一系列讲话,近几年来国家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粮食生产上。近年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建设水库,山塘建设目前仍然是最主要的薄弱环节。

六兰山塘位修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要功能兼顾养殖功能的山塘,汛期为每年的4—9月,年平均雨量1227毫米,1—4月降雨缓慢递增,5—8月降雨量达高峰,即占全年降雨总量70%,9月以后降雨量急剧减少,由于雨量在时间上分配不均衡,极易发生暴雨、山洪暴发,江河横益浸淹低洼田地作物。加强山塘基本建设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和农业生产能力,对确保我市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方案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农村山塘建设,拨付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六兰山塘进行扩容建设及修缮加固。

二是研究解决山塘建设维护运行经费保障和机制问题。建议市政府设立山塘建设后期维护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补助金用于山塘建设维修和管护,扎实有效地开展山塘基本建设,并以此为载体,加快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水利局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覃春前代表:

您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柳江区六兰山塘建设的建议》(第131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办理,柳州市水利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山塘的基本情况

根据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全国水利普查数据,柳州市共有塘坝(山塘)工程1350座,这些山塘多建于20世纪60~70年代,为我市农业生产发展灌溉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支撑作用,经过多年的运行,出现了工程老化、水毁破坏、淤积严重等情况,工程拦蓄水能力及灌溉率下降。

二、对《建议》的答复

《建议》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农村山塘建设,拨付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六兰山塘进行扩容建设及修缮加固”。2018年我市全面完成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山塘的权属和运行管护落实到所在的行政村委或屯集体负责,根据目前山塘的管理模式,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山塘维修加固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村集体“一事一议”机构职能,让六兰山塘的受益群众真实、具体参与工程工程的规划、筹资、投劳、建设、运行、管护等全过程,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实实在在的受益。

二是水利部门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中,把六兰山塘的建设作为灌区骨干工程进行建设。

三是将六兰山塘的维修加固建设计划纳入《广西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项目库中,申请自治区统筹安排的资金进行建设;目前正在开展全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现状与建设需求的调查工作。

四是由柳江区水利部门组织收集六兰山塘相关材料,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将六兰山塘升等为小(二)水库,利用小型水库维修加固、管护等政策资金开展建设和管护工作。

《建议》提出“研究解决山塘建设维护运行经费保障和机制问题”。一是强化山塘长效运行管护,全面落实山塘防汛“三大责任人”,即行政责任人、巡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不定期开展电话抽查,确保汛期“有人巡”,保障山塘水库安全运行;二是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辖区内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组织落实山塘管护主体,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开展山塘的日常管护工作;三是拓宽山塘整治资金渠道,把山塘工程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与乡村振兴一同谋划、统筹推进;充分用好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政策,鼓励通过专项债、一般债、贷款等投融资渠道落实山塘整治建设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山塘建设;支持和鼓励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自筹资金对山塘进行整治,推动构建山塘等农田水利设施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融资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指导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将符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纳入项目库。

(二)指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在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时将建设范围内的小水源(包括小山塘、小堰坝等)纳入项目项目的建设中,解决项目片内的农田灌溉用水问题。

(三)指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开展全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现状与建设需求的调查工作,将小山塘维修加固建设计划纳入《广西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项目库中。

(四)指导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健全管护机制,将管护责任落实到村委、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明确由责任主体落实清淤等日常管护工作。利用村级公益岗位,设置护田员,由护田员负责巡田工作,定期反馈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情况和耕地用途管控情况。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好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资金。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