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型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 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条 |
2 | 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第七条、 第二十五条 |
3 | 农药检查 | 农药产品质量、登记证、标签、使用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 《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四十一条 |
4 | 蚕种质量监督抽查 | 蚕种质量监督抽查 | 蚕种生产经营者及商品小蚕共育者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8号)第二十六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2016年3月3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7月1日施行)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
5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查 |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49号,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
6 | 农业植物检疫检查 | 农业植物检疫检查 | 生产、调运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者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 《植物检疫条例》(1983.1.3国务院发布,2017年10月7日修正)第三条 |
7 | 对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及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和标志的监督检查 | (一)制造商名称、地址一致性;(二)获证产品一致性;(三)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四)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 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自治区农机鉴定站 |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第二十二条 |
8 | 水生野生动物监督检查 | 水生野生动物监督检查 | 在本行政区域内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单位和个人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2013年12月7日修订)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涉及联合执法-工商部门) |
9 |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一)培训机构条件;(二)制度建设及机构运行情况;(三)其他情况 |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修订)第二十一条 |
10 |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监督检查 | (一)维修网点的设施设备人员条件;(二)维修网点的业务开展情况 | 农机维修网点(含产销企业售后服务维修点)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1月16日农业部第3次常务会议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