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657741Q/2021-5268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09日
标  题:
柳农政发〔2021〕5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1年复制推广“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改革典型经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农政发〔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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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农政发〔2021〕5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1年复制推广“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改革典型经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1-03-10 17:30    浏览量:

各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2021年复制推广“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改革典型经验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9日



柳州市2021年复制推广“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

改革典型经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改革办、自治区党委农办《关于做好2020年第五批改革典型经验(农业农村)推广工作的通知》(桂改办法〔2020〕19号)及柳州市党委改革办、柳州市党委农办《关于印发做好2020年第五批改革典型经验(农业农村)复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为有效推进“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改革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结合我市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柳州市2021年复制推广“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改革典型经验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市完成5个以上“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复制推广项目,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各实施1个以上项目,每个项目覆盖70户以上。

二、工作内容

项目采用“三水分离、分开收集,逐级处理、多次利用,全程无动力、运维低成本”农村黑灰水处理利用新模式。当地地势自然落差良好,水源充足,群众改善卫生环境意愿强,农户改厕积极性高,农村改厕质量好,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高;选建项目所在行政村两委和乡镇党委政府积极支持项目建设;项目所在村屯有适合的厕所粪污和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和充足的粪污消纳利用场地。

三、资金补助

复制推广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每个县80万元资金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县自筹解决。同时鼓励各县积极申报上级项目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四、进度安排

(一)项目准备阶段(2021年1月-2月)

各县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县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选址,于3月5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备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3月-9月)

各县要加大项目实施力度,5月底前要全部开工,7月底前工程要完成50%,9月底前完成施工建设。

(三)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阶段(2021年10月)

项目必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和资金拨付,并形成项目验收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村黑灰水处理利用新模式项目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方案,狠抓落实,明确本单位负责协调的责任科(股)室并落实专人具体对接推进。各配合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人员和资金的作用,积极推动项目的落地实施。

(二) 强化协作分工。

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主动与参加单位对接,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参加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项目落实情况,增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牵头推进农村黑灰水处理利用新模式项目实施。

2.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导及整合相关生活污水项目。

3.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和监管。

4.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主要负责协调项目设施建设用地,并将项目建设纳入村庄规划。

(三)强化监督指导。

各县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信息,做好月度、年度信息报送工作。其中月报为报送《柳州市2020年第五批改革典型经验(农业农村)推广工作完成情况表》,从20211月起,每月底前将表格电子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科(邮箱:nsk@lzsnyncj.com20216月25日前报送推广工作半年总结和完成情况表,11月5日前报送推广工作总结和完成情况表。根据改革任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督导,确保改革经验推广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附件:柳州市2020年第五批改革典型经验(农业农村)推广工作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