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农政发〔2025〕3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柳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工作目标,以更高的标准谋划“十五五”发展,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农业服务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
二、申报标准
(一)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农业服务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销售总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二)企业规模。农林种植类、养殖类申报企业总资产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电子商务类除外);年销售收入或交易额达到以下标准:
1.农林种植类企业:从事粮食、糖料蔗、果蔬、茶叶、桑蚕、油茶、花卉、中药材等农林种植类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2.畜禽养殖: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3.水产养殖: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4.草食动物养殖: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5.农产品加工、流通类:
(1)制糖业: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2)水产品、畜牧产品: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3)林产品、饲料、酿造、非粮生物质能源: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4)粮食、榨油、果品、蔬菜、茧丝绸、中药材、茶叶、油茶、乳产品、蜂产品、螺蛳粉、农副产品: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6.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类:年交易额6000万元以上。
7.农业服务类:主要指从事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资生产及农机服务等企业,年销售收入(交易额)5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效益。企业依法用工,对职工无存在拖欠工资拖欠社保等情况,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
(四)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年内新建项目总额超过固定资产额度10%的,资产负债率最高不高于70%;与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他合法金融借贷组织业务往来中,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带动能力。企业通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直接或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不少于100户(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除外)。
(六)企业产品竞争力。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获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地县(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县(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实际,县级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形成推荐意见,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推荐报送至农业农村局。
(三)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本级市场监管、林业、自然资源、税务等必要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形成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申请核定。
四、材料准备
申报材料按照《企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提供。
五、优先推荐条件
(一)重点龙头企业培育与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相匹配,增强带动能力。对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相关的农业生产、加工和服务企业重点培育,优先给予推荐。
(二)形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或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企业,优先给予推荐。
(三)对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明显的企业,优先给予推荐。
(四)对于部分从事农产品加工、服务、流通等带动不明显的企业,可不做直接带动的证明要求。
(五)在申报重点龙头企业时,如有企业注册地址与企业实际生产基地分属不同辖区等特殊情况,可由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之间自行协调推荐或市级产业主管部门直接推荐,企业获得重点龙头企业后由注册地县(区)管理。
六、不予受理情形
(一)已认定和申报龙头企业的企业,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存在舞弊行为,已认定的取消龙头企业资格,未认定的取消申报资格,2年内再次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龙头企业发生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税收违法案件、上市违规操作、坑农害农等严重行为,取消龙头企业资格,2年内再次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发现企业存在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越级或逾期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七、申报时间及报送要求
(一)上报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
(二)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①上报文件(含名单),②申报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电子版(word和excel格式)材料:①上报文件扫描件(含名单);②近3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简介,企业运营情况表,XX县区企业运营情况汇总表。
企业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韦小丽,2631046;蓝健允,2820994。电子材料报送邮箱:lzjgz0772@163.com。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柳东启元广场(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A座15楼,邮编:545000。
附件:1.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2.企业运营情况表
3.县区企业运营情况汇总表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