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MB1657741Q/2023-2012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农政发〔2023〕23号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农政发〔2023〕2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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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农政发〔2023〕23号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68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全市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印发
柳州市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围绕“整改完善、稳进提质”,聚焦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推进问题厕所扎实整改、新建厕所质量过硬、长效管护机制健全、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农民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围绕巩固拓展摸排整改成果,提升改厕质量和实效,统筹相关部门、科研单位等各方力量,重点开展以下四大行动。
(一)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摸排整改成果巩固行动
1.农村改厕情况全面摸排。聚焦把发厕具当成改户厕的形式改厕,改厕质量不高,改厕配套设施跟不上,改厕技术模式不适用、厕所粪污直排,农村公厕缺乏管护,以及“政府大包大揽、群众却不买账”群众工作做不到位等问题,对改厕及摸排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8月30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逐户逐厕对农村改厕情况开展摸排,把农村公厕建设管护情况摸排清楚,把问题厕所摸排出来,做到农村改厕台账与问题厕所摸排台账数据相符、问题分类清晰。
2.完善排查信息登记入库。在全面摸排问题厕所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善、规范、清晰的农村改厕情况台账、问题厕所台账、农村公厕建设管护台账,摸排信息要在8月30日前将所有排查信息录入“广西信息平台”的“农村厕所摸排信息模块”。
3.农村问题厕所分类整改。对摸排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厕所及新发现的问题厕所实行分类整改。对能立行立改的财政奖补和自建的问题厕所,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对因整改工程量较大或技术模式问题等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具体时间和责任人,分期分年度逐步解决,确保“十四五”期末整改到位。农村公厕建而不用、建而不管等典型问题要在10月15日前得到全面解决。要确保情况底清数明、问题真改实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二)开展农村改厕质量提升行动
4.切实提高新建厕所质量。根据即将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户厕和示范项目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农村户厕和示范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环节技术,做到技术模式适宜、产品质量合格。村庄建有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的要把厕所尾水接入,确保工程质量和粪污无害化处理效果。各县区要加强对今年新建卫生厕所的全过程监管,开展全覆盖检查,把好新建厕所质量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行立改。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改厕奖补资金。
5.严把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关。各县区结合实际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厕屋、化粪池、便器等厕具产品进行质量抽检,重点检验外观材料、物理性能、技术参数等,对抽检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引导农民群众选购使用合格厕具产品,并积极引导推广应用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
6.开展整村推进项目抽查评估。全市将对已建成的“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整村推进示范项目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县区要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的探索创新户厕改造和后端粪污处理一体推进的新技术、新模式。自治区将委托第三方对全区已建成的“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黑灰污水处理利用示范项目成效进行抽查评估,并对其规划建设与全面推广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总结完善,发现问题的项目县区,要限期整改,以提高整村推进示范项目的建设与运行效能。
7.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各县区要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的理念,对已建成农村公厕和整村推进示范项目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好日常管护工作。做到管护有主体、维修有人员、维护有经费,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发挥项目最大的功能效益。对新建项目要切实落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先建立农民参与建设的运行维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再推进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成后能使用、有人管、有经费、定时清、无异味。
(三)开展专项资金自查自纠行动
8.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各县区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要求,认真开展资金使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奖补资金分配、使用范围和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我市将加大对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与支出进度的督促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重复申领等骗取改厕资金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开展推广宣传行动
9.加强改厕技术经验交流推广。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题培训,组织人员到改厕先进地区开展改厕经验和技术模式交流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会议研讨和视频培训,重点聚焦组织发动、技术模式、质量管控、长效管护、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促进资源条件和发展水平相近地区互学互鉴、取长补短。遴选一批成本适中、群众接受、效果好、可持续的长效管护模式,制作简明易懂的图示、手册、PPT等进行推介,做好遴选成果的转化应用。
10.加大改厕宣传引导力度。全面推行“自愿申报、标准建设、先建后验、以奖代补”的改厕模式,落实好农村改厕奖补政策,大力倡导“农民的厕所农民建”,分类引导农民自主开展户厕升级改造。印发改厕技术宣传册,开展改厕“明白卡”进门入户活动,将“明白卡”并发放给有改厕计划的农户,明确技术模式、施工内容、资金补助、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等,将改厕政策宣传到位,提高政策知晓率。举办多种形式的改厕故事“大家讲”活动,鼓励农民群众、基层干部等现身说法,围绕“卫生厕所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们村的改厕故事”等主题,通过开设媒体专栏、制作短视频、创作小品相声等,用乡音乡语讲述改厕故事,引导农民主动改厕、文明如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四五”时期要继续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乡村振兴一项重要工作,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部署推进,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务实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和实效。9月30日前各县区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持续督导问效。各地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情况将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从9月开始,农业农村厅将成立工作组或聘请第三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市县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的到各县区开展明察暗访,同时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厕所革命项目月调度、月通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和激励,对于工作措施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组织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主题宣传,聚焦以上4大行动10项重点工作,突出关键时间节点,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村庄清洁行动等活动,加强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集中营造舆论声势,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改厕工作、逐步转变陈旧观念和不良习惯,逐渐形成文明和谐的如厕文化和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