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2022年版)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说明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柳编办通〔2022〕13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经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各有关单位深入对接,反复研究,不断修改完善,完成清单动态调整。全市通用目录调整后,《柳州市农业农村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目录》共有401项行政权力事项;《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调整后,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共有366项行政权力事项。
二、具体调整情况
(一)全市通用目录调整情况
原柳州市农业农村全市通用目录是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0年版)进行整理,将全市通用目录分为《农业农村系统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市级)》、《农业农村系统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县级)》两个版本。
此次调整,是根据《广西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对我市农业农村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我局将已划转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新增、重复、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增加、删除、整合,最终形成《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2版),并对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
1.关于事项名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说明,对事项名称进行统一调整,一是原则上根据设定该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内容进行概括提炼,统一规范为“对××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二是部分涉及多种违法情形、难以概括提炼的,以罗列的多种违法情形中的第一项为代表,统一规范为“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2.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市、县、乡行政许可事项为36项;其中“围垦沿海滩涂审批”事项,因柳州市无管辖海域,不予列入,故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行政许可事项为35项。
3.行政处罚事项增加、删除具体情况
(1)增加的行政处罚事项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新增6项行政处罚事项;
② 根据《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19版)新增1项行政处罚事项;
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版)新增7项行政处罚事项;
④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版)新增3项行政处罚事项;
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
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增2项行政处罚事项;
⑦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7日修订,新增7项行政处罚事项;
⑧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予以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增1项行政处罚事项;
⑨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6号予以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增1项行政处罚事项;
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新增3项行政处罚事项;
⑪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新增3项行政处罚事项;
⑫ 根据《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增3项柳州市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事项;
⑬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调整增加49项行政处罚事项。
以上共新增91项行政处罚事项,具体增加情况,详见附件3-1: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目录新增事项。
(2)删除的行政处罚事项
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调整“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测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出具虚假证明的行政处罚”等3项为自治区级事项;
②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删除“对在草种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1项草种相关事项;
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对事项进行合并,合并后删除11项行政处罚事项;
④删除“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的处罚”等3项重复的行政处罚事项;
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将“对从事货运的拖拉机、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超过行驶证上核定载人数,挂车、自卸车厢内载人或者人、货混载的处罚”和“对拖拉机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的处罚”两项调整为行政强制事项;
⑥因柳州市无海洋管辖范围,删除海洋相关行政处罚事项5项;
⑦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已修改,无对应罚则,删除“对船舶进出渔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办理签证而未办理签证的在渔港内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分秩序管理的;在渔港内停泊期间,未留足值班人员的处罚”;
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调整,删除33项行政处罚事项。
以上共删除行政处罚事项49项,具体删除情况,详见附件3-2: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目录删除事项。
4.行政强制事项增加、删除情况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调整,新增8项行政强制事项。具体增加情况,详见附件3-1: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目录新增事项。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调整,删除7项行政强制事项。具体删除情况,详见附件3-2: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目录删除事项。
5.行政征收调整情况
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删除“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1项草原相关事项。
6.行政检查事项增加、删除情况
(1)根据《广西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1年版)调整,增加“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监督检查”1项行政检查事项;
(2)根据《广西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1年版)调整,删除“对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检查”1项行政检查事项。
7.行政确认调整情况
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删除“草地载畜量核定”1项草原事项。
8.行政奖励调整情况
(1)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删除“草原管理、保护、建设、利用、科学研究等工作奖励”1项草原事项;
(2)删除“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培育和种畜禽科研、生产奖励”1项,该事项实施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4月4日废止。
9.其他行政权力调整情况
根据《广西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1年版)调整,增加“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核发”等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增加情况,详见附件3-1: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目录新增事项。
调整后,《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目录》共有40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35项、行政处罚292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2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权力事项14项。
(二)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我单位原有行政权力326项(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257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此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行政许可事项增加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增加“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1项行政许可事项。
2.行政处罚事项增加、删除具体情况
(1)增加的行政处罚事项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新增6项行政处罚事项;
② 根据《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19版)新增1项行政处罚事项;
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版)新增7项行政处罚事项;
④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版)新增3项行政处罚事项;
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
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增2项行政处罚事项;
⑦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7日修订,新增7项行政处罚事项;
⑧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予以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增1项行政处罚事项;
⑨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6号予以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增1项行政处罚事项;
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新增3项行政处罚事项;
⑪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新增3项行政处罚事项;
⑫ 根据《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增3项柳州市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事项;
⑬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调整增加56项行政处罚事项。
以上共新增98项行政处罚事项,具体增加情况,详见附件4-1: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新增事项。
(2)删除的行政处罚事项
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调整“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测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出具虚假证明的行政处罚”等4项为自治区级事项;
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对事项进行合并,合并后删除11项行政处罚事项;
④删除“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的处罚”等4项重复的行政处罚事项;
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将“对从事货运的拖拉机、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超过行驶证上核定载人数,挂车、自卸车厢内载人或者人、货混载的处罚”和“对拖拉机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的处罚”两项调整为行政强制事项;
⑥因柳州市无海洋管辖范围,删除海洋相关行政处罚事项6项;
⑦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已修改,无对应罚则,删除“对船舶进出渔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办理签证而未办理签证的在渔港内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分秩序管理的;在渔港内停泊期间,未留足值班人员的处罚”1项行政处罚;
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调整,删除28项行政处罚事项。
以上共删除行政处罚事项56项,具体删除情况,详见附件4-2: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删除事项。
3.行政强制事项增加、删除情况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调整,新增9项行政强制事项。具体增加情况,详见附件4-1: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新增事项。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调整,删除7项行政强制事项。具体删除情况,附件4-2: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删除事项。
4.行政检查事项增加、删除情况
根据《广西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1年版)调整,将3项“动物防疫检查”合并为一项,删除其中两项重复项。
5.行政奖励调整情况
删除“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培育和种畜禽科研、生产奖励”1项,该事项实施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4月4日废止。
6.其他行政权力调整情况
根据《广西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1年版)调整,增加“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核发”等5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增加情况,详见附件4-1: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新增事项。
调整后,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共有36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92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2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权力事项13项。
附件:1.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2)
2.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
3-1.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目录新增事项
3-2.柳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目录删除事项
4-1.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新增事项
4-2.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删除事项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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