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西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 培育项目启动报名
八桂乡村兴,头雁领航行。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持续深化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我们将带领入选的“头雁”学员走进国内涉农高等学府,开阔发展视野、拓宽经营思路、锤炼专业本领,为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升级、乡土人才成长注入强劲动能,助力“10+3+N”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如您有志扎根八桂沃土、带领乡亲致富,愿意加入广西“头雁”队伍,请及时联系所在地农业农村局报名。各级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信息进行逐级审核、择优遴选。
一、培育目标
2026年计划培育1400名国家级“头雁”,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人才雁阵格局,为广西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招生对象与申报条件
(一)招生对象范围
头雁学员遴选培育范围在种、养、产、销等带头人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面向善用新型生产要素的新农人、深耕乡村新业态的各类“农创客”、创业带头人、传承乡土技艺的乡村工匠,以及投身乡村规划、乡村建设的本土人才。
主要涵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社会服务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负责人;种养大户、非遗传承人、“三支一扶”人员、乡村文旅带头人支持项目入选人员等带头人才。长期从事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的其他主体负责人或带头人才可对照遴选要求纳入培育范围。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不作为培育对象。
(二)申报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无明显基础性疾病),具有外出参训身体条件,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相关事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长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且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增收。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培育的申请人,请联系所在地农业农村局咨询报名,并于6月22日前填写《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申请表》(详见附件),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报名流程
本次学员遴选,以个人意愿为基础,通过个人申请、县级推荐、区市组织甄选的程序,层层筛选,逐级审核,符合条件的带头人确定为“头雁”项目培育对象。
四、培训主题
(一)粮食安全专题。聚焦“稳面积、提单产、保供给”核心,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良种良法良机配套技术、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种植、水稻增密增穗、玉米合理密植补水灌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精准肥水、“一喷多促”、农业防灾减灾、粮食仓储与减损、社会化服务托管模式,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二)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专题。聚焦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清产核资、资源盘活、入股分红、“空壳村”“薄弱村”提质、“三资”管理平台实操、财务管理与风险防控、收益分配与联农带农机制、村企合作与项目运营等,提升村集体经济负责人政策运用与经营决策能力。
(三)广西特色优势产业品种、品质、品牌高质量发展专题。围绕广西蔗糖、水果、蔬菜、畜禽、桑蚕、茶叶、中药材、海洋渔业等“桂字号”特色产业,讲解特色产业规划与集群打造、种养标准化、品种改良、精深加工、地理标志与特色品牌培育、延链补链。
(四)智慧农业、数字农业与现代农业科技应用专题。聚焦智能灌溉、无人机植保、智慧监测、大数据种养管理、农机智能化应用、数字化台账管理等新技术,指导带头人运用数字科技降本增效、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
(五)文旅融合及乡村建设专题。推动农文旅融合与宜居建设,聚焦乡村旅游规划与业态创新、农耕文化与非遗活化、景区化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与风貌提升、乡村基础设施管护、农文旅商融合运营、乡村运营与招商引资、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等内容开展培训。
(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高质量发展专题。聚焦合作社规范治理、财务合规、利益联结机制,家庭农场认定升级、小农户抱团发展、联合社运营管理以及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代收、农资统购、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事服务中心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等内容开展培训。
(七)农产品电商营销、直播带货与产销对接专题。聚焦乡村电商发展趋势,讲解短视频运营、农产品直播带货、社群营销、线上店铺运营,结合粤桂协作产销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开拓、农超对接、农企对接、产地直销等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八)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专题的内容,如“十五五”“三农”政策解读、乡村产业投融资与金融工具、现代农业风险管理、领导力与团队管理、数字素养与新媒体应用、典型案例复盘与经验借鉴等。
五、培育模式
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一学期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头雁”开展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
六、支持政策
按要求完成培育计划的“头雁”学员,由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培育高校共同颁发结业证书。对于发展势头好、有发展潜力且符合条件的“头雁”学员,可享受“头雁”项目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如《综合支持“头雁”发展十条措施》相关政策;纳入金融惠企贷款贴息政策白名单,符合条件可享受1—1.5个百分点贷款贴息;参加“头雁优品”品牌展销活动;遴选获得自治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择优推送参评各级相关荣誉奖项等。
七、经费保障
“头雁”学员学在校园,住在校园,享受在校大学生同等学习生活条件。在校期间学费、实训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等由财政予以补助。培育高校对学员参加线下集中培训往返交通给予适当补贴。
八、注意事项
最终入选名单以正式通知为准,入选学员需通过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头雁培育管理系统”填报完整准确个人信息。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3302250、0771—2182712。
雁阵振翅,振兴八桂!热忱欢迎扎根田间地头、产业势头向好、聚力带农增收的产业带头人积极申报!
附件:1.2026 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申请表
2.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申请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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